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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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性罪行法例宜作多方面考慮

梁永豪    |    前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4/03/2017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在2016年11月發表的《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諮詢文件》),就涉及兒童性罪行以及涉及精神缺損人士性罪行提出改革建議。本文將就部份建議作出評價。

陰錯陽差的商業代母爭議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前研究員
02/03/2017

現今社會強調個人權利與自由,一個人可隨己意在市場上選取自己喜歡的商品。但是否所有東西都可以變成商品?是否存在一個景況,就是當某些東西被商品化後,就會觸動社會的道德底線?以下的案例將為我們提供一些反省。

修一「民法」而動全家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3/01/2017

在支持及反對同性婚姻陣營的激烈爭論聲中,2016年12月26日,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使同性戀者可以結婚,但草案還須經過朝野協商、院會二讀及三讀才可通過。反對人士中有人提出應另訂「同性伴侶法」,或以「單點修法」保障同性伴侶權益。本文將分析今次台灣同性婚姻提案,以及「同性伴侶法」及「單點修法」的利弊,最後提出香港在此事件中可借鑒之處。

台灣同性婚姻法案最新發展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29/12/2016

2016年12月26日,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審查版)。審查版整合了原先的尤美女、許毓仁及時代力量三個版本。審查版大致上接納了尤美女新增第971-1條的建議,指出夫妻配偶、父母子女、親屬之規定,「平等適用」於同性配偶與異性配偶。(內容撮要請看下表)

從法例看家庭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2/09/2016

本文嘗試從一些國際公約以及香港的法例,審視家庭的定義;家庭與社會的關係;以及家庭的相關法例,從而指出其背後所隱含一套社會對於家庭價值的理念。

變性人的法律地位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26/08/2016

2013年W案後,香港政府按照終審法院的建議,就跨性別議題的立法作出研究,研究結果至今尚未公布。最近英國最高法院就一名變性人(MB)的退休金的裁決,[1]或許可供我們借鑒。

第三性別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2/07/2016

美國俄勒崗州一個縣的法庭在今年6月份批准一名跨性別人士占美(Jamie)的性別更改為「非二元」(non-binary),成為美國首個在法律上承認「男」及「女」之外存在第三種性別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