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批評一部電影、評論它的分級或應否刪剪,最佳方法還是先親身看一次,有時電影製作人員,包括導演的解讀或吹噓,是他個人的價值取向和想法、甚至宣傳技倆,未必真正能帶出相關效果。在一個多元自由的社會裡,很多創作人背後皆有其價值取向,正如有些基督徒也希望透過非基督教的電影和藝術表達基督教精神,若果有無神論的審裁員純粹因為某些基督教電影內有他認為涉及隱晦的「迷信」情節,因而要求禁播或不准兒童觀看,大家會有何反應?
我們活在一個多元自由的社會,不是一些極權或原教旨主義的國家,任何的審查都是兩刃的利劍,在粗暴地拔掉裨子的同時,也會傷害麥子,必須謹慎。對於一些我們不同意或認為對兒童有不良影響的電影情節和背後的意識形態,我們可以透過批評、教育;個人及朋友抵制;要求列為IIA級,提醒家長要陪同子女收看和講解等方法處理;要刪剪、甚至禁播一套電影必須有十分充分的理據,而有關的審裁原則必須有客觀標準,不能太過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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