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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於2017年4月28日裁定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於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應獲公務員配偶福利。明光社就這次判決深表遺憾,無法認同。本案裁決漠視政府任何政策均應符合香港《婚姻條例》規定,承認申訴人同性配偶地位,間接承認同性婚姻,所造成影響亦極為深遠。
本社現呼籲支持以下聯署的市民和團體參與是次「必須維護婚姻政策一致性、促請政府上訴及檢視法例」網上聯署行動。
網上聯署
明確的性別身份在社會上十分重要,因為涉及當事人可以自由進入專為某種性別而設的更衣室及洗手間;因此,性別身份不只是個人主觀的感受,也涉及其他人的觀感,必須有客觀的標準。徹底完成變性手術之後,因著外觀已變,進出更衣室和洗手間不會引起尷尬、甚至恐慌,市民大眾不會有太大異議。現在要求不用做手術而根據個人主觀去決定性別身份,只會引起市民強烈的反彈,對爭取市民了解及接納跨性別人士有害無益。若果變性手術是酷刑,應爭取全面禁止變性。若果不想做手術沒有問題,不變性就可以了,因為事實上真的沒有改變。
香港的法例愈來愈令人無所適從,原來不少法例/規例若執正來做,大部份人都會犯法。社福機構和民間團體辦一些課程,縱使與學歷認證無關,但由於沒有學校註冊可能犯法。請一位路過本港的學者、專家、藝術家臨時舉辦一個講座或工作坊,只給微薄的車馬費也可能因為沒有申請工作簽證而犯法,救命!當誤墮法網太容易的時候,如何叫人尊重法律?及早修例吧!
請為以下社會事件禱告,求主看顧香港及我們的鄰舍。 (所選報道並不代表本社立場)
( 明報.09-05-2017 )
( 香港01.08-05-2017 )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獨立媒體.5-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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