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真實,期望有強大的感染力,是不少傳媒人的心願,不過,真實也必須有一定的界線,以免產生不良的副作用。例如對強姦、欺凌和自殺等行為的描述,為了避免美化有關行為以及有人模仿;或令受眾過份驚恐、感到被冒犯等等,很多時毋須過份詳細及逼真。因此,無論在電影、電視或網上都有一定的規限,是正常不過的,當然,隨著不同的時代,尺度或會有所不同,不過,有一個必須緊記的原則,就是能力愈大、責任愈大,任何人,不單影響力強大的傳媒機構,就算是一個小小的網民,都不要忽視自己的說話、圖片或影片對他人的責任和影響。自由的可貴不單在於我們有權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更重要的是我們為了別人的好處,可以自願放棄做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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