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少年暴力問題
年輕人血氣方剛,一時沉不住氣,先是口角、繼而動粗,本來就沒甚麼好奇怪的。可是近年的新聞報導,大凡談到青少年暴力案的,再不是以甚麼「敷藥出院」等詞語作結,倒是以「圍毆」、「虐打」、「命危」、「藏屍」甚至「烹屍」等駭人的字詞起論,教人讀來觸目驚心。從沒想到一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竟然會做出這些Satanic(窮兇極惡)的行徑!究竟我們的社會出了甚麼岔子?這個問題,絕非筆者所能回答,也不是本文重點。
年輕人血氣方剛,一時沉不住氣,先是口角、繼而動粗,本來就沒甚麼好奇怪的。可是近年的新聞報導,大凡談到青少年暴力案的,再不是以甚麼「敷藥出院」等詞語作結,倒是以「圍毆」、「虐打」、「命危」、「藏屍」甚至「烹屍」等駭人的字詞起論,教人讀來觸目驚心。從沒想到一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竟然會做出這些Satanic(窮兇極惡)的行徑!究竟我們的社會出了甚麼岔子?這個問題,絕非筆者所能回答,也不是本文重點。
也許我們並不察覺——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傳媒已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我們可以透過傳媒,得悉各種資訊、獲得娛樂,甚至被廣告誘導而購買某些商品。那麼,傳媒究竟在我們的社會中充當了甚麼角色呢?
最近,香港報章的內容,愈來愈多風化案﹔雖然這些案件已屢見不鮮,但報導手法就漸趨大膽露骨﹔例如一些非禮或強姦案,除了詳細描述事主受害經過,以漫畫作圖解,甚至以淫褻及不堪入目的語句為標題,比較很多風月小說有過之而無不及。此外,在報導中會有意無意間揭露事主之身份:例如他們的照片、住址、就讀學校、與親友的合照等等。
人倫間的互信有如軟墊把衝突化解,誠信的破壞所帶來的影響可以蔓延至社會的層面,讀畢近年風化案的報章報導,感慨良多。強姦、非禮以至輪姦似乎比以往多,受害人所承受的又豈止是身心靈的重。近期部份的香港性罪行發生在高信任程度的人倫關係中,例如教師與學生、醫生與病人、丈夫與妻子、甚至是父母子女之間,這些受害人付出的信任落空了,面對的是那驅散不了的人倫危機感。
大眾傅播事業的專業守則是用來維持傳播內容的可信性,確定在處理訪問程序時的適當性,和監察在發送新聞時的效率和準確性。監管的目的並非為了操縱新聞自由,相反地,這些原則是用於保障人權,若每個新聞人都能夠堅守人權信念,新聞自由才能發揚光大。本文以新聞論為據點,帶出在採訪和特寫兒童性侵犯案件時可能發生的問題,並從正面去發掘傳媒的優點,提議在處理兒童性侵犯事件時所採取的傳媒專業精神。
一個受害人的控訴:「多謝他們再次喚醒我的慘痛經歷。」
這種經歷實在不願多提,相信報道這些新聞的記者們都會對受害人存著一份同情及憐憫,而那個人稱「禽獸不如」的,更應遭人嚴懲問責,礙於職業需要,記者們就唯有把銷售數字及讀者人數放在前頭,把自己的良心棄在一旁。
讀報紙的港聞版,越來越像讀小說;讀風化案的報導,有時跟讀色情小說沒有兩樣。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於一九九九年八月發表了一份有關「傳播媒介的侵犯私隱行為諮詢文件」(下稱文件)。
注意事項:
(547) 是(轉第2題) 〈85%〉
(99) 否(轉第3題) 〈15%〉
現時傳媒污染問題嚴重,最理想的改善方法是傳媒可以自律,不用成立監管機構,但我們對傳媒能夠自律並不樂觀。主要是由於幾份最暢銷報章的老闆不肯加入有約束力的報業組織,另外,在目前報業的生態環境,前線新聞工作者難以堅拒執行違反專業操守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