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法官宜自限

26/03/2020
張舉能掌終院 梁家傑憂保守 待立會通過 李國能籲避免任命政治化
 

(明報.25-3-2020)

凡人皆有立場,法官亦不會例外,而法官的任命在很多地方(如美國、台灣)都是十分政治化的事,往往會影響未來一些重大的法律和社會的轉變(如同性婚姻),而在香港任命誰作終審法院的法官,過去和現在皆有不少的爭議,要避免政治影響司法,所有法官任命應以其在司法界的經驗和能力為最重要考慮,不應將法官捲入政治的爭論。而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最重要的是放下個人的立場,只以本港的法律和社會制度作考慮,而不用盲目跟隨國內和外國一些與本港不同的法律和社會制度。其次,任何涉及社會制度(如有關婚姻制度和性別承認等)的案件,法官應該自限,將應否轉變的討論和決定,交由社會大眾和立法機關處理,絕不越俎代庖。誰人做法官都不應將個人對政治和社會制度的取態,透過判決強加於全體市民身上,這才是法官應有的態度和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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