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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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17-3-2025) |
怎樣才是最佳的教養孩童方法言人人殊,有時就像鐘擺一樣由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古代「棒下出孝子,嚴師出高徒」的方法現代當然備受爭議,但所謂「零體罰」是否就是唯一應該奉行的社會標準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包括是否用界尺打幾下手板就等如虐兒,嚴厲責備幾句就等如心靈上的虐待?如何劃界是否可以有討論的空間?現代心理學多從正面角度入手,希望透過鼓勵而不是責罰去協助兒童發揮其主動性,是自發而不是被迫去建立或踐行一些大家認為良好的品格和行為,亦避免因為體罰或苛責造成兒童身體和心靈上的創傷,這方向是正確和值得學習的,問題只是一刀切是否就是唯一合理的教養方法?所謂因材施教,每個孩子的性格、心理和生理的特質都不盡相同,真的有放諸四海皆準,適合所有兒童的教養方法嗎?傳統的家長和老師動輒體罰孩童的方法當然值得商榷,但所教養出來的孩童亦不見得個個有童年陰影,反而行為端正的亦不少。西方奉行鼓勵大膽嘗試和尊重個人自主的教養模式是當代的主流,但西方社會不少青少年出現濫藥、性放縱、對婚姻失去信心、過度自我的情況,亦不見得是唯一值得推崇的教養模式,如何在管教和鼓勵之間取得合宜的平衡,是值得我們思考的方向。
現代的兒童備受保護,但他們的抗逆力卻令人憂慮,讓兒童有更多獨立處事和面對挑戰的機會是十分重要的,外國不少國家的小學生都可以獨自放學回家、代父母在家居附近購物、到遊樂場玩耍等等,這都是訓練他們獨立和自主學習社交的好機會,只要是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以及父母由小逐步教導、觀察及評估兒童在過程之中可能會出現的危機並加以防範,甚或不斷暗中觀察,讓兒童學習獨自面對問題並非錯事,亦不代表父母不負責任。以獨留兒童在家為例,獨留一個嬰兒或初小學生在家當然有很大危機,但獨留一個初中學生在家一段短暫時間是否就是不負責任呢?家長是否有權評估自己的家居是否安全,子女是否有足夠的安全意識呢?特別在香港以核心家庭為主、鄰里關係薄弱,而社區亦沒有足夠和方便的暫託服務,不少基層家庭亦沒有外傭,若獨留一個14或15歲的中學生在家亦可能犯法的話,叫不少基層家長太為難,更微妙的是15歲可以出外工作,但卻不可以獨留在家,耐人尋味。很多法例的原意都是好的,問題是一些社會措施若只一刀切而不考慮不同的家長和學生的差異,未必是最好的方法,因為部份不負責任的家長而令所有家長受到不必要的束縛和困擾並不公平。
箴言十三章24節:「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箴言二十二章15節:「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