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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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記者」勿赴示威現場 港府:家長有責任保護孩子 |
(頭條日報.12-5-2020) |
家長有責任保護孩子是毋須政府提醒的,由於今時今日很多和平集會,最後也有機會變成警民衝突,若果家長認同自己的子女參與這些有風險的集會,最好還是自己陪同在側,因為少年人始終見識有限,對危險的警覺性不足,需要有經驗的成年人提醒。至於委派少年學生記者往一些有衝突的場合採訪,其實和叫他們去有疫情傳播的地區採訪一樣,是不負責任的行為。莫說少年記者,若是一般沒有採訪衝突經驗的靜態新聞記者,傳媒機構派他們去採訪示威場合,亦應先給予他們一些基本的訓練和提供足夠的防護裝備。不是人人掛個記者證就是記者,正如不是有心但未完成訓練就可以自稱為義務急救員,否則是對相關專業的輕蔑,以及危害受助者的人身安全。學生記者和校園記者要參與採訪應先有基本的訓練,讓他們明白記者應有的基本操守,以及在採訪時應有的裝備和態度,當然,起初更應有導師陪同及提點,最後,未成年人士的人身安全是委派他們作任何採訪的團體的首要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