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影像性暴力

01/04/2020
逾半影像性暴力受害人識施害者 性愛過程被偷拍女生:人生被毁
 

(香港01.2020年3月7日)

港男遭前女友以裸照要挾復合 揭未經同意散佈性私密影像「無王管」
 

(蘋果日報.2020年3月7日)

身體接觸,看來可以拉近情侶間的距離,令彼此關係更親密,但如果這些接觸不是出於自願,不但不能拉近雙方的距離,而且還會產生關係的不對等,施害者更會對受害人的心靈留下難以磨滅的傷口。有些人以為性暴力,或者暴力,侵犯者必須傷害他人身體,這才算侵犯,但今時今日,在網絡世界,性暴力可透過偷拍和公開影像而對受害人造成傷害。人的性慾本無罪,但被罪扭曲之後,受傷的,是所有人。

信仰反思:
神只關心婚姻制度,或只是忙於頒佈律法,把人限制在框框之中,卻不關心人的感情需要嗎?其實神從來都不是一位遠距離的法官,祂設立婚姻制度,也把愛情放置在人的心裡。當亞當第一眼看見夏娃,便懂得送上情詩:「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她當稱為女人,因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二23《新譯本》)現代人可能不太懂得欣賞亞當這首情詩,但對夏娃來說,一「出世」便有人如此歡迎她,應該感到很心甜。

神沒有要求人禁慾,忠於婚姻中的性關係,最能保守夫婦二人的身心靈。因此,在昔日男性主導的社會,箴言作者希望丈夫忠於自己的妻子,常常滿足於妻子的愛情及夫妻關係(箴五15-19)。丈夫戀慕其他女人的胸懷,最終被罪惡所纏(箴五20-23)。自從始祖墮落,原先美善,讓人快樂的「東西」,都隨著人錯誤使用而由善變成惡,為人類帶來不少痛苦及傷害。

愛、婚姻、性,三者本來不應該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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