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與選擇
![]() |
![]() |
面對社會和政治環境的轉變,教會無法置身事外,因為無論選擇變還是不變,本身都已是一種選擇,而有選擇就要面對選擇帶來的後果。應該變的時候不變,很容易便會落後於形勢,甚至因為無法回應現實的需要而被淘汰;但一些本來不應該變的事胡亂改變,則會令自己失去了召命、甚至失去了信仰。由2014年雨傘運動開始,香港教會便面對不少的挑戰,特別是有關年青人和積極參與社會運動的信徒的牧養,到了2019的反修例運動,那種因為政見不同、以及對教會應有何種立場的分歧,造成了教會內部更大的撕裂。不幸地,對於很多香港教會的牧者和長執來說,這種政治社會環境的重大變化、以及背後複雜的政治角力,都是十分陌生以及是一條從未走過的路,如何回應實在令人容易陷入困惑、戰戰兢兢。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最近發表了有關《香港教會形態發展趨勢研究》的結果,發現這幾年已有計劃改變的教會比不會計劃改變的稍多一些,而促使一些教會考慮改變,把原來的聚會模式改為彈性、甚至分散進行,以及加強信徒領袖的培育及社會服侍,主要是因為對未來的政治環境及其他可能影響宗教自由的政策有隱憂,因而及早作準備。至於一些本來沒有計劃改變的教會,在疫情之後已經「復常」,似乎是意味著以不變應萬變。
有些人不斷恥笑其他人喜歡充大頭鬼用A貨,某些國家A貨橫行的時候,卻對於有人在更重要的婚姻大事上魚目混珠視若無睹,自欺欺人地大力推廣將A貨當作真貨,甚至阻止他人只賣真貨,必須同時售賣A貨,並用很多冠冕堂皇的說話去合理化、美化A貨,但假的真不了,手袋衣物如是,婚姻亦如是。
終審法院最近有關同性婚姻的裁決令人遺憾,雖然一方面法院裁定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以及不承認外地註冊的同性婚姻並沒有違憲,不過,卻裁定政府未有履行「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律承認,乃違反《香港人權法》。簡而言之,法院裁定香港就算不承認同性婚姻,也要為同性伴侶提供猶如婚姻的福利和權利,並且要在兩年內實行,至於這些福利和權利包括甚麼,法院並沒有清楚訂明,留待政府去處理,當然,如果政府將來沒有為同性伴侶提供某些現行異性婚姻所享有的福利和權利,相信同志團體可以逐項提出司法覆核,而以過去終審法院的判例,他們很大機會亦會勝訴。
一個地方,嚴謹到連音樂也要禁播,你想到是哪個國度?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在6月舉辦了「婚離從來不易——教會能否成為同行者?」週年研討會,嘗試與教會一起探索離婚,再婚的問題。其實家庭正是社會的縮影,而這些年間,在香港社會日子也真的一點都不好過。遠自 2019年社會運動所帶來的撕裂,到之後疫情帶來的深度創傷,再加上各樣的政治壓力,香港人,您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