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性別就是守護真理
跨性別運動員參加女子組賽事近年在國際體壇引發爭議,國際游泳聯會近日通過禁止12歲後變性的泳手參加女子組賽事,並表示會研究另設公開組予跨性別女泳手,意味相關泳手日後未必能出戰奧運等國際主要賽事,其他體育組織相信亦會陸續表態,有性別平權組織批評有關決定嚴重歧視。
當一些人心目中有一個自己渴求的目標,而客觀環境未能達到,究竟應該是改變本來合情合理,有廣泛共識支持的標準,還是應該協助當事人調校自己的心態,接受自己的限制,擁抱真正的自己呢?正如一個年齡、身高和體能未達消防員要求的中年人想做消防員,難道就要為了達成他的心願而更改入職要求?學歷未符要求的可否自我認同其學歷為博士,並要求其他人必須承認他/她是博士?
不能接受自己本來樣貌、因而出現心理障礙的市民,政府有沒有責任資助他/她完成整容的心願呢?作為美國人若極度喜歡和認同日本,能不能強逼別人承認他/她是日本人呢?樣貌平凡的能不能強逼別人叫她靚女?智商平常的能不能強逼別人叫他做天才?熱心行醫救人能不能就自認是醫生呢?為甚麼不可以要求當事人學習接納自己以及一些合理和自然的限制呢?所有人總不能自己想怎樣,就要世界遷就自己怎樣做,然後叫這做人權,而指責不認同的人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