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燭光網絡 20期)

離職感言

燭光網絡 20期 (p.21)
30/09/2001

在明光社事奉期間,我可以花更多時間認識社會,不公義的現象令我反思及批判那些我向來接受的制度及理念,離職後計劃再進修,重建我的價值觀。
數月前一位美國研究生來港研究宗教在香港社會的影響。她到訪明光社並即興訪問我,相談甚歡。訪問的末段她問我作為一個福音派信徒,對香港的公義有什麼意見。說實的,在信主這五年裡,我從未有細心思考過這個問題。我立即把我以往在學習法律時的人權、自由、民主及法治概念道出,最後她卻問,我所答的是一個信仰觀點還是出於我過去的法律訓練呢?這問題令我相當尷尬,不過卻令我反覆思量在明光社工作期間,所看到的不公義的社會現象。

貧富懸殊 全球趨勢

從沒想過香港作為一個奉行自由經濟的國際金融中心,竟有兩成人(即約140萬人)人均月入在$2500以下,去年更被列入為全球五個貧富懸殊最嚴重的地方之一,情況比起許多拉丁美州國家更嚴重。首40名世界首富的資產總和是全球最窮困30億人的總資產,貧富懸殊是一個全球趨勢,而且問題會越來越嚴重。若地球的資源以人的需要(needs)而不是慾望(desire)來分配,我深信沒有那麼多人要捱餓。富國推行的經濟全球化(globalization)給人類帶來的是什麼的盼望呢?這會否深化了自由經濟中出現的貧富懸殊現象呢?

踏上「明光」之路...

燭光網絡 20期 (p.23)
30/09/2001

記得大學畢業時,懷著滿腔熱誠的投身傳媒工作,對初出茅廬的我而言,記者生涯無疑是甚具挑戰性,令人大開眼界;然而,部分「行家」不擇手段的「搏出位」、「搶獨家」,為向無理的上司交差,無所不用其技,卻教人感到無奈與沮喪。作為基督徒記者,如何堅守社會責任?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又怎樣作鹽作光?逆流而上的掙扎教人卻步!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二十二:6)是神對我的回應,祂讓我看見這一代青少年的需要。在這顛倒是非、明暗不分的社會風氣下,青少年對社會的雙重標準往往顯得無所適從,我深信以生命影響生命的教育工作,可以為這群無助與迷惘的青少年,開闢一條出路。

然而,春風化雨的路,卻是斷斷續續的代課生涯。在沒有落腳點的日子,我經歷信仰生活中順服與反叛的掙扎。神不斷的拆毀與重建,迫使我不能不正視自己性格的盲點與生命的限制。信仰反思讓我跨過自限的門檻進到神的無限,帶來生命主權的移交;原來走過的每一步,是為踏上今天的路作預備。

對我而言,明光社的名字不算陌生,是少有主動積極關心社會的基督教機構,除了監察傳媒,偶爾亦發起一些被喻為較「激」的遊行、示威及簽名運動,這些我不反對,但沒想過要加入。直至早前,收到一位姊妹的電郵,內容提及明光社招聘傳媒教育幹事,促使我進一步了解明光社的工作,認真考慮以「另類」身分服侍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