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燭光網絡 25期)

請立即公佈《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修訂的時間表

燭光網絡 25期 (p.22)
30/07/2002

兩年了!七百三十天!一萬七千五百二十小時!我們只想問一句:「究竟還要我們等多久?」
 
修訂已經過時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是明光社成立之初已經關注的問題,因為公眾人士對近年傳媒肆無忌憚渲染色情暴力已忍無可忍,現行條例根本不能反映公眾人士可接受的標準,當政府終於在2000年4月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諮詢文件,提出《保護青少年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荼毒》的時候,我們感到十分欣慰,並呼籲各界人士積極表達意見。很可惜,自從2000年6月19日諮詢期屆滿後,轉眼已經兩年,正如總理朱鎔基的批評,特區政府充分表現了她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施政特色,有關修訂如泥牛入海,消失得無影無,過去兩年每次我們遇到資訊科技及廣播局或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的有關官員,查詢修例的進展,得到的回應都是支吾以對,連最基本的時間表亦沒有!
 
但過去兩年,在第一類刊物中出現渲染色情暴力的情況並沒有改善,甚至變本加厲,在報刊雜誌中教導青少年嫖妓、濫交的內容,以及近乎全祼和充滿血腥的圖片比比皆是,有關法例一日不修訂,保護青少年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荼毒的目標不過是一句口號!
 

明光行動錄5-6/2002

燭光網絡 25期 (p.23)
30/07/2002

關注傳媒污染、正視社會歪風,一向是明光社的宗旨。由今期《燭光網路》開始,我們將增設「明光行動錄」,紀錄一些我們近期所採取的行動,亦會向大家介紹參與行動的方法,讓大家也能多走一步,作社會的良心!
 

  1. 民政事務局發表「生命在於運動」體育政策諮詢文件,建議動用獎券基金,擴大六合彩投注方式及推出「體育獎券」用以資助體育開支。本社聯同基督教反對賭波合法化大聯盟的各成員,其後舉行記者會,就有關問題回應,呼籲政府及各康體組織真正持守「生命在於運動,運動不涉賭博」的基本價值觀,並積極向年青人宣揚健康的體育精神,提醒青少年沉迷賭博的禍害。

 

  1.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諮詢至今已超過兩年,然而刊物中教導青少年嫖妓、濫交,以及刊登近乎全祼和血腥圖片卻比比皆是!趁著有關條例石沉大海兩週年的日子,本社聯同反色情及暴力資訊運動帶備「生日蛋糕」及「生日卡」,向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尤曾家麗提交公開信,促請當局盡快公佈《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修訂時間表,落實保護青少年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荼毒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