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燭光網絡 76期)

燭光網絡76期專題:新媒體

燭光網絡 76期 (p.1)
25/11/2010

明光社

以更新迎變化

燭光網絡 76期 (p.2)
18/01/2011

時代的步伐變得太快,過往要經歷幾百年、幾十年才能完成的變革,現在只需幾年。有人強調以不變應萬變,若不變是指所持守的原則和核心價值,絕對值得鼓掌,若所指的是在形式和方法上堅持不變,卻可能只是我們恐懼、懶惰和僵化的藉口。

2011年對明光社來說是充滿變化的一年。我們除了有新的辦公室、新的課程和活動,以及全新的網頁之外,《燭光網絡》亦會以全新的面貌和大家見面,除了版面設計不同之外,我們亦新增了一些更切合年青人口味的內容。不過,我們承諾在內容的深度和嚴謹上不會因為今次改革而有所犧牲。

今期《燭光網絡》要探討的不單是Web3.0帶來的轉變,也有變性人和「借肚生仔」等生殖科技帶來的倫理挑戰。但願各位讀者能與我們一起心意更新,迎接香港社會和教會面對的變化。

變與不變

燭光網絡 76期 (p.3)
18/01/2011

是否所有變性人都可以隨意做手術?變性人W小姐為何未能與男性結婚?從神學角度來看,應如何理解變性人?隨著本港第一宗有關變性人申請結婚的司法覆核敗訴,社會人士對變性人這議題多了關注。為了讓大家對這本來陌生的課題有更多了解,明光社與香港浸會大學校牧處早前合辦「變與不變 — 變性人在醫學、法律及信仰上變了還是沒變?」的通識研討會,特別邀請了主理變性手術的袁維昌醫生、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教授,以及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系主任江丕盛教授,與大家一同探討變性人此課題。

袁維昌醫生︰變性前要經嚴格評估

袁醫生自1987年開始為病人進行變性手術,歷年操刀超過60次。他提出變性人不等於同性戀,前者是性屬身份混亂——即是天生是男性或女性,卻自覺是另一個性別。事實上,不是每一個性屬身份混亂的人都須要接受手術,有些人服食荷爾蒙及作心理輔導已可解決,只有少數極端的個案才要進行手術。

與Web3.0共舞

燭光網絡 76期 (p.5)
18/01/2011

facebook以雷霆萬鈞之勢,在六年內坐擁五億五千萬用戶,以人口計等同全球第三大國。時下的青少年若沒有facebook,恐怕也會覺得自己沒有「臉」,而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亦成了2010年的風雲人物。但以互聯網變化之快,誰敢說facebook不會在幾年內被取代呢?

雖然文字的價值和內涵,不能完全以圖像代替,但盛載文字的媒介(印刷書刊)卻極有可能被ipad、智能手機等電子閱讀器所取代。而作者和讀者、朋友與朋友、父母與子女、甚至牧者與會眾之間的溝通模式,必然會因Web3.0的出現而起革命,我們要恐懼的不是新科技、新媒體的出現,而是故步自封。

為了迎接媒體革命,與Web3.0共舞,我們一些同事選擇了購買ipad或Galaxy Tab,你呢?

虛擬與現實的化身

燭光網絡 76期 (p.6)
18/01/2011

自從臉書(facebook)成為現今流行的社交「場所」後,青少年紛紛上facebook開個人戶口,寫下個人資料,與人交流,結識新朋友,甚至發展戀情。由網絡走到街上,由虛擬到現實世界。我們在網上所展示的自我形象和身份,怎樣影響著個人成長,又怎樣改變我們與人相處的模式?

少年完整地建立自我,應該經過三個階段,1首先他會發現自己面對一個身份危機,之後他會嘗試不同身份,繼而確立其個人的身份,並投入其中,成為安身立命的憑藉。

互聯網,作為青少年成長的社交「場所」,是嘗試探索不同身份的一個新模式。互聯網的隱密性可以令此地方成為青少年探索自我的一個安全的場所,但同時並不是所有的網上空間都有隱密性,部份地方要求使用者公開姓名,青少年仍然要與同輩互動,建立關係,並學習與人相處的技巧。

Web3.0是王道?!

燭光網絡 76期 (p.8)
18/01/2011

由90年代起,媒體發展的主旋律已漸漸由互聯網主導。
不到20年,互聯網絡(World Wide Web)
已經歷了幾次的「世代交替」。究竟改變的重點在哪裡?
最新的Web3.0又是甚麼?這個新銳的網絡革命又會為我們帶來甚麼得益和影響?
 

在巴士、港鐵裡,不少人都是邊坐車邊用手機或iPad,一就是看facebook,一就是看twitter或SMS,不知不覺間,連電話聲也減少了。的而且確,互聯網文化對我們的生活,無論是認知、通訊、工作,以及近來愈來愈多人關注的社交和人際關係等各方面的影響,都是巨大而深遠的。不久以前,我們還說香港人不能「一日不上網」,現在的事實是:我們日常生活的每一部份,已經與互聯網密不可分。然而當我們還在摸索這個Web2.0時代、享受日新月異的科技所帶來的嶄新網絡社交模式時,Web3.0世代的革命,其實正悄悄來臨!

當人人是記者時......

燭光網絡 76期 (p.10)
18/01/2011

在社交網站,經常有網友分享不同的新聞、故事、短片、音樂片段等,當中有個人經歷,也有轉載別人的分享,或主流媒體的報道。過程中,我們不斷把資訊加工,如複製、分享、留言、增刪,甚至改圖改字。原來,在網絡世界中,我們早就不是單純的資訊接收者,而是資訊發放者。那麼,我們需要學習「傳媒操守」嗎?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美國Pew Research Center的一項調查發現,美國有一群非常活躍的「新聞參與者」(News Participant),約佔全美網民的31%。他們不但會寫文章,更會發表政論,把自己的社交網站變成表達自己政見的場所(參附表)。

在社交網絡發表個人意見,與志同道合的朋友一同分享,這種資訊傳遞模式,會令媒體原本的議題設定(Agenda Setting)功能被廢,導致社交網絡的資訊和取材變得非常個人化,十分視乎朋友之間的愛好。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副教授李月蓮認為:「以往傳媒內容由傳媒機構製作,所以傳媒道德是『專業概念』,現時大家都可以製作及發佈傳媒內容,所以傳媒道德已變成『公德概念』。」1

反轉新聞界的「動新聞」

燭光網絡 76期 (p.13)
18/01/2011

從2009年開始,香港《蘋果日報》逐漸於其網頁加入了「動新聞」。起初只是一些剪輯的新聞片段,後來慢慢加入一些動畫,並運用想像力填補了新聞資料中的一些空白地帶,以達到刺激讀者眼目的效果。但我們觀察了當中的一些報道手法,發現「動新聞」可能成為傳媒集團用作渲染「煽、腥、色」的平台。當青少年本著關心時事的心態瀏覽新聞,很可能輕易在「動新聞」中接觸到色情及暴力的畫面,不知不覺地吃著糖衣毒藥。

團體聲討「動新聞」

台灣的情況和香港十分相似,前年台灣《蘋果日報》(下稱:台蘋)「動新聞」刊載了一則父親強姦幼女的新聞,該報道以動畫方式模擬強姦的情境和細節,再配以旁白解說,詳細地呈現事件的過程。由於當地不論讀者成年與否,均可藉手機下載報刊的內容,1事件引起了台灣一些婦女組織及監察傳媒團體的不滿,並發起聯署抨擊有關網站渲染色情,要求當局糾正歪風。

面對相近的情況,台灣當局比香港採取較為積極的做法。首先台北市政府重罰台蘋,就該報的兩則新聞處以新台幣共100 萬元(約23萬港元)罰款。台北市長郝龍斌更宣佈,台北市所有中小學均要立即停止訂閱《蘋果日報》,校園內電腦網站IP 亦已鎖碼,而台北的圖書館也規定需年滿18歲才能借閱《蘋果日報》。2

和「數碼土著」同行

燭光網絡 76期 (p.14)
18/01/2011

對不少家長來說,互聯網是子女與他們之間的鴻溝,是家長無法觸及的世界。與互聯網一起成長的一代被稱為「數碼土著」(Digital Native),互聯網世界就像他們與生俱來的成長環境,難怪有瀏覽器名稱為「原始森林」(Safari),意味著網路世界可以像森林般尋幽探勝,驚險刺激程度不遑多讓。

像不少已發展國家一樣,香港政府對互聯網的取態是放任其發展,規管它的法例比傳統的電子傳媒更寬鬆,例如塗鴉是法例不容許,但在網上惡搞卻似乎沒有甚麼懲罰;又例如侵犯版權是違法的,但網上非法下載、侵權比比皆是,政府亦難以嚴格規管;至於色情及暴力內容如何氾濫,更不用細表。政府是否願意監管是一個問題,而客觀上能否做得到又是另一個問題。大部份發達國家故意讓互聯網在一個較寬鬆監管的環境下成長,讓它在發展知識型經濟上,扮演火車頭的角色。既有此經濟誘因,即使帶來一些社會及文化問題,難怪政府也只好「隻眼開隻眼閉」了。

因此,像打開了的「潘朵拉盒子」,互聯網令好的壞的都傾倒出來;我們不能期望政府會在虛擬空間保護我們的下一代,它的存在已經是一種生活現實,家長一定要有所行動,認識過度沉迷互聯網可能會出現的問題,特別對年輕人成長可以造成的人格障礙,宜及早部署。

與時並Web

燭光網絡 76期 (p.16)
18/01/2011

在網絡的新世代,新媒體往往被視為洪水猛獸,但事實上,Web2.0同樣提供了一個可供分享生命、快速回應年青人需要的平台。不少青年工作者、團體、家長,就覷準時機,採取主動出擊的政策,一於「你Web我又Web」,用新媒體牧養年青人。

STORY1 既做資訊提供者,亦做傳閱者

一直關心年青人成長發展的《突破書誌Breakazine!》總編輯梁柏堅,除了穩守傳統的出版媒體之外,亦喜歡透過facebook、blog等新媒體來發揮影響力。遊走傳統媒體與新媒體之間,梁柏堅說,新媒體讓他更容易接觸到年青人。「出版刊物,你未必知道讀者在哪裡,要接收他們的回應亦不容易;但在網絡世界,讀者群是很近的,他們就圍繞在你身邊,而且是互動的,你沒有藉口不去聆聽他們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