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咒詛黑暗,不如燃燒自己。」蘇恩佩女士一句名言,曾經喚醒了不少基督徒,不可單為社會敗壞的風氣嘆息,更當付出代價,讓基督自己的光芒,在我們的生活行為中照耀出來。
明光社的籌組信念
在香港這個小城市內,已經有二百多間基督教機構,為何要增多一間?基督徒對社會的見證,是否應該直接由地方教會承擔,而不是由一間機構「包辦」?
在明光社成立之先,不少關心社會上道德敗落、色情氾濫、倫理信念解體的基督徒與教牧,已經藉著多次的行動,嘗試抗衡香港社會日益嚴重的淫褻趨勢。在行動的過程中,基督徒有以下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