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燭光網絡 104期)

同性婚姻 司法、立法與人民的博弈

燭光網絡 104期 (p.3)
17/09/2015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6月26日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全美五十個州都要容許同性戀者結婚,並享受與異性婚姻同等的千多項聯邦福利和權利,同性戀運動可謂達到空前成功。

從美國最高法院就同性婚姻一案判辭說起

燭光網絡 104期 (p.4)
17/09/2015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訂案所賦予的基本權利,這項判決代表同性婚姻在全國合法。第十四修訂案包括一項「正當程序條款」(Due Process Clause),指到任何一個州分(State)不得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下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此外,第十四修訂案亦有一項「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說明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平等的法律保護。[1]值得留意的是,本案四位不同意裁決的法官(分別為Roberts、Scalia、Thomas及Alito)對五位大多數法官(「五法官」,由Kennedy代表陳詞)的裁決作出嚴厲批評。為了使讀者較易掌握五法官與異議法官的理據,本文以表列形式將雙方的論點比對如下。
 

 

憲法的性質

五法官裁判的理據

從美國政治制度看同性婚姻裁決

燭光網絡 104期 (p.6)
17/09/2015

美國的政治制度是不少國家爭相仿效的對象,美國以「聯邦制」處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間的權力關係;以「權力分立」將行政、立法及司法三大政府機關分開並且互相制衡,防止政府濫權,影響人民利益。不過,今次美國最高法院就同性婚姻的裁決,由九位法官以五票對四票輕微多數,裁決同性婚姻受美國憲法保障,並強制全國五十個州的人民必須遵從。不過,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卻狠批這是將決定同性婚姻的問題「從人民手中奪取來」。[1]

「反對由九個法官決定一個社會制度」是不少人對是次判決的立場,不過這句話卻惹來「不尊重法治」、「不懂司法獨立」等批評。要理解這些說法是否成立,我們最好的方法是從美國的政治制度說起,並從同性婚姻一案思考判決和美國政治制度的互動關係。

 

殊途同歸的同性婚姻爭取方法

燭光網絡 104期 (p.8)
17/09/2015

「全民公投」、「立法修訂」與「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是世界各地通過同性婚姻的三大途徑,當然每一個地方都有各自的政治、宗教和文化背景,以下將會簡單分析數個已通過同性婚姻國家的背景,讓讀者參考,並了解當中相通之處,引以為鑑。
 

婚姻制度連根拔起

燭光網絡 104期 (p.10)
17/09/2015

婚姻,在不同時間及不同文化中,以不同的方式呈現。婚姻雖然看似社會上一個很穩定和基本的制度,但實際上內裡的定義和細節是會隨時代而改變。婚姻與生育、家庭、教養孩子、建構男女性別角色、性生活等的關係,並不是如想像般必定包括所有。我們將在本文簡單回顧一下婚姻的發展,從而再討論今日婚姻的定義,並反思發展至現今,婚姻往後應該往哪個方向走。

在不同的婚姻史書中,都說人類起源時都是處於亂婚、群婚的狀況,亂倫、同夫、同妻等情況在不同社會出現和被允許的,性關係主要都是為了生育。一些由群婚而誕下的孩子,都交由母親養育,由於當時男性打獵捕魚收穫不穩定,所以女性要收集野果、紡織等維持生計,再加上要照顧孩子,令女性成為支撐家庭的主要成員,母系社會制度也因此而出現。

 

有關同性婚姻的一言一語

燭光網絡 104期 (p.12)
17/09/2015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憲後,隨後掀起陣陣漣漪,影響世界各地,香港也不能倖免。雖然同性婚姻的討論在近來沸沸揚揚,但這卻是經年備受各方討論的議題。以下我們輯錄了各方關於同性婚姻的言論,讓讀者參考。

 

支持同性婚姻
  • 何秀蘭 立法會議員

調查顯示,接受同性婚姻的人士,高達七成,亦有部分人仍然反對同性戀者有締結婚約的權利,他們或基於宗教信仰,或認為家庭基本結構必須由一男一女組成。

同性婚姻 司法、立法與人民的博弈

燭光網絡 104期 (p.14)
17/09/2015

明光社

美國同性婚姻判決激起千層浪

燭光網絡 104期 (p.16)
17/09/2015

香港的同運人士挾著判決作後盾,希望香港儘快為同性婚姻立法。兩名立法會議員不斷製造輿論和透過其身份想迫政府就範;一些「出櫃」歌星更將同性婚姻包裝為「普世價值」,更有平等機會委員會作其免費打手,搖旗吶喊,唯恐天下不亂地呼籲香港要跟隨美國的判決,為同性婚姻立法,但立法卻不是委員會的責任!

幸好至今政府不為所動,但對於支持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的市民,尢其是宗教團體不可以掉以輕心,因同運人士正透過不同渠道在蠶食一夫一妻制度,伺機推翻而將同性婚姻合法化。

 

教會如何在公共空間作見證

燭光網絡 104期 (p.18)
17/09/2015

美國法庭裁定同性婚姻沒有違憲,不少國家亦相繼仿效,希望透過法庭改變婚姻的定義及制度,甚至連一些西方國家的教會已表明接納同性婚姻。當不少西方國家已將婚姻制度演變成不再限於男女之間,作為信徒又該如何理解婚姻?筆者就此專訪建道神學院神學系副教授蔡少琪牧師及基督教宣道會北角堂社關事工科科主任陳劍雲牧師,一起探討教會及信徒在這洪流中如何持守真道,並踐行信仰作見證。

 

接納歸接納 真理歸真理

蔡牧師表示聖經是反映上帝在世界的創造,與各種文化相連。婚姻歷來都是一男一女的制度,縱然歷史裡也有一夫多妻妾的制度,但也是以一夫一妻為核心。並且,華人社會大多不贊成同性婚姻。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8月)

燭光網絡 104期 (p.20)
17/09/2015
國際
美國裁定同性婚姻不違憲後的發展

美國聖公宗(Episcopal Church)於判決後投票決定讓神職人員主持同性婚禮,並把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修改為伴侶。[1] 聖公會坎特伯里大主教表示該決定會為某些人帶來困擾,並為聖公宗(Anglican)的合一造成分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