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反對日後再在政府轄下場地舉辦不雅活動

12/04/2018

致發展局局長黃偉綸:

 

關注政府借出中環海濱予團體舉辦成人嘉年華「18+Central」

 

本社留意 到由 貴局負責委託管理和營運中環海濱活動空間的Central Venue Management於4月5-8日借出中環海濱供團體舉辦「18+Central」,由主辦單位網頁的宣傳及近日傳媒的報導,「18+Central」是以「性」作為主題的娛樂活動,與過往場地主要用作舉行合家歡的遊戲及音樂娛樂活動不同,例如1月份舉行的AIA 歐陸嘉年華,以及即將舉行的KOOZA by Cirque du Soleil皆屬適合男女老幼的娛樂,但成人嘉年華「18+Central」當中的部份內容意識極度不雅,甚至令人感到厭惡及反感,例如「顏面貼乳」環節,即入場人士付費就可以將頭部緊貼於AV女優高瀨杏胸部的活動,根本不適合舉辦。活動引起了一些家長團體的不滿和抗議,擔心對青少年和社會風氣造成不良影響,主辦單位亦覺察到活動有可能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而宣佈取消。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並沒有就淫褻或不雅訂立清晰的定義,審裁處會就內容屬於或含有淫褻或不雅資料(包括暴力、腐化或可厭的資料)的物品,在裁定物品是否淫褻或不雅,或裁定公開展示的事物是否不雅時,或在評定物品類別時,須考慮以下各項 ——

(a)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且就物品而言,考慮該等標準時並可考慮檢查員根據《電影檢查條例》(第392章)第10條就該條例第2(1)條所指的影片所作的決定; 

(b)物品或事物整體上產生的顯著效果;

(c)如屬物品,其發布對象、擬發布對象或相當可能發布的對象是那些人,或是那一類別或年齡組別的人;

(d)如屬公開展示的事物,該事物正在或將會在何處公開展示,以及相當可能觀看該事物的是那些人,或是那一類別或年齡組別的人;及

(e)該物品或事物是否具有真正目的,或其內容是否只是掩飾,以使其任何部分成為可予接受者。

 

我們認為中環海濱作為香港重要的地標及公共資源,過往亦舉辦各種形式的活動及遊戲,讓香港人及遊客有更多娛樂選擇,但是,我們盼望政府日後在審批租借場地時,能更謹慎及確保有關活動符合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以免讓外界感覺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這類以「性」作為招徠的娛樂及服務,甚至因為活動違反法例而要做亡羊補牢的工作。

 

如 局方對我們意見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7684204與傅丹梅女士聯絡。

 

祝:工作愉快!

 

明光社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