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四位立法會議員遭DQ

12/11/2020
人大頒議員資格決定 港府DQ 4人 陳文敏斥「僭建」程序 林鄭:將修例公職人員違誓要負後果
 

 (明報.12-11-2020)

特朗普指控選舉有舞弊 多間電視台指言論不實中斷直播
 

 (now新聞.6-11-2020)

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這在中外皆然。民主選舉的精義在於尊重人民的選擇,無論選出的是爛橙還是爛蘋果,如果發現被候選人欺騙,在下次選舉將他送走是最和平解決矛盾的方法。若立法會議員有任何違法的行為,可以經過現有程序由議會內部彈劾及譴責,甚至訴諸法院令他喪失議席,就是不能由行政機構決定DQ任何一位身負監督政府施政要務的議員,否則議會就成為了政府的附庸、橡皮圖章。對於特區政府來說,人大當然是最高的權力機關,不過,有權不能用盡是以大事小的重要原則,而在一個現代文明的社會,看得到的公正,以及程序上的公義十分重要。一個小小的選舉主任,既不是律師、亦不是法官,卻有權審查候選人的資格、剝奪一個公民的參選權,而在選舉前並沒有任何即時上訴的機制,是權力過大且不受約制,而發展至依選舉主任的判斷便可以DQ已當選的議員,是非常嚴重的選舉漏洞,亦令人對選舉能否公平公正反映不同立場選民心聲失去信心,比起因為拉布對社會帶來的影響有過之而無不及。選舉最重要的是尊重選民的選擇,並且願意服輸,美國的特朗普總統權力再大,亦不能任意而為,需要受憲法和最高法院的約制。不過值得留意的是傳媒亦需要約制自己的權力,記者可以當面質疑任何人(包括總統)的說話,或是考慮新聞的重要性決定是否直播,若認為對方講大話,應當面質詢而不是中斷直播,因為不同意或懷疑對方所說的就即時中斷直播,觀眾已無法再深入了解當事人之前的說話有何問題,其實也是另一種濫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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