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清晰交代的重要

13/03/2025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聖保羅書院學生杭州離世 校董會函師生 批外界惡意討論讓人難過

  (香港01.8-3-2025)

聖保羅書院學生杭州交流時離世 學生、舊生發聯署  促校方交代調查結果

  (Yahoo 新聞.10-3-2025)
 

謠言之所以容易出現,往往是由於主事人為謠言製造了一個理想的生存環境,謠言止於智者是一句廢話,因為將謠言不斷散佈出去的大有人在,就算有許多智者,亦無法制止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和一些盲從附和的人繼續將一些未經證實的說話散播開去,而令未經證實的說話繼續公開或暗地裡傳播開去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支吾以對,不作出任何公開、透明及令人信服的澄清。當然在今時今日著重私隱的年代,如果當事人不是公職人士及公眾人物,其私隱理應受到更好的保護,不過,大家不要混淆了公眾人物和公眾事件,以及不要以私隱為理由將一些公眾關注的事件私自隱瞞了。學生隨團往其他地方交流時突然死亡,對於家屬來說當然是十分難過的事,有家屬不想公開家人的私事當然可以理解,問題是其私隱究竟可以有幾大的範圍?以及對於事件公眾究竟應該有多少的知情權?

就今次有關書院的學生突然死亡事件,家屬若不想公開死去學生的姓名、年齡、住址、所就讀的班級,以及家屬不願意接受訪問是可以理解及應該尊重的。不過,保障私隱可以有不同的程度,局方可以不公佈有關同學的個人資料(令人奇怪的是校名又究竟是不是私隱呢?),但以匿名的方式交代事件的經過,特別是死亡的原因、如何跟進及避免日後同類情況再出現等,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為一名學生在交流時突然死亡的原因是公眾極為關注的事件,每年有大量的交流團舉行,而且不少已經成為學生「必須」參與的活動,所有家長對學生的安全十分關注是自然的事,這不是私隱,是公眾事件,涉及與大量學生和家長的公共政策,教育當局不能以私隱為理由而罔顧廣大家長和市民的關注。

當坊間有不同報道,包括懷疑事件是否涉及自殺、有病未能及時得到適當治療或意外等,更令人憂慮的是一些本來想了解更多基本資訊的聯署卻迅速「被剎停」,其他家長豈會不關心?日後參與有關交流團的時候,一些有情緒問題、長期病患的同學是否可以豁免?隨團老師如何與學生保持緊密接觸,避免出現因病失救、欺凌或忽略安全而出現的意外等情況?對學生死亡的原因採取公開透明的態度,但對個人的資料加以保護,才是平衡公眾知情權和個人私隱應有的態度,否則只會繼續令本來已有不安的家長和市民,懷疑局方是否有所隱瞞,更易產生不必要的恐懼。公眾無法知道一些很重要和與自己息息相關的資訊,是一些謠言可以成功發酵的原因,也是極為差勁、難以服眾的公關策略,不要只懂得怪別人造謠,要問自己為何要為謠言製造良好的生長環境,並任由其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