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港人對婚姻持正面信念 肯定父母對兒童重要

僅12.5%公眾認為婚姻法的性別可不分男女 (新聞稿)
22/06/2016
新聞稿.請即發佈
【2016年6月22日】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下稱「中心」)《香港人婚姻態度調查2016》,委託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張宙橋博士、羅耀增博士及李德仁博士進行。調查於2015年12至2016年3月期間向全港隨機抽樣電話訪問,了解香港人對婚姻的信念、觀感、與養育後代的關係,以及修改制度等課題。
 
調查成功訪問2,05118歲或以上香港市民,結果發現*
 
  1. 約七成公眾對婚姻持正面信念,包括長久承諾、互相照顧、彼此相愛、性忠誠等;
  2. 約九成公眾肯定失去父親、母親對兒童成長帶來很大負面影響;
  3. 約三成公眾對婚姻與養育後代的關係感猶豫;
  4. 56.0%公眾不認為現行婚制過時,29.1%表示中立;
  5. 只有12.5%公眾認為『應該更改婚姻法對「性別」的要求,必須將要求由「男和女」改為「不分男或女」』,相比本地過往民調對同性婚姻的贊成度較低,反映某些支持同性婚姻的公眾,當意識到要修改婚姻法的性別要求時,會感到保留。
 
就以上調查結果,中心主要有以下建議:
  1. 破裂的婚姻為兒童帶來負面影響,建議各界推廣婚前輔導,讓預備結婚的情侶在婚姻期望、溝通、互相認識等得到更好幫助;又推廣定期而普及的婚後輔導,及早修補和鞏固婚姻關係。
  2. 政府應特別關注需要照顧三個或以上孩子的父母的政策配套,包括健康工時、職場的家庭友善政策、提高第三名或以後的子女免稅額等。
  3. 大部份市民皆支持現行婚姻制度,政府及各公營機構應予尊重。政府要回應任何修改婚姻法例的訴求,必須先向公眾解釋更改制度的原因和必要性、向某種關係結合提供福利的原因、以及對社會的利弊,並確保公眾有機會參與任何涉及修改婚姻制度的討論。
  4. 建議政府參考《多元授權書》的概念,保障各種有緊密關係人士的權益。
 
《香港人婚姻態度調查2016》查詢:
陳永浩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研究主任(義務)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抽樣誤差為正負4.4%,數據經加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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