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報 .7-3-2023) |
(明報 .8-3-2023) |
凡事都很可能有兩面、甚至更多面,當我們有不同的前設和目標,自然會得出不同的結論,作出不同的決定。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有時一些決定並非對與錯的問題,而是優與劣的分別;不是真理問題,是技巧與態度的問題,有時贏了場交,卻會輸了頭家。例如在如何善用和避免濫用新的科技的時候,如何拿捏十分重要,近期人氣爆燈的ChatGPT,不同的大學有截然不同的反應,當中涉及的是一些對學習的不同理念,更涉及不同的學科的特性,要一刀切以同一尺度去對待其實未必合適。若果一些功課是著重資料的搜集和整理的話,依靠大數據的搜尋軟件當然可以大派用場,若果要求的是如何分析及運用,則學生本身能否看到問題所在,問一些有深度的問題便十分重要,而判斷學生的分析是否有見地則是老師的責任。其實,要判斷學生是否完全依賴AI去處理功課,還是只依賴AI去搜集資料,與老師是否了解學生的能力有一定關係。當面對世界的改變,我們亦無法避免要問自己一些問題:既然有計數機現在還需要學習心算嗎?既然日常主要靠電腦和電話,我們還需要學習書法嗎?更進一步是還需要學習寫字嗎?若果語音和文字翻譯系統愈來愈準確的話,我們還需要學習外語嗎?在未來的世界,究竟有甚麼是人類不會輕易被AI取代的呢?這個問題應該常常圍繞在我們的腦海。
另一方面,學校與學生之間的關係其實十分微妙,究竟學校是一個培育學生個人品格、公民素質、自學能力和待人處事技巧的場所;還是一個只著重職業能力訓練和製造不會質疑權威、只懂盲從附和的順民的場所?究竟真正的學習是應著重培養學生的批判思考,還是著重牢記標準答案?一些數理化科目也許還可以有標準答案,但一些文史通識科目卻應該容許百花齊放,只要資料正確,分析若能言之成理,亦應尊重,一間不能培養學生獨立及批判思考的學校和補習社有甚麼分別呢?其實,除了學科知識之外,學校能夠為學生製造的學習機會還有許多,有時亦難免需要制定一些校規讓同學在學習過程中有所適從,但學校不是懲教署,校規不宜過嚴,而在執行時亦不應未教先罰、甚至不教而誅。本來一間學校的內部問題,只需要向各持份者如學生、家長、校友、校長老師和辦學團體交代便可,實在沒有必要向外界交代太多,不過,由於現時的社交媒體十分發達,一些本來只應是學校和機構內部的事, 一旦引起了外界關注,從維護學校和機構形象,制止一些不利的謠言四處擴散的角度來說,公開一些不涉及個人私隱的資料有時難以避免,否則只會讓一些似是而非、斷章取義的資訊、甚至謠言繼續發芽生長,最後恐怕變成更大的公關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