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墮胎權與生存權

05/10/2021

美國德州墮胎權爭議 最高法院向右轉出手推翻

  (聯合新聞網.2021年9月4日)

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但生命始於哪一刻卻眾說紛紜。有說是受精一刻,也有人認為是能偵測到胎兒心跳的第六週,亦有人認為是胎兒離開母體已可以存活的24週。這不單只是醫學問題,也是政治、倫理及神學的問題,法例如何設定合法墮胎的界線,也是女性身體自主權與胎兒生存權兩種論述的角力。而孕婦墮胎的原因眾多,涉及個別孕婦不同的處境,到底孕婦懷孕多久才應該禁止進行墮胎手術?實在難以給予一個簡單的答案。

信仰反思:

是否當各方面的專家從醫學、政治、倫理或神學層面來一場大辯論,甚至在辯論中得到共識,便真的可以為到可否墮胎清晰地制定出皆大歡喜的法例?何時可以墮胎,好讓爭論來一次了斷?專家縱使透過辯論,得到誰有權出世的結論,卻永遠不知道神對哪一個生命有甚麼召命。

「以下是法勒斯的後代: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得四18-22《新譯本》)這個家譜中的成員,每一個都有獨特的DNA,俄備得出現「混血」的DNA,更不是必然的事。摩押女子俄耳巴和路得分別嫁給拿俄米兩個兒子有10年之久,皆無所出,直到路得硬要跟從拿俄米回伯利恆,才遇到波阿斯,在婆婆獻計之下,最終與波阿斯成為夫妻,然後生了大衛的祖父俄備得。路得與波阿斯最終一起,表面看似「恰巧」,其實不難發現這其實是神巧妙的安排(得二3、4,四1)。我們不知道神為何非要俄備得「混血」不可,甚至認真考究起來,他父母的身份並不是太光彩,母親是摩押人,父親波阿斯本身也是一位混血兒,其母喇合更是耶利哥城的一位外邦妓女,但知道這些卻無阻大衛日後成為以色列的王。生命或有殘缺,在人眼中出身也有貴賤之分,但在神的手中,卻總能出人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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