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1/2021
(香港01.25-1-2021) |
子女不是父母的附屬品,是有尊嚴和自身價值的獨立個體,他們的權利不能被父母的權利和選擇完全蓋過,在高舉個人自由和人權的年代,愈來愈多嬰兒的人權被忽略、甚至被踐踏,而最可悲的是他們無法表達個人的意願、無法捍衛自己的權利。商業代孕踐踏了嬰兒的權利,將嬰兒當作商品,令嬰兒一出生便要面對複雜的人倫關係,根本不應該鼓勵,在香港和許多國家亦是被禁止的行為,而香港的漏洞是無法阻止一些有錢人在外國找人代孕,然後明目張膽地將嬰兒帶回香港撫養,對於這些有財有勢的人,政府連哼也不敢哼一句!其實,除了商業代孕之外,那些蓄意借種產子的不婚媽媽,亦是漠視了嬰兒本身的意願和權利,由於嬰兒無法表達個人意願,更需要適當的法例、以及志願機構和社會人士代表他們發聲,讓整體社會明白嬰兒能盡量在親生父母照顧下成長的重要性,反對任何蓄意將嬰兒從生父及生母手上奪去的行為。這並非歧視單親或領養的家庭,而是肯定親生父母對嬰兒的重要性,反對任何人為破壞天倫的行為。另一方面,亦要鼓勵社會對於因為不同原因而出現的單親或領養家庭的兒童,給予更多的關心和支援,讓有關兒童能健康地成長。血緣和愛在人倫關係之中當然是最重要的,而真正的愛不是從自身而是從對方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願所有將會出生的嬰兒都能盡量留在親生父母身邊健康快樂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