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2020
長毛剪短髮被裁性別歧視 懲教署研男女同剪短 | |
(東方日報.1-12-2020) |
政治正確若凌駕一切,只會造成另一種的社會矛盾,甚至不公平的現象,其中一個容易製造新的矛盾的就是對何謂「歧視」的僵化解釋,當社會傾向機械式地將差別對待當成歧視,抹煞了合理的差別對待,只是以公平之名製造另類的不公平。男女有別是客觀的事實,而社會文化之中對男女的服飾、裝扮有不同的要求是自然的事,毋須上綱上線至歧視問題,若所有人都要機械式地平等看待,為何體育比賽要分開男女子組?為何我們要特別照顧老弱傷殘?為何男女廁所的面積和設計需要不同?為何不同性別和年齡的人士買保險會有不同的收費?在囚人士不單會失去自由、會少了某些權利也是自然的事,只要不是一些不人道的對待,如酷刑、疲勞審訊、強迫勞動、危害身體健康的飲食起居安排等,要遵守監獄對衣著髮型的安排並非甚麼違反人道的要求,若追求機械式的平等,恐怕最終只會令監獄要求女囚犯亦不准留長髮。社會文化不是不可以轉變,不過用法庭裁決強行改變而不經過社會的充份討論並非最合宜的做法。其實現時真正的不公平是——為何在監獄的囚犯也有權投票,但沒有犯法只因在醫院留醫的病人卻沒有安排他們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