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2022
(am730.16-11-2022) |
(香港01 .17-11-2022) |
作為處事認真的機構,出現播錯任何一隊的國歌、錯誤展示任何一隊國旗的話,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也是一種低級錯誤,主辦機構既丟自己的架,也令受影響的隊伍尷尬。無論犯錯的是低級職員、義工還是最高領導,簡而言之都是管理上的錯誤,在程序上沒有良好的覆查機制,令一些不應、甚至不能犯錯的地方出現了難以彌補的錯誤。正如大家若在喪禮上「有請小鳳姐」;在耆英生日宴會上播放哀樂一樣,令當事人感到憤怒是十分自然的,若果一些長者一時情緒激動、嗚呼哀哉的話,那麼就絕對不是小事了。將心比己,若果在自己親友的重要場合遇上同類的問題,恐怕大家早已勃然大怒,誓要追究到底。因此,政府在姿態上要表達不滿可以理解,不過,要警方介入調查就未免誇張了一點,因為事發地點不在本港,亦不是甚麼傷天害理的案件,更沒有任何港人的生命財產受威脅,如此高調反而會令人覺得反應過敏,甚至貽笑大方。
有關錯誤的確不應該,負責機構理應鄭重道歉,不應推卸責任。不過,世事往往如此,凡有機會出錯的事,總有機會陰差陽錯地出錯,作為受影響的當事人,雖然十分不高興,卻要學會用平常心來看待,最好一笑置之,反而會令事情較容易淡化,不會長時間受到關注,甚至不斷發酵、愈弄愈大,最好的危機處理有時就是轉移大家視線而不是咬著不放。正如公眾人物在公眾場合被人擲雞蛋,能夠若無其事的繼續行程,比起如臨大敵立即走避和驅散群眾好得多。若果一些事正如陰謀論者認為後面必定有甚麼重大陰謀的話,那麼對待這類陰謀的最好方法就是四兩撥千斤,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讓對方得逞才是最好的方法,何必讓一些令自己尷尬的事成為大家長期關注的焦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