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16-5-2022) |
看得到的公正和事避嫌疑是過往行之有效對公職人員操守的要求,特別是一些敏感的職系。例如警察不要與黑社會人士私下交往;官員避免接受有利益衝突人士的私人款待;在公事上遇到任何可能有利益衝突的人和公司都會主動申報,涉及個人利益的時候更會避席。權力愈大愈需要小心自己的言行,難聽點說,不少敏感職位都好像在廉署工作一樣,幾乎會斷六親,許多說話連對配偶亦不能漏口風。當然,他們的付出亦不是白白的,因為高薪養廉並給予令人尊崇的社會地位便是對他們的回報。當公職人員熱衷於參加與公職無關的吃喝玩樂應酬,以及拉關係的「俾面派對」的話,就算沒有明顯收受利益,公信力亦會受到影響。一直以來,法官在香港都有崇高的社會地位,受人尊敬,雖然收入無法與一些擅長打官司的大狀相比,但亦絕對是高薪厚職,因此,市民對法官的操守和言行有額外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
過去幾年,由於社會撕裂,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已愈來愈低,陰謀論已成為不少人的日常思維模式,有時很小的事亦可以上綱上線、加鹽加醋,不同意見的陣營嚴重對立,當不少涉反修例運動的案件陸續上庭和有裁決的時候,任何判決都會令敗訴陣營的人士不滿,因此,法官的言行更要小心,起碼必須盡量讓本來中立的市民覺得合情合理合法,才能維持大家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沉默是金是法官在面對傳媒和社交平台時應有的態度,因為法官不是時事評論員,毋須對一些社會事務發表個人意見,否則先入為主的話,會令人覺得法官無法客觀中立,因此,法官能夠表達個人觀點的最主要途徑只是判辭,不過,好的判辭最重要的不是個人政見,而是如何正確地詮釋法律,分析控辯雙方的理據,以及對他們作供時表現的觀察。要成為受人讚賞和敬重的法官殊不容易,必須透過長年累月所發表判辭所展示的功力,但要令人對一個法官失望、甚至鄙視卻毫不困難,只要沒有做必須做的事,說了容易令人反感的說話,即時便會見效。無論如何,不少市民大眾仍然對法官有期望,希望各位法官自重,毋須他人不斷指引,本身的日常言行已令人看得到公正。彌迦書三章11至12節提醒我們上帝對公平的重視,並會追討不公不義的權貴的罪:「首領為賄賂行審判;祭司為雇價施訓誨;先知為銀錢行占卜。他們卻倚賴耶和華,說: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災禍必不臨到我們。所以因你們的緣故,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一個地方的敗亡,由不公不義的審判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