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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亂象

14/01/2021
【Twitter】封殺特朗普帳戶惹爭議 歐洲多名政要批做法有問題
 

 (香港經濟日報.12-1-2021)

警首用國安法封起底網站 IT界:做法「如大陸」 香港編年史質疑網絡商參與
 

 (明報.9-1-2021)

言論自由的真義是要容忍一些自己不喜歡的言論繼續存在,就算有關言論與自己認同的價值不同、嚴厲批評自己、甚至魯莽無禮,只要有關言論沒有違反法例,例如涉及誹謗、恐嚇、煽動暴力、失實指控、觸犯淫褻及不雅條例、散播令人不安的謠言等等,也需要盡量容忍其繼續存在。如果是個人或團體在本身的社交平台的版面,當然有權刪去一些自己不喜歡的留言,例如喜歡素食的人有權刪去一些介紹肉食的評論,有宗教信仰的人刪去介紹其他宗教網站的訊息,甚至拒絕與某些言論與自己價值觀有很大差異、或者言辭無禮、粗鄙、自以為是的人做朋友。不過,作為讓所有人發表意見的社交平台,卻不宜、亦不應任意封殺任何人(無論其身份的高低)可以自由表達意見的機會,更不應封殺其賬戶,否則大家將來只會看到社交平台管理層認同的言論,而所有不同意見和觀點亦有機會被主觀地封殺。社交平台的負責人只是一個管理員,責任是管理秩序,令平台可以暢順運作,不應有權決定那些言論可以發表,較合宜的做法應該是在出現可能違法的內容時先向當事人提出警告,再提醒其他讀者,若果不聽勸告便暫停其賬戶,或只封鎖有爭議的內容,但必須盡快讓當事人有合理的申訴和繼續發表其他意見的機會,除非當事人最後被執法部門檢控、甚至定罪,並得到法庭的許可,否則社交平台不應封殺其賬戶。另一方面,網站的負責人員既然只是管理員,只要做好管理秩序的工作,在發現有可能違法的內容或收到有證據的投訴之後,採取適當的程序跟進。警方不應隨意封鎖有關網站,否則只會出現寒蟬效應,令網站人人自危,間接成為政府管制言論自由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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