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難聽過粗口的「唔關我事」

21/05/2026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稱1823收宏福投訴全有覆 政府:毋須交專員 田北辰:重點是「解決」 應全「兜底」跟進

  (明報2026-5-18)

人與人之間最遠的距離,就是我明明站在你面前,但你竟然看不到我。官與民之間最遠的距離,就是市民明明已經將他的困難告訴了你,但你竟然只將他當作一封公函,一個數字而不是一個面對擔憂、恐懼和困擾,活生生的人,直到他已經身陷無法挽回的險境、甚至永遠與愛他的親朋好友告別!為甚麼你願意花費大量的公帑收拾爛攤子,卻不願意多花一點心力為對方指明方向,及早解決問題呢?

據《明報》報道:「宏福苑居民大火前多次向政府投訴火警風險,包括經1823或直接投訴,聽證會披露各部門雖有回覆投訴,但大多只互相轉介或聲稱不屬管轄範圍。1823前年10月設新機制,倘多於一個部門拒絕處理及回覆投訴,會交由當區民政專員定奪主責部門,有需要再由地區治理專組主席(副政務司長)指導決定。管理1823的數字辦回覆本報稱,前年至大火前一日,1823接到57宗宏福苑大維修投訴,由於全部已獲部門回覆,故認為毋須啟動新機制。」

最令市民憤怒的不是投訴無門,而是投訴有門,但石沉大海;更憤怒不是石沉大海,而是你明明告訴我你已聽到了,但「唔關我事」;更更憤怒的不是你說「唔關我事」,而是不同部門都異口同聲齊心地說「唔關我事」;更更更憤怒的是當所有部門都說「唔關我事」的時候,那就真的「唔關我事」了!結論是由於全部投訴已獲部門回覆「唔關我事」,故毋須啟動機制交由當區民政專員定奪主責部門,但正如《明報》引述「立法會前議員田北辰認為『個問題唔係要回覆,係要解決』」。

原來回覆了「唔關我事」就等如解決了問題,當你不知那個部門應該負責處理的時候,不同的官員卻認為已經按程序完滿地處理了投訴,沒有任何一個官員會主動告訴你究竟「關誰的事」!那你叫市民投訴來做甚麼呢?近年來不少市民向政府或者一些公私營機構投訴的時候,都喜歡「有大食大」,說「唔該你搵個話得事嘅人出嚟見我」。真的,請各部門每次都「搵個話得事嘅人出嚟見市民」,而不是「搵個話得事嘅人出嚟拜祭市民」!市民最想聽到的不是「唔關我事」,而是究竟「關邊個事」;市民最想要的不是各部門的正式回覆,而是要真正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