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節目開始前有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字眼,然後在節目內不斷分享吸烟的樂趣和心得可以嗎?在所有年齡人士都可以買到的報刊有嫖妓指南,分享嫖妓心得應該禁止嗎?一方面提醒大家吸食大麻的害處,另一方面又詳細分享如何向海外郵購大麻產品合宜嗎?若果在電視教導觀眾如何玩碟仙、筆仙、神打,然後叫青少年不要模仿是否已經足夠呢?
同樣,對於通靈交鬼等行為,相信大部份市民都認同是有爭議和危險性的活動,不應鼓勵市民隨便嘗試,特別過往曾發生不少以通靈為藉口騙財騙色以及參與者精神大受困擾的個案,必須小心其存在風險,不能視之為一般的獵奇或宗教性節目。
無線電視翡翠台最近播放的《通靈之王》節目之所以引起關注,因為該節目已非單純的獵奇,而是一個比賽,除了主持人之外,還邀請嘉賓以專家的身份評論參賽者通靈能力的真偽,直接向觀眾肯定有關的通靈能力和行為的真確性,並宣揚該等靈異行為的可信性,違反了通訊事務管理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第3章「一般節目標準」中第11點「迷信」一項,當中提到節目「不得鼓吹對觀眾有不良影響的迷信及超自然事物。以算命、風水、神秘學、占星術、骨相學、掌相學、占卦學、測心術、測字、招靈術等為主或與此有關的節目,不應鼓勵別人把該等活動視為一種普遍被接受用以闡釋生命的方法,也不應使人覺得該等活動為精密科學 。」 亦提到「持牌人亦應小心謹慎,以免節目引起觀眾不必要的情緒困擾,例如令觀眾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觀眾過度恐懼及憂慮。」
雖然該節目開始時有警告字眼指出有關行為並非精密科學,但不過是例行公事,因為主持和嘉賓不斷以權威的姿態告訴觀眾真有其事,明顯是掛羊頭賣狗肉。 另一方面,雖然有關節目在晚上10時半之後播映,惟在今時今日的香港,青少年愈來愈遲睡,加上該節目在電視台的網頁可以隨時隨地重溫,亦沒有任何措施限制未成年人士觀看。免費電視台作為任何年齡和背景人士皆可以輕易接觸的媒介,一直以來的規管皆比收費電視或成年人才可以觀看的電影和可以購買的刊物嚴格,以避免一些心智未成熟及過份好奇的青少年;或心靈軟弱、正處於困擾的觀眾可輕易接觸到容易令他們深受困擾和不安的內容,對他們構成不良的影響。
免費電視台是影響力強大的社會公器,所謂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在當前社會政治和疫情仍深深困擾香港人的時候,以比賽形式、並透過所謂專家以權威的方式去肯定一些靈異事件的真實可信,根本就是宣揚及肯定有關的迷信行為,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本社對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此等為求收視罔顧社會責任的行為深表憤怒和遺憾,要求電視台立即停播相關的內容,並期望有關贊助商立即停止贊助該等有損企業形象的節目,若電視台和贊助商罔顧市民的意見和感受,作為消費者應考慮加以抵制。此外,本社呼籲所有關心青少年心靈健康,反對在人心不安的時候鼓吹通靈交鬼等危險風氣的家長和廣大市民,一人一信向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要求電視台立即停播正面鼓吹及肯定通靈交鬼的節目。請大家立即行動。
明光社
1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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