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8/2013
就7月30日《蘋果日報》電話訪問完本人之後指明光社就民事給合開黃燈之報道,本人之回應如下:
我當日的回應是明光社董事會仍未討論民事結合的問題,因此未有既定立場,但堅決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和同性婚姻。
被問到會否反對社會就民事結合進行討論,我說不會反對討論。不過,我補充說根據外國經驗,民事結合最終亦會導致同性婚姻,大家不要以為有了民事結合,就可以迴避同性婚姻。
再被問到會否支持民事結合立法的時候,我說要視乎有關建議或法例的細節再討論。
蔡志森
2013年8月9日
當日(2013年7月30日)《蘋果日報》之內容如下:
明光社願討論民事結合
【本報訊】一直堅決反對同性婚姻和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明光社,昨突然對民事結合(Civil partnership)「開黃燈」,在其社交網站轉載已婚人士變性後 或要離婚的報道,建議社會加強討論民事結合的概念。該會總幹事蔡志森表示,該會堅決反對同性婚姻,但是否支持民事結合,視乎立法細節。
蔡志森不反對討論民事結合,但認為此安排影響深遠,「唔好以為做咗呢步,就可以避免同性婚姻,咁樣諗係錯,因外國好多例子都係先爭取民事結合,下一步就係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