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請積極回應《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文件

21/11/2008

過去十多年,傳媒渲染色情暴力的情況嚴重,不少家長及社會人士都認為一些報刊的內容(如嫖妓指南和血腥圖片)都不適宜讓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觀看。另一方面,亦有批評指淫褻物品的審裁標準過於嚴苛及曾鬧出笑話,再加上年初的藝人情慾照風波,促使政府推出諮詢文件,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一如過去多份有關傳媒操守的諮詢文件,一公佈便受到一些傳媒及認定政府意圖箝制言
論自由的人士強烈批評,這份文件甚至被形容為「網絡廿三條」,令不少市民感性地認為有關修訂一定會影響新聞及言論自由,亦令有關修訂舉步維艱。
 
我們明白在一個自由社會,一些資訊我們縱然認為有問題,但並不表示一定要禁止其傳播,同樣,我們亦不應以自由為藉口而肆意散佈令其他人覺得被冒犯的資訊。如何在新聞及言論自由與保護青少年免受不良資訊影響之間取得平衡,是明光社一直以來都十分關注的課題。
 
我們認同有關淫褻及不雅的定義會隨時代不同而有所改變,過往有關淫褻及不雅物品的爭議,有些是因為定義不夠清晰;有些是執行上的粗疏;有些是前線執法人員培訓不足;有些是因為觀點與角度的不同;但相對每年約七萬件送檢的物品而言,出現爭議的情況少之又少。
為了保護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免受渲染色情暴力資訊荼毒,我們相信《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有其存在的需要。參照這份諮詢文件,我們認為未來的檢討應著重如何完善有關制度,以下是文件中一些要點和我們一些初步建議,供大家參考:
 
1 如何界定淫褻及不雅?在法例內應否作更仔細的定義?
 
我們贊成對「淫褻」及「不雅」作更清晰定義,而不是籠統地歸類為「暴力、腐化及
可厭惡的」,可參照英國、加拿大及新西蘭等國家的法例,具體列明何為「可厭惡的」物品。
如在新西蘭:物品被稱為「可厭惡的」便是指到出版物:
1) 含有一個或以上兒童或年青人部分或全裸的影像,無論這些影像單獨出現,又或是有相關文字;
2) 以性為目的,提倡或支持
a) 剝削兒童或年青人、
b) 使用暴力或強迫他人參加或忍受性行為、
c) 與死人發生性行為、
d) 用尿液或排泄物貶低及侮辱人,又或讓人聯想到性行為、
e) 人獸交﹔
3) 提倡或鼓勵犯罪行為或恐怖主義;
4) 折磨的行為或施加極端的暴力或殘暴;
5) 對身體造成傷害,如自殘(至死) ;
6) 又或一些行為一經模仿,將會危害自己或他人;
7) 一些對待身體的行為,是貶低自然或違反人性的(包括一張或以上的圖片,無論有否附加文字)。
 
至於「淫褻」,指到物品的主要特色是過份渲染性事,或性事涉及以下任何一種或以上的題材(犯罪、恐怖、殘暴及暴力)。
 
2 現時淫褻物品審裁處集行政及司法評級於一身是否應該改變?
我們認為設立兩層機制,將行政機構與司法機構分開是值得考慮的,因此支持成立一個新的獨立審裁機構對物品作出初步評級,若有需要再交由現行的淫褻物品審裁處覆核。
 
新的審裁機構應由不同背景、不同界別(包括家長、教師、社工、律師及婦女團體等等)、以及不同年齡的人士組成,然而諮詢文件建議的人數只有20-30人,實在太少,必須増加,當中應包括一定比例具認受性的民意代表(如民選區議員)。
 
3 應如何監管互聯網或新媒體?
互聯網的色情及暴力資訊氾濫是一個十分需要關注的問題,亦是不少家長和教師的憂慮,不過,業界及一些社會人士對文件中的一些建議,如強制性的過濾軟件;朋友與公眾人士的劃分;以信用卡登入成人網站等等皆有強烈迴響。由於此問題較複雜,互聯網及新媒體應否與印刷媒體用相同的條例和方法處理,是需要更深入討論的,此部份應否抽出來獨立處理,另立新例規管,是一個值得探討的方向,以免因互聯網的爭論而窒礙整條《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修訂。

4 應否加強處分?
 
  現時的刑罰其實不輕,不雅物品初犯最高亦可判罰款40萬及監禁1年,淫褻物品更可判罰100萬及入獄3年。對於一些無意之間觸犯此條例的初犯者,法庭應寬大處理,過往的問題往往是一些以渲染色情和暴力作賣點的傳媒,因法庭判罰太輕而屢犯不改,文件中有關加入法庭量刑的考慮因素,例如物品的流通量;淫褻或不雅的程度;以及違例者是否屢次觸犯法例等,是一個值得考慮的方向。
 
*有關諮詢文件的全文可參考以下網頁:www.coiao.gov.hk
 向政府表達意見可透過:傳真2511-1458;電郵 info@coiao.gov.hk
或郵寄 香港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2樓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相關資料(例如其他國家及地區的相關法例以及我們對條例較詳細的分析)將在明光社網頁www.truth-light.org.hk陸續刊登及本社明年1月初出版的《燭光網絡》文章
*希望大家在1月31日之前積極向政府就整份文件或其中一些重點反映意見,以免政府及
傳媒誤以為改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建議缺乏民意支持,再像過往的諮詢文件
一樣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