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心跳法案」掀起的政治風波
墮胎是一項醫療程序,也是一個倫理議題,有人認為應優先考慮胎兒的生存權利,也有人認為應優先考慮婦女的權益。因此,政府如何制定法例,容許婦女在甚麼情況下合法地墮胎,是一個相當具爭議性的議題,當中也牽涉政治考慮。
墮胎是一項醫療程序,也是一個倫理議題,有人認為應優先考慮胎兒的生存權利,也有人認為應優先考慮婦女的權益。因此,政府如何制定法例,容許婦女在甚麼情況下合法地墮胎,是一個相當具爭議性的議題,當中也牽涉政治考慮。
由明光社主辦,小小生命及喜樂生命協辦的「留與墮的抉擇」活動於8月6日透過網上平台舉行,藉真實個案改篇的《愛.生命》微電影系列〈責任〉探討生命意義。當晚有幸邀請到小小生命發起人杜慧妍小姐任分享嘉賓,活動有57位朋友參與。
《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列明:「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1] 生命權(the right to life)是人最基本的權利,無故剝奪他人生命是不人道的惡行,應受到法律禁止及制裁。
當一個仍然在學的女孩和她的男朋友,突然發現女方懷孕,他們要承受的壓力有多大?精神科醫生湯瑪斯.赫姆斯(Thomas Holmes)和理查.拉赫(Richard Rahe)就曾訪問超過5,000個病人,看看他們在過去兩年有沒有遇上問卷中的43件人生事件,這些事件包含著「生命變化單位」(Life Change Units, LCU),並有不同的壓力重量(附表
醫管局的數字顯示,在每年約40,000宗生育個案之中,18歲以下的少女懷孕個案約有1,000宗,這些在學少女在懷孕時不但要面對各種生理變化,更要面對社會壓力。因此,明光社在5月19日舉辦了一個性教育教師訓練,並邀請了「小小生命」總幹事杜慧妍小姐來分享她多年來處理危機懷孕的經驗,讓參加者認識學生懷孕時所承受的心理壓力,以及介紹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機構,讓參加者能適切地幫助有需要的學生。
父母總希望孩子能健康快樂地成長。現代醫學能提供一系列的服務,檢查胎兒的成長是否正常健康。可是,當檢查過程中發現孩子出現問題,或在醫學上已被判斷難以繼續生存,甚至繼續懷孕會影響母子平安時,留或墮胎,成為一個無可避免,卻又必要面對的殘酷抉擇。倫理往往不只是簡單的是非題,而是有血有淚的生命抉擇,為此我們走訪了幾對經歷過掙扎的父母,嘗試了解他們的心路歷程。
(諮詢:吳庶忠教授 │香港科技大學生命科學部客座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