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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死者」也可轉換時
較早前警方於紅磡海濱長廊對開海面發現一旅行篋,裡面藏著一具亞洲裔女子的屍體。由於當時警方並未能確認死者身份,有些傳媒就翻查失蹤人口記錄,嘗試以有限資料找出該死者的身份。
同性戀與婚姻權
既然現代人常說,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同性戀者是否有權結婚呢?既然愈來愈多人接受同性戀者的同事、鄰居,也肯定同性戀者在學校、工作等環境中不受歧視的權利,為甚麼同性伴侶不能享有婚姻權呢?
同性戀者一直追求在法律上與異性戀者有相同的權利,享受相同的保障。對很多同性戀者來說,婚姻是基本的人權,無論結婚的對象是男是女,人都有權自由選擇。
書展、寫真、性教育
發局有責任確保書展內所出售的刊物符合健康閱讀文化。1998年當局已規定參展商不能展示及售賣第二類刊物(即不適合18歲以下人士閱讀)。貿發局在2010年回應公眾要求,不讓意識不良的寫真促銷活動在書展內舉行。
《號外》短片裡的風波——基督教與同性戀
崇拜講道片段,將之放上網絡,供缺席的肢體回顧,本來是一件美事。可是,近日網上一段有關牧者就同性戀的教導,卻引發各界的激辯思潮。6月中,幾位藝人突然將阡陌社區浸信會主任牧師林以諾早前一段在youtube中有關同性戀的講道,節錄於facebook和新浪微博等社交網絡,並不斷轉傳。一石激起千重浪,事件最後被推上報章,媒體加上網絡惡搞炒作,導致教內外人士也同時關注基督教對同性戀的態度立場。
教師才是「德育及國民教育」的關鍵
為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政府在數年前已開始向教育界人士進行諮詢。本來定於2012-2013年度在中、小學一同推出,但因被質疑準備和諮詢不足,改為先在小學推行。幾經波折,最終決定全面押後。雖然如此,據知仍有一半小學將於九月推出課程,希望盡快讓學生接受有系統的「德育及國民教育」。
基督徒與上司及下屬關係的藝術
若上司堅持要你做出違背個人價值原則或專業操守的行為,你會如何處理?
面對上司的壓力,同事又暗罵你搞搞震,你會如何面對?
在工作中難免會遇到跟信仰、價值原則或專業操守相違背的時候,我們總不能永遠置身事外,更不能每次都一走了之,你會如何處理?為甚麼?
「生有時?死有時?生死的神學、倫理與牧養研討會」花絮
與以往相比,本年度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的研討會更著重與會人士和主講嘉賓之間的互動交流,安排了更多時間讓與會者發問。本文嘗試選取當日主題演講的一些內容,與讀者分享。
Pro-choice 抑或 Pro-life?
擁護選擇權(Pro-choice)和擁護生命權(Pro-life)源於60、70年代美國對墮胎的討論。擁護選擇權的一方倡議孕婦應該擁有自由選擇墮胎的權利;擁護生命權的一方要求保障胎兒的生命權利。
這場討論可以簡單地形容為下列分歧的對壘:
示威文化影響守法意識
報章不時報導一些襲警案件,雖然都不是「窮凶極惡」的歹徒所為,但確實會對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例如:有人不服交通警向他發出告票,先而動口辱罵,繼而有肢體踫撞;有情侶口角,警察上前調停,但最後卻成為泄憤對象,無辜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