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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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陷阱偏我遇上

23/01/2014

登山寶訓的回應 (太 六24-34) (伕名)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iPhone。」
「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老友牽掛check甚麼,
睇甚麼;為friends牽掛send甚麼。
真正的老友不勝於like嗎?

低頭?不低頭?「拎有時,放有時」的智慧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3/01/2014

現今社會中,智能手機看似快將成為「必需品」,作為家長又可如何教育子女恰當地使用智能手機?我們專訪了家庭發展基金總幹事羅乃萱女士,一起探討智能手機與新一代成長的微妙之處。
 

好apps獻給你

余啟濤與羅遠婷    |    明光社活動助理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3/01/2014

QR Code Reader by Scan
有沒有試過看見一個奇怪框框 (如下圖),然後不知道它有著甚麼作用?它其實是QR碼,作用有如我們常見的條碼,只要利用解碼器掃描便可取得那物件的資料。感謝現代進步的科技,現在只要在手機上下載QR碼掃描app便可以。下載這個app後,便可通行無阻地發現條碼後的故事了。
 

香港究竟有沒有街道文化?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3/01/2014

旺角行人專用區自開設以來車水馬龍,吸引不少表演及藝術人士到來一展抱負;同時,亦有不少創意小地攤於此開業。可是,隨之而來的噪音問題卻對附近居民造成困擾。
 
因此,在2013年11月中,油尖旺區議會通過建議,將原本每天都設立的旺角行人專用區,改為只在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開設。
 

服裝文化

吳慧華 (整理)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23/01/2014

大眾文化與倫理對談系列  第六回

 

對合法肛交年齡下降至16歲的思考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23/01/2014

律政司於2013年12月16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立法會CB(4)225/13-14(04)號文件),表示會在稍後刊憲的《二○一四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中,正式修訂或廢除有關條文。因為高等法院早前兩項裁定,現行《刑事罪行條例》中,多項針對16歲至21歲以下男性進行同性肛交即屬犯法的條文,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中有關兩性平等的規定,因而屬於違憲而宣告無效。

長期監察的成果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3/01/2014

本社繼續在2013年監察報章的色情內容。雖然2012年有報章風月版停刊,但一些引人遐想的色情內容已用不同方式滲透在各版面,尤其是娛樂版的報道,而有關內容更蔓延至入校報章中。

誰肯為我們去呢?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1/2014

大家若果認為政治問題令人厭煩而逃避,結果大家只會被令人厭煩的政治人物所管治,每日更多機會聽到這些人物令人厭煩的聲音。逃避從來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在很多社會問題上情況其實也是一樣。

記者要敢於對老闆說不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0/01/2014

不少公眾人士都留意近日《明報》撤換總編輯事件,並有不少評論表示擔心編輯自主,甚至推論香港新聞自由受到威脅。但因為大多報道沒有仔細解釋編輯自主的定義,公眾或許錯誤以為,高層對總編任何的意見就是干預。但正如《明報》總編輯劉進圖所說,編務董事其實是有權責去就他的工作作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