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的垃圾與盛事
要評價一個官員或政府的表現,主要是看其誠信和工作成效,而誠信是一個領袖最重要的品格,即是言而有信,正所謂民無信不立,若果為政者不重視自己的承諾,便會失去市民的信任,那麼日後要推動任何有爭議的政策都會困難重重,因為人民根本不知道官員甚麼時候是下定決心、言出必行;甚麼時候是信口開河、敷衍了事。於是政府日後就算公佈了甚麼重大決定,只要社會上有爭議,大家都會抱著觀望態度,先花時間觀察一下政府究竟是準備迎難而上,還是將會知難而退?當然今時今日在香港,除了要觀察政府,還要觀察立法會的議員,為甚麼可以隨時變臉?通過法例時就強調自己是民意代表,推倒法例時又聲稱是順應民情,以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千錯萬錯都是官員的錯,尊貴的議員就是不會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