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的垃圾與盛事
要評價一個官員或政府的表現,主要是看其誠信和工作成效,而誠信是一個領袖最重要的品格,即是言而有信,正所謂民無信不立,若果為政者不重視自己的承諾,便會失去市民的信任,那麼日後要推動任何有爭議的政策都會困難重重,因為人民根本不知道官員甚麼時候是下定決心、言出必行;甚麼時候是信口開河、敷衍了事。於是政府日後就算公佈了甚麼重大決定,只要社會上有爭議,大家都會抱著觀望態度,先花時間觀察一下政府究竟是準備迎難而上,還是將會知難而退?當然今時今日在香港,除了要觀察政府,還要觀察立法會的議員,為甚麼可以隨時變臉?通過法例時就強調自己是民意代表,推倒法例時又聲稱是順應民情,以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千錯萬錯都是官員的錯,尊貴的議員就是不會錯。
垃圾徵費討論了近二十年,立法會在2021年8月通過,並且預留了最少18個月作準備期,但由2023年年頭開始一再推遲,官員每次都表示有信心可以順利推行,甚至表示不會再延期,結果如何有目共睹,至於官員提出要暫緩實施垃圾徵費的理由毫無新意,過去多年其實已有不少人提出,例如大部份巿民對實施垃圾徵費有很大保留、社會回收文化的根基不足、法例令前線清潔員工的工作量和壓力大增等等,這些問題其實一直存在,如果這是政府主要的考慮,那麼當初為何要推動垃圾徵費呢?更重要的是過去幾年、甚至二十年,究竟政府在上述問題做了甚麼配套工作,以至政府有信心在2021年將有關法例交給立法會討論和通過呢?更諷刺的是之前的先行先試計劃,明眼人都看到有關官員根本是放軟手腳,沒有落力執行,只是為了暫緩實施垃圾徵費製造下台階——不是政府不想做,而是市民未能配合。
垃圾徵費事件,擾攘多年,甚至已經立法,花了大量公帑作宣傳和準備,結果仍只是雷聲大、雨點小、胎死腹中,市民不能不追問,究竟相關的政府部門和官員是否需要問責呢?之前沒有聽過市民的反對意見嗎?沒有做過民意調查嗎?沒了解過前線員工的困難嗎?還是只坐在辦公室內閉門造車?至於回收問題,在廢紙、膠樽和鋁罐方面,多年以來不少市民已積極配合,問題是只在大型屋村做得較好,許多單棟的住宅、特別是「三無大廈」和舊樓的垃圾如何處理及回收仍然是各師各法,而廚餘的處理問題,更是遙遙無期。最令人沮喪的是不時聽到有回收機構因為成本太高,最後也是將回收了的物品送往堆填區!
垃圾徵費問題說得好聽一點是要暫緩,實際上是無限期擱置、甚至可以宣佈死亡,當然,從好處想,若果因為民意強烈反對而擱置,表示政府仍然願意聽從民意,不會一意孤行,問題是政府不應選擇性聽取民意,幾年前的社會運動,過百萬人一次又一次上街反對政府的建議,若政府一開始便從善如流的話,便可以避免其後警民的衝突不斷升級,社會的撕裂愈來愈嚴重,令人痛心。而無論以往和今次的事件,更令人氣憤的是無人需要負責,垃圾徵費在法例和政策上出現重大的誤判、執行上錯漏百出,結果不單無人需要負責,甚至連道歉也沒有一句,敢問一句,以後環境局長出來向著公眾發言時,大家還需要相信嗎?所有因為配合政府的新法例而訂購了垃圾袋、加了管理費、增聘了人手的管理公司,是否仍然需要按照合約辦事呢?市民有關的損失應向誰追討呢?可惜的是廣大市民太單純,較早前政府推動的「全民走塑」原來是有隱喻的,若以結果為目標的話,那麼垃圾徵費原來的目標相信就是「走數」。立法會議員和問責官員今次又可以齊齊慶祝成功「走數」,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無驚無險又到五點,工照放、糧照出。
另一個可笑的官場文化是湊數做數就可以交數,早前香港就要推動盛事經濟,轉過頭負責的官員便變出二百多項盛事,盛事就如便利店,「梗有一項在左近」,至於數字當中有多少是「水份」、有多少是七拼八湊、有多少是濫竽充數通通不重要,反正「講咗等如做咗」,「數字愈大就等如愈成功」。政府官員這種將全年所有原定的大型活動都全部納入所謂盛事的範圍,甚至洋洋得意視為功績的技倆,實在令人驚嘆。當然,這樣的官員能夠在香港當時得令,可見要評核一個官員最重要的不是誠信和工作成效,更重要的是忠心,只要緊跟上頭的政策、誓死效忠,其他瑕疵大家就不用太過計較了。這樣的官場文化究竟會有甚麼後果,大家可以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