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慘案驚心動魄
有很多人認為,賭博是個人的問題,與其他人沒有太大的關係和影響,但事實告訴我們,賭博問題不單會影響個人,甚至會連累家人或朋友,也會對社會的治安帶來負面的影響。
筆者發現,於今年的三月至五月的三個月內,已經找到27宗與賭博有關的新聞(詳見表一及表二),當中發現有18人因自身或家人的賭債自殺,其中有14人死亡。
有很多人認為,賭博是個人的問題,與其他人沒有太大的關係和影響,但事實告訴我們,賭博問題不單會影響個人,甚至會連累家人或朋友,也會對社會的治安帶來負面的影響。
筆者發現,於今年的三月至五月的三個月內,已經找到27宗與賭博有關的新聞(詳見表一及表二),當中發現有18人因自身或家人的賭債自殺,其中有14人死亡。
華仔三十剛出頭,司機,未婚,月入一萬三千多元。剛發了薪,遇上足球賽事的日子,他會把左手攢來的萬多元,讓右手把它擲在同一天的賽事上面﹕一場三千元,分三四場下注,恰恰將個把月的薪金擲完。
數月前一宗滅門慘案震撼了整個香港,居住屯門的一家四口,因賭錢弄致債台高築,無顏目面對親友,深感絕望之際,萌起自殺念頭,更悲痛的是連累兩位無辜女兒,她們年紀尚輕,天真爛漫,卻在雙親擺佈下,不幸地走上陪死不歸路,令人聞者心酸。
馬會在其某些宣傳單張內列出下列有關節制賭博的指引:
1. 訂定博彩預算,並按預算下注;
2. 僅以自己所能負擔的款額下注;
3. 決不借錢博彩;
4. 不要只顧博彩而忽略其他消閒活動;及
5. 切勿在輸錢後繼續投注以求回本。
足球博彩活動在香港漸趨普及,既可為喜歡欣賞球賽的市民提供額外娛樂,又可為政府提供穩定的財政收入(去年博彩稅佔政府稅收近10%)。但另一方面,博彩活動的普及化卻同時為社會帶來其他隱含成本(implicit cost),近年,因賭博而輕生和引致的家庭慘劇已不再是特別的「新聞」,而病態賭徒人數和18歲以下中學生參與賭波比率持續上升亦逐漸失去社會的關注。
「華人賭徒一直傾向尋求親友協助,不少人仍有家醜不出外傳的觀念,因此求助的個案只是冰山一角,港大早前估計,全港賭徒有200,000之多。」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行政學系副教授曾潔雯博士指出,超過60%求助賭徒首次賭博年齡都在20歲之前,但20歲或以下的求助個案卻不足10%,可見年輕賭徒都缺乏危機感。
十一月中旬,賭風熾熱的澳門,傳出了一個叫很多當地的戒賭輔導機構也始料不及的消息:「澳門立法會議員、有『四太』之稱的賭王何鴻燊妻子梁安琪,昨在答問大會上問何厚鏵,他所指的『加大對賭業管理力度』包括什麼具體措施,何厚鏵回答說,會將進入賭場的年齡限制由18歲提高至21歲,一旦立法程序完成,會立即對遊客及澳門市民落實措施。」1於是不用爭取,澳門進入賭場年齡就自動調高三年。
身處在「馬照跑、舞照跳、股照炒」的香港大都會,賭博似乎是無可避免的事情。由家人每星期「刨馬睇波」,同事「夾份買六合彩」,甚至是「人人講股」,投資投機分也分不清……我們應如何自處?聖經又怎樣教導我們面對賭博問題?
馬會與港府於2006年達成博彩稅協議,獲准採用彈性彩池之後,若一季博彩稅不足80億元,馬會要「包底」,「包底期」為3年,2009年度屆滿。於是在經濟下滑,投注額節節下跌的情況,近期馬會不斷有博彩新構思,務使投注額提升,脫離「包底」局面,情況可以理解。
就日前繆鴻山君之文章,筆者有以下幾點回應,敬望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