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禮物

當小孩遇上禮物

熊嘉敏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0/01/2022

人們送禮物的原意是藉著看得見的禮物,來表達看不見的關懷。深明此道理的人會看重禮物帶出的心意,而非禮物的市場售價,古人更會以「千里送鵝毛,物輕情義重」來表達這種情懷。在物質豐富的年代,這種情操似乎慢慢地失落了,「交換禮物」已成為節日的例行環節,禮物好像已失去了特殊的意義。

愛情豈止是商品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20/03/2014

相傳在三世紀,羅馬帝國為培育更優良的士兵,禁止年輕男子結婚。一位名叫華倫泰(Valentine)的教士違反皇帝的命令,秘密為年輕男子主持婚禮,引起皇帝不滿,最後在2月14日被處決。為記念這位教士,人們將2月14日定為聖華倫泰日(St. Valentine's Day),即現在的情人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