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政善治的基本法
近年常常聽見中央和特區政府說要推行良政善治,但見過世面的人都知道,在騙徒無處不在的現今社會,叫得多漂亮的口號都是沒有意思的,如何實行出來才是最重要的,有時說得愈動聽,大家愈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就像簽訂任何合約之前,都必須留意:魔鬼在細節,連國際球星來港獻技也會出現全場「齋坐」、球迷大呼受騙的鬧劇,大家就可以知道原來白紙黑字都可以出現雙方理解完全不同的情況,從而可看到一些主事官員的思維模式,和我們這些凡夫俗子是有很大差距的,他們自己以為很清楚明白的事,亦可能只是一廂情願的事,因此,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的承諾,而是聽其言、觀其行,並且反覆推敲一些條文的細節,盡量減少灰色地帶。
要觀察一個地方有沒有良政善治,首先要觀察那個地方官員的嘴臉,官員口口聲聲說急市民所急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市民的光譜十分之闊,官員急了同聲同氣市民之所急,不等如急了你和我所急。不過,一個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有幾樣行為是不應該有的。第一,惡形惡相、藐嘴藐舌,經常帶著一副教訓無知百姓以及奸險之徒的嘴臉,警告市民不要犯法,一竹篙打一船人,幾乎將所有持不同意見的人都當作疑犯看待,有殺錯無放過,當這樣的官員說歡迎大家表達不同意見,大家真的會相信嗎?還是這是引蛇出洞,請君入甕的圈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