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主要索引標籤
請「幫人」好心分手!
陸君樂
| 義務同工 (性教育)
28/09/2007
由愛成恨,因感情破裂而產生的流血自殺自殘事件,現實往往比虛構的小說和電視情節更驚心動魄,例如早前的「青年殺女友伴屍數天跳樓亡」[1]、「青年刀傷變心女友三度自殺」
六國淫褻物品管制面面觀
陸君樂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0/09/2007
英國
主要有關條例:
(1) Obscene Publications Act(淫褻刊物條例)1959 & 1964 - 亦應用於互聯網資訊發佈;
「自由,多少人假汝之名!」(節錄)
撰文:秦民德 整理:陸君樂
| 中大校友、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國際法研究所)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6/08/2007
中大學生報處理「性」話題的態度到底是「尊重」到甚麼程度,相信同學、社會自有判斷。生活中有對與錯之別,判斷在於人的理性與良知,而不在於審裁處的判決;我們毋須法庭判斷孝順父母是否應該,人若放棄了可貴的理性與良知,把判斷是非的本能出賣給一個制度或一套遊戲規則,所指望得到的,只能是一個「說法」,而不是一個真相。
性傾向歧視條例有助預防愛滋?
陸君樂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01/06/2007
5月29日,衛生署公布07年第一季愛滋病病毒感染人數,當中20人經異性性接觸感染,35人經同性/雙性性接觸感染,後者高於前者的情況已持續了四季之久(註1) 。同一天,有報導指社會上存在對同性戀的歧視令愛滋病防治工作難以展開(註2),故需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消除歧視,從而減少愛滋病毒蔓延,這說法有沒有根據呢?另外,在預防教育方面,當局又有甚麼需要正視?還有甚麼訊息應該向市民傳遞呢?
此誠危急 存亡之秋也!
陸君樂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5/05/2007
推動性教育,不論於家於校,實乃當務之急,因為在今天香港,青少年面對的性刺激、性描述、性引誘和他們在學校或家庭接收的性教育、性知識、性觀念,差距已遠得不能再遠。當然,是指前者的「份量」遠遠拋離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