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成立之後,常鼓勵基督徒向影視處投訴有色情成份的媒體(例如:電視、電台、廣告、報章和雜誌等)。但究竟不斷去投訴是否有效呢?今次筆者找一位過往有投訴色情媒體的朋友作出訪問。
(A代表筆者、B代表被訪者)
A:你可以講一講你過往的投訴經驗嗎?
B:我曾多次向影視處投訴一份報章的色情照片,亦曾投訴一本家庭雜誌,刊登買弄色情之文章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