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燭光網絡 130期)

過猶不及 人仰馬翻

燭光網絡 130期 (p.3)
13/01/2020

過去半年香港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由於沒有前車,進退有時難免失據,不過,無論是政府或抗爭者,若不能從錯誤中學習及反思,被某些似是而非的論述掩蓋了其他需要、甚至信念和原則,恐怕只會因失去平衡而人仰馬翻!

要撥亂反正,其實政府責無旁貸,不幸的是政府的回應往往脫離民情,令香港無法重回正軌。不過,部份前線抗爭者的手法,也許動機良好,但帶來的結果卻值得商榷。例如不斷破壞公共設施如紅綠燈、升降機、以及路面,已對不少老弱或傷健人士,造成巨大障礙。而企圖以所謂「攬炒」(兩敗俱傷)逼政府屈服,恐怕最先「被炒」(受害)的卻是競爭能力較低的基層市民!

在社交媒體等平台,如有不合宜的態度和言行,亦容易為他人帶來煩惱。而一些專業人士,例如警方或記者,若被本身的經歷和情緒牽著鼻子走,偏離了應有的專業態度,亦會削弱市民對他們的信任,甚至會令一些未有充份證據的傳言迅速傳開。此外,一些看似簡單的事,例如為小孩子穿甚麼衣服,才能傳遞正確價值觀及保護自己,對孩童來說亦十分重要的。

直播新聞的限制

燭光網絡 130期 (p.4)
13/01/2020

直播新聞的限制

反修例運動由6月初至今已超過半年,運動最初由遊行示威開始,有不同的新聞媒體作即時報道及直播,無論紙媒、網上媒體或電視台也派出記者走到前線作採訪。首先我們感謝每位冒著受傷的風險及在惡劣環境下走到前線的記者,[1] 他們近距離面對不同程度的暴力及對新聞自由的打壓,為我們在現場拍攝珍貴的影片、相片,並作文字記錄。

對於受眾來說,重要的資訊來源,莫過於觀看有聲有影像的現場直播,曾有民意調查顯示「媒體現場直播」對不同人士的重要程度,比「傳統媒體」高出許多。[2] 如沒有走到街上,不少人會於遊行示威期間在家追看直播,他們的視點由記者帶領著。由於不少活動到最後都出現了暴力衝突情況,觀眾會追看直播至夜深,以了解事情的最新發展。

 

表達意見的界線 談談記者的工作

燭光網絡 130期 (p.6)
13/01/2020

近月社會抗爭運動中,記者與政府官員關係可謂跌破冰點,官員開記者會只說自己想說的話,無視記者提問,記者需再三請官員回應,甚至質問官員,更出現記者用抗爭形式表達意見的情況,官員則以避答或取消記者會來回應。記者原本第四權的角色不斷被沖淡的同時,巿民亦漸漸發現官員的霸道,同時令人思考記者與官員的關係,以及我們應如何看新聞事件。

記者作為官民溝通的非官方渠道,本來就是將巿民意見,透過提問方式要求官員回應。記者和新聞機構只是一個代言人,當官員回應有關提問之後,記者透過文字、聲音或影像將之轉達給巿民,這本來就是新聞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政府官員,由於有權決定記者會的日期、時間、地點,因此亦掌握了所有事情在甚麼時候發生的話語權,因為只有他們肯說話,政策才會有機會推展,而且工作是在公眾知情下進行,傳媒才有機會向官員提問。所以,只要政府願意開誠佈公,傳媒大多數情況都相信政府提供的資訊,並會將之傳遞。在太平盛世的日子,除非傳媒機構自己找到獨家材料,否則報道官方記者會的內容,本來就容易淪為官方喉舌,單向傳話給巿民;而為了作平衡報道,傳媒最多會找一個與政府意見不同的學者或壓力團體回應,這已經是非常不錯。

網絡禮儀

燭光網絡 130期 (p.8)
13/01/2020

在網絡,不論是討論區,社交網絡,即時通訊,網誌(blog)等平台,往往都有互動功能。很多人都說在網絡留言,容易出口傷人,有人無故被網絡欺凌,亦有人欺凌了別人卻不自知。早在網絡普及初期,就有人提出網絡生活要有基本禮儀,不過這些「古老文獻」往往被網絡洪流淹沒,現在來個溫故知新,與大家讀讀有關禮儀。Netiquette(網絡禮儀)是一本上世紀90年代的小書,作者是有「網絡禮儀導師」美譽的Virginia Shea。她認為因為網絡空間不能面對面接觸,只能依靠文字,所以容易產生誤會,建議網民要換位思考,將心比心,彼此尊重。筆者參考了她寫的10個網絡禮儀規則,並作了一些補充,現與大家分享。

1. 一切以人為本(remember the human

傷健者的微小聲音

燭光網絡 130期 (p.10)
13/01/2020

《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的風波至今,許多人的生活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但相比社會主流關注的政治動向,許多弱勢群體的需要卻乏人問津。對此,筆者走訪了回聲谷傷健福音協會,[1] 嘗試了解傷健人士當前的困難與需要。

示威現場的性騷擾

燭光網絡 130期 (p.12)
13/01/2020

由2019年6月至12月初,香港有超過900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這往往成為警民衝突的觸發點,部份警員與示威人士都以不同方式侮辱對方,令彼此關係每況愈下。本文嘗試討論示威現場的性騷擾情況,以及現有歧視條例的局限。

 

性騷擾定義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第2(5)條和第2(8)條,性騷擾是指任何人對另一人作出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行徑,而在有關的情況下,一名合理的人在顧及所有情況後,應會預期該人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

保護幼童身體 從衣飾開始

燭光網絡 130期 (p.14)
13/01/2020

活潑好動的小朋友外出時四處奔跑,喜歡爬上爬下,玩得累了便張開雙腿席地而坐,完全不為意(或者不在意)自己走光;有些家長見小朋友在公園玩得滿頭大汗,索性把他們的上衣脫掉,讓他們赤裸上身;有些女孩子會把裙子當作扇子般上下撥弄,以小朋友獨特的方法來降溫;有的小朋友會故意把衣領拉低、掀起上衣,然後哈哈大笑,覺得這是有趣的舉動。以上情況並不罕見,公眾地方充斥著不同的人,他們有的愛護孩童,有的卻可能心懷不軌,對孩童的身體充滿好奇,甚至想入非非。小朋友在公眾場所不慎展露身體的敏感部位,作為家長,其實有甚麼需要留意的呢?怎樣才可以避免有關情況?

 

層次式穿衣

我們與同性婚姻的距離

燭光網絡 130期 (p.16)
13/01/2020

兒童權利被嚴重侵犯

有些兒童未來一出生便可能被剝奪在親生父母照顧下成長的權利香港婚姻制度正面對前所未見、空前巨大的衝擊,這也是對下一代福祉的嚴峻挑戰。同性戀運動團體正不斷透過司法覆核,繞過立法會和公眾討論,希望以少數法官的裁決,徹底改變香港的婚姻制度,以及剝奪大眾表示反對的權利。同性婚姻與我們的距離其實比大家想像之中近,可能就在兩年之內!

2019年初,代號MK的申訴人與她的女同性戀伴侶,成為企圖透過司法覆核推翻香港婚姻法和意圖將同性婚姻制度化的第一個案例,在同年5月初審之前,包括明光社在內的多個團體申請介入訴訟,希望在審訊的時候可以表達我們和不少市民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可惜被主審法官拒絕。雖然,到了同年10月宣判的時候,法官判MK敗訴,而在判詞中亦有引用我們曾提供的資料,不過由於只是初審,MK已提出上訴,有關的上訴、以至終審的判決,估計應在兩年內便會有結果。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19年12月)

燭光網絡 130期 (p.18)
13/01/2020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國際

福樂神學院被女同性戀學員控訴

2019年11月21日,主校園位於美國加州帕薩迪納市(Pasadena)的福樂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被一名學生指控歧視,該名已婚女學生名為Joanna Maxon,入稟聯邦法院向學院索償50萬美元,以補償她因同性婚姻被學校開除而承受的屈辱、情緒壓力及其他方面的傷害。洛杉磯聯邦法院已就有關案件存檔。

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 (Avengers: Endgame)——能面對過去才能突破自己

燭光網絡 130期 (p.19)
13/01/2020
明光社

我們認為的英雄,普遍都是很厲害,戰無不勝。但希臘神話故事裡的英雄,雖有異能,卻流落一方,有許多遭遇,面對心底過往悲劇性的負擔後,再回到自己的位置,戰勝敵人。電影小組再次請來精神科醫生李耀基(YK)以榮格(Carl Gustav Jung,1875-1961)的心理學角度去分析復仇者聯盟中的六位英雄。

 

YK認為六位英雄心中都有自己的夢魘與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