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燭光網絡 141期)

在紅線、陷阱中求平安

燭光網絡 141期 (p.3)
15/11/2021

彼得前書五章8節提醒信徒:「務要謹守,警醒……」人生在不同階段都充滿了挑戰、誘惑和攻擊,今期《燭光》想和大家分享在現今香港,由兒童到成年所要面對的不同紅線和陷阱,希望大家能提高警覺,履險如夷。

兒童從小便應培養警覺,除了對陌生人保持戒心外,就算對認識的人也要學會持守應有的底線。其實就算胎兒未出生,在母腹之中開始有心跳,在自由主義被高舉的世代裡,在不少國家和地區,他們的命運完全繫於母親一念之間,那麼胎兒權利的底線究竟在哪裡、由誰來捍衛呢?對成年人來說,在這個愈來愈多紅線和陷阱的年代,更要打醒十二分精神,有些過往未必犯法的事,大家必須知道今時不同往日,例如何謂「起底」、偷拍或窺淫?甚至何謂假新聞?更不幸的是究竟何謂男女、婚姻?當電視愈來愈多真人show的時候,其實我們早已成了一枱戲,給天使和世人觀看。我們既活在眾目睽睽下,就應對得住上帝、自己、還有我們所愛、所接觸的人,我們要將自己的底線看得比紅線更重要。

反起底法所畫的新紅海

燭光網絡 141期 (p.4)
15/11/2021

「起底」,是網絡文化之一,有討論區更設「起底組」,但凡有不平事,網民就「起底」而攻之,先有找出個人社交網站,之後就是家人,還有其他的個人資訊,例如全名、電話、地址、公司、車牌、職業、工作地點,甚麼都可以翻出來,也沒有人查證,反正就是要令你感到害怕。部份人拿到這些資料更會惡作劇一番,例如冒充你去點餐、買外賣、用你的電話號碼申請不同的東西,只要資料夠多又準確,隨時會受害。

不同地區處理假新聞之對策

燭光網絡 141期 (p.6)
15/11/2021

假新聞的產生及推動,背後導向可能是為了賺取廣告利益,如內容農場;也可能是為了改變人們的意識形態,以圖得到人們的支持和贊同,如英國脫歐,美國總統大選。這些假新聞的做法就是要挑起讀者的情緒,產生恐懼或憤怒,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教授指出:「當你的心裡上有這些負面情緒,你會在情緒的主導下把這些內容再快速地傳播出去。所以我們會認為憤怒是決定讀者是否在臉書上分享的關鍵機制。越是讓你憤怒,而且是極端憤怒的,你越可能分享,在政治訊息上尤其如此。」[1]

真人show與人生

燭光網絡 141期 (p.8)
15/11/2021

真人show(reality show)大受歡迎,不少人投入其中,不論是比賽性質的節目,還是一般生活導向的節目,真人show因為夠「真」所以吸引很多人關注,不少內容更成為一時熱話,究竟真人show是怎樣做出來的呢?參加節目的人,所做出來的事情,都是演戲,還是流露真性情呢?

根據不少綜藝節目幕後工作人員爆料稱,真人show中的人的表演,都是真的,絕小部份是演出來的,因為演出來的話一來就不自然易被看破,二來要寫這些劇本亦不容易。所以大部份所謂的真人show,編劇的工作只是提供場景和任務,之後就由「演員」自由發揮。例如以往的歌唱比賽,就只是看幾個人表演唱歌,就唱歌能力作出比較,但今日就會改為一群參賽者進入一個夏令營,大家被困在一個地方,然後一起生活、創作、練習等等,最後在舞台中表演。

整個過程中,「編劇」當然會透過一系列的賽制、分組、選歌、選隊長等等,給予他們任務,同時在這些任務的過程中,看看他們的表現,看看他們能否面對逆境,又或者會否建立友誼等等。唱歌跳舞等表演雖然重要,但之前在營內的表演,可能佔的時間更長。如果以一次公演計,可能前面真人show的環節大約佔三分之二,而表演部份只佔三分之一。

市民需要留意的新法例——窺淫罪

燭光網絡 141期 (p.10)
15/11/2021

立法會在本年9月30日通過《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將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等行為訂為刑事罪行,相關的法例已於10月8日生效。[1] 要了解新法例的內容,先要理解條例中「私密部位」、「私密作為」和「私密影像」的定義。

「私密部位」是指某人的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不論是露出或僅有內衣遮蔽),或所穿的、遮蔽著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的內衣。而在條例中,有關「私密部位」是沒有作性別區分的,因此上面提及的私密部位,可以是屬於男性或女性的。「私密作為」是指某人正在如廁,或進行某種涉及性的作為,而該種作為通常不會公開進行。「私密影像」是指顯示了某人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的影像,當中是包括了所謂「移花接木」、經修改的影像。

是次立法新增了四個罪行,以下是法例的簡單說明:

1. 窺淫(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德州「心跳法案」掀起的政治風波

燭光網絡 141期 (p.12)
15/11/2021

墮胎是一項醫療程序,也是一個倫理議題,有人認為應優先考慮胎兒的生存權利,也有人認為應優先考慮婦女的權益。因此,政府如何制定法例,容許婦女在甚麼情況下合法地墮胎,是一個相當具爭議性的議題,當中也牽涉政治考慮。

美國最高法院在1973年「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中作出歷史性的判決,裁定德州的法例限制婦女墮胎屬違憲,並指出婦女與醫療人員的墮胎決議屬於聯邦憲法保障的私隱權範圍,婦女在懷孕首12週享有完整的墮胎自主權,而各州政府需自行規定懷孕12週後「限制墮胎」的條件,因此各州份對於墮胎週數的限制各有不同,通常是在懷孕22至24週後限制或禁止墮胎。[1]

「羅伊訴韋德案」成為美國墮胎合法化的里程碑,但美國國內對墮胎的爭論卻從未結束,支持婦女身體自主權(pro-choice)與擁護胎兒生存權(pro-life)的兩派人士,仍致力游說各州政府在「羅伊訴韋德案」的判決下制定州內的墮胎法例。

讓小孩學習如何回應陌生人的提問

燭光網絡 141期 (p.14)
15/11/2021

家長帶著孩子外出時,可能都經歷過旁邊有陌生人主動跟孩子閒聊,這其實是個好機會,可讓孩子體驗和不同的人去相處,但有時閒聊的內容過了界線,會令家長覺得不舒服。如果家長能預先教導孩子分享的界線,就能避免孩子向陌生人暴露過多的資料,本文嘗試就這些情況,作出一些建議。

訂立談話內容的界線

絕大部份的人都喜歡和小朋友傾談,因為小朋友總是會單純地回答問題。若大家閒聊的話題都是「用眼睛就看得見的」,例如以公眾地方、大家都有機會接觸到的物件為談話中心,這都會是不錯的話題。例如一位作夏日打扮的小朋友,旁人問他是否要去沙灘、喜歡在沙灘做甚麼、在沙灘會看見甚麼、會否執拾貝殼等等,這些內容都是以向公眾開放的沙灘作為談話中心,當中提及的都是大家能自由接觸到的物件,這樣的話題是很恰當的。相反,若問及的都以小朋友本人或其照顧者為重點,例如以小朋友的背景資料來作話題,就不是一個合宜的話題了。

慎防同運暗渡陳倉

燭光網絡 141期 (p.16)
15/11/2021

近期有兩個關於同運的發展大家必須留意,否則一些本來聽起來好像無傷大雅,沒有涉及訂立性傾向/性小眾歧視條例和同性婚姻的法例,便會在市民大眾不知不覺的情況下暗渡陳倉,令香港沒有相關法例之名,已有相關法例之實。

首先,一名男同志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政府不容許他為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以配偶身份處理其同性伴侶的身後事,是構成歧視。最近,作為答辯人的律政司長及衛生署長確認,政府所有部門將公平對待需處理配偶身後事的已婚同性伴侶,不會因性傾向有差別待遇。由於雙方達成共識,申請方撤銷司法覆核,並獲法庭批准。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1年10月)

燭光網絡 141期 (p.18)
15/11/2021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國際

美國德州於2021年9月1日實施歷史性的「心跳法案」(heartbeat bill),這項法案禁止在偵測到胎兒心跳後(約在懷孕六週後)墮胎,除非懷孕對孕婦的生命有即時性的危害,否則就連因性侵、亂倫受孕者也不例外。這次德州的「心跳法案」將刑事責任轉為民事訴訟,政府不主動出手執法,交由市民自行提告,任何為墮胎提供幫助的人,包括醫師、載孕婦前往墮胎者,全都可能變成被告;成功提告勝訴者,還能獲得至少10,000美元(約78,000港元)獎金,這筆錢將由被告支付。有反對人士表示許多女性懷孕六週時根本未意識到自己有孕,該法近乎是全面禁止墮胎,總統拜登則矢言動用整個政府的力量,以捍衛半世紀以來女性墮胎的憲法權利。此法當然令不少重視婦權的人士大為震驚,不過,在支持婦女權益的同時,是否也要考慮到胎兒亦應該有生存的權利?

《我的八爪魚老師》(My Octopus Teacher)

燭光網絡 141期 (p.19)
15/11/2021

電影工作者Craig Foster因為面對不了高壓的電影工作,有情緒問題,亦自覺未能做好爸爸的角色……於是他決定做出改變,重回他自小常到訪的海洋。Craig在潛水時注意到一隻特別生物——八爪魚,透過每天的探訪,他們之間培養出信任和感情,Craig見證牠被帶紋長鬚貓鯊襲擊而失去觸手、康復了過來,亦看到牠再次被鯊魚攻擊時,可以靈活應對、有所進步。八爪魚最終在生產大量卵子後,身體自然凋亡,成為其他魚類的果腹之物;而小八爪魚則在水中靜靜成長。這經歷使Craig感到自己的兒子亦能透過與大自然接觸而成長,變得有自信及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