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在紅線、陷阱中求平安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11/2021

彼得前書五章8節提醒信徒:「務要謹守,警醒……」人生在不同階段都充滿了挑戰、誘惑和攻擊,今期《燭光》想和大家分享在現今香港,由兒童到成年所要面對的不同紅線和陷阱,希望大家能提高警覺,履險如夷。

兒童從小便應培養警覺,除了對陌生人保持戒心外,就算對認識的人也要學會持守應有的底線。其實就算胎兒未出生,在母腹之中開始有心跳,在自由主義被高舉的世代裡,在不少國家和地區,他們的命運完全繫於母親一念之間,那麼胎兒權利的底線究竟在哪裡、由誰來捍衛呢?對成年人來說,在這個愈來愈多紅線和陷阱的年代,更要打醒十二分精神,有些過往未必犯法的事,大家必須知道今時不同往日,例如何謂「起底」、偷拍或窺淫?甚至何謂假新聞?更不幸的是究竟何謂男女、婚姻?當電視愈來愈多真人show的時候,其實我們早已成了一枱戲,給天使和世人觀看。我們既活在眾目睽睽下,就應對得住上帝、自己、還有我們所愛、所接觸的人,我們要將自己的底線看得比紅線更重要。

最後,過去一年我們還看到另一條紅線,就是我們出現了嚴重赤字。為了開源節流及考慮閱讀模式轉變,由明年開始計劃將《燭光》及《生命倫理》改為只出版電子版,在網上刊登,以節省每年近三十萬元的印刷費和郵費,並想就此事了解各位讀者的閱讀習慣和對有關轉變的回應。不過,我們對《燭光》付出的心力絕不會減少,希望大家繼續奉獻支持我們的出版,並在看到對大家有幫助的文章時,向友好轉發及推介,讓我們繼續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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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錯失機會和逃避自由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夏威夷大學數據科學教授與課程主任。
17/07/2024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提起壓力、焦慮、不安,你會聯想起甚麼事情呢?我們可以參考一下「福爾摩斯和拉赫壓力量表 」(Holmes and Rahe Stress Scale),顧名思義,這心理測驗是用於衡量一個人受到壓力的程度,此測量表是由精神科醫師霍姆斯(Thomas Holmes)和雷赫(Richard Rahe )於1967年研究而成的,他們檢查了五千多名病人,最後歸納出四十三種可能引起生活壓力的事件,例如離婚、家庭成員死亡、財務狀況出現變化……但你可能意想不到,其中一項會導致壓力、焦慮的事件是休假!

對於忙得不可開交的人來說,「休假構成壓力」好像是風涼說話,但事實確是如此。首先,現在通訊科技發達,即使休假期間,人在千里外,你可能仍然參加Zoom會議、回答電郵、處理工作、傳送文件。有些人不願意參加「鴨仔團」, 而是喜歡自由行,但自己安排行程、交通、節目,真的是大費周章,若果出現狀況,便需要自己想辦法解決。筆者正是屬於上述的兩種人,但我還有一個額外的負擔,我喜歡攝影,故此每次出門前都好像要行軍佈陣,我要配備超長鏡頭去拍攝野生動物,要攜帶廣角鏡去拍攝風景,又要用魚眼鏡去拍攝建築物,亦需要微距鏡去捕捉花卉和微小物件的風貌,還要預備林林總總的配套,包括了大小三腳架、濾色鏡、照明系統……

有時候機場安檢人員要求我將所有攝影器材由行李裡面拿出來逐一檢查,你可以想像到這是多麼不方便。不消說,無論我到甚麼地方,滿身都是掛滿大包小包,有朋友曾經取笑我說:「你好像是特種部隊的成員。」自己搞了那麼多「大龍鳳」,只是因為害怕錯過了一生中可能只有一次機會見到的良辰美景。

「害怕錯過」(Fear of missing out)將本來是令人神經鬆弛的休假變成了壓力的源頭,這概念是由行銷策略師赫爾曼(Dan Herman)於 2000 年提出來的,原本的意思是泛指錯失任何機會,隨後麥金尼斯(Patrick McGinnis)稱這概念為「害怕錯過」,這類似中文的「蘇州過後無艇搭」描述的狀況。社群媒體興起之後,這個詞通常用來描述在社群媒體中人們害怕錯失與人互動的機會。後來這概念延伸到旅行,這是形容旅客經常會因為在行程中遺漏了景點而感到焦慮,有時候旅行焦慮比工作壓力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你可能一生中只會到某地一遊,但在工作崗位中你會有第二次機會補救遺漏或者錯誤。

面對數量龐大的景點而難以取捨,再加上繁複準備的重擔,我當然會感到疲累不堪。有時候,我反而會因為別人為我做了決定而感到高興,也許這就是心理學家弗洛姆(Erich Fromm)所描述的「逃避自由」,他認為,雖然一般人都嚮往自由,但自由也可能成為焦慮的根源, 於是乎,人們有時會試圖逃避選擇所帶來的責任。我經歷過很多次這種心理狀況,以下是幾個例子:

許多年前,我和太太參觀了赫斯特城堡(Hearst Castle),這是一座位於加州中央海岸的歷史建築,這座超級豪宅是出版業大亨威廉赫斯特(William Hearst)的宅邸。在出發前我構思要採用甚麼器材和角度去取景,隨後知道赫斯特城堡是不准拍照的,我心想:「真好!他為我做了決定!」

兩年前,我和太太到阿拉斯加旅遊,旅程的其中一站原本是去卡特邁(Katmai)國家公園觀賞棕熊捕獵三文魚,但遊客只能夠乘坐小型飛機,才可以到達這偏遠地區。太太與我發生了爭論,她對乘坐小型飛機有點懼怕。幸好後來飛機師通知我們,因為天氣狀況欠佳,飛機不能起飛,我們當然無需要爭論下去,天氣為我們做了決定!

去年我們到夏威夷茂宜島旅行,其中一天我們參加了一個觀賞鯨魚之旅,出發時間是早上六點,在同一天我們原本又參加了一個觀星之旅,出發時間是下午,回程時間是半夜。在觀鯨之旅結束之後,我們互相嘆氣,說這將會是艱苦的一天,明早又要清晨起床,去追趕下一個節目。突然之間,觀星之旅的導賞員向我們發出短訊,說因為山頂大霧,所以必須取消節目。我們不但完全沒有掃興、失望的心情,而且感到如釋重負。再一次,造物主為我們下了決定!

慢條斯理和走馬看花是兩個極端,老生常談的說法當然是要取得平衡為佳,但這談何容易,每個人都會受到自己性格傾向的催逼,若果我不能自制的時候,那麼別人為我做決定也許是好事。有時候,失去了選擇的自由,可能會重獲自由!失去了觀賞良辰美景的機會,也許是上帝給予我休息的機會!

在獵巫年代更要維護言論自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07/2023
明光社

香港的言論自由面對愈來愈大的威脅,而要衡量一個地方是否有基本的言論自由,最簡單的方法是要看看市民能否在毋須恐懼和擔憂的情況下,和平地表達個人感受和意見,「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特別是與政府或當時社會氣氛和主流意見不同的看法。很不幸,香港已進入了捕風捉影的獵巫年代,只要一首歌曲、一支蠟燭、一組數字、一件衣服、一句口號,隨時都有機會惹來官司訴訟。在公開場合、社交平台、甚至私人聚會提起某個日子、某些人名,就算從來沒有法例和案例指出有甚麼問題,卻只因為某個官員疾言厲色提示大家小心不要觸及國安法,市民大眾便要立即「斬腳趾避沙蟲」!情況和中國封建年代殘酷的文字獄,以及中世紀歐洲大張旗鼓處決所謂女巫如出一轍。

文字獄和獵巫行動最可怕的地方,在於有一大批為了逢迎上意、打擊異己、找機會上位的庸官酷吏,飽讀詩書深明法典的斯文敗類,為求自保先下手為強的既得利益者,以及喜歡吃人血饅頭、容易受人煽動的無知百姓,在喜歡捕風捉影、抗拒異見聲音、缺乏幽默感、容不下批評諷刺的社會氣氛之下愈來愈神經過敏,起初只是殺雞警猴,或者公報私仇,久而久之習慣了以殺人來向在上位的表示忠誠,最後便大開殺戒。

而更可怕的是這一切都是以崇高的理念,高呼忠君愛國、甚至以神之名而將一些殘害他人、濫殺無辜的事合理化,目標就是要將一切批評和反對聲音消滅於萌芽階段,要所有臣民人人自危,絕對不敢對當權者稍有異心,連稍為不合作的軟對抗也不敢,乖乖的成為奴才,並且互相監控和舉報,成為幫凶。

近來,香港的公共圖書館不斷主動將一些知名的異見人士的著作或涉及敏感話題的書籍下架,就是惡劣的揣摩上意,矯枉過正的行為,許多書籍及其作者根本從未觸犯任何法例,不少書籍在過去幾十年一直可以公開發售,以及放在公共圖書館的架上,現在卻在無任何理據的情況下「被消失」,是將香港倒退至一些民智未開的極權專制國家的水平。政府有責任向市民清楚交代,圖書館職員憑甚麼理據剝奪市民大眾閱讀這些書籍的權利?有關書籍違反了甚麼法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版權條例》?還是莫須有的罪名?究竟他們是高高在上要決定市民可以看甚麼書的「人民准許閱讀名單審查委員會」?還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究竟市民可以看甚麼書是由政府還是人民自己決定?   

一直以來香港崇尚法治精神,在普通法的精神下,只要法律沒有禁止的事,市民大眾都可以放心去講去做,只要不涉及誹謗,批評官員權貴的言行和施政是毋須擔驚受怕的。但過去幾年已出現嚴重的人治傾向,例如官員可以毋須透過法官的裁決,直接DQ一些候選人;一些口號、歌曲、新聞報道,可以透過主控的想像和所謂專家證人,將本來有很多可能性的明喻暗喻、弦外之音的解讀方式歸納為只有一個,疑點利益歸於控方,然後一槌定音,日後所有人都只能以這方式去解讀,以法律之名扼殺了所有其他的可能性。

此外,圖書館的職員可以任意將一些被認為敏感的書籍下架;表演場地可以毋須解釋便取消一些異見人士的訂場申請;執法人員隨意拆除一些店舖的裝飾、截查及扣留打算採訪的記者;更嚴重的是一些酒樓會所戲院亦在有形無形壓力之下,以「有殺錯、無放過」的心態,對待所有可能有爭議的團體、個人、歌曲和電影等等,都反映著社會的變化。最令人心痛的是一些本來不合理的情況,當大家習慣了之後,漸漸卻變成了「正常」的情況,甚至愈來愈多人願意為這些情況塗脂抹粉,大家可能忘記了,當獵巫之風合理化的時候,所有不聽話、不受歡迎的人也有可能被扣上女巫的大帽子,當主要矛盾被清除之後,次要矛盾就會變成主要矛盾。

而更大的影響是當一些機構、堂會或個人因為懼怕觸及看不到的紅線而事事自我設限,自我審查,不但自己不敢表達意見,當看到其他人表達意見時也會感到恐慌,擔心自己會被牽連在內,於是明示暗示大家收聲,甚至將溫和地表達不同意見的人也視為激進份子、害群之馬,千方百計要對方識時務、曲意逢迎當權者。其實,要群眾成為不敢表達不同意見的順民,根本毋須統治者立法禁止,只要大家習慣了戰戰兢兢地揣摩及迎合在上位者的心意,自然就會出現指鹿為馬、顛倒是非的現象。

下架之害,猶如焚書;寒蟬效應,等同自閹。但要維護新聞及言論自由,維護市民大眾的基本權利,伸張正義,不能寄望遇到青天大老爺,更不要妄想聖君的出現,而是要每個人都願意站出來捍衛本身的基本權利,市民可以看甚麼書、說甚麼話、悼念甚麼人,應該自己當家作主,當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時候,不要自己嚇自己,亦不要恐嚇敢於和平理性非暴力地表達意見的人。作為基督徒,我們的卑微願望,只是希望所有教牧和領袖能夠成為榜樣,「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那一天,我們不會忘記……

陳少平 | 作者現居比利時,為世界福音動員會駐比利時的宣教士,主要是向當地的華人留學生和華僑宣教,亦與其他同工向比利時人傳福音。作者十分欣賞比利時人的謙卑內斂和當地中世紀的宗教畫和教堂建築。
12/06/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比利時

多年前在比利時布魯塞爾的自由大學校園裡,樹立了一個紀念碑,
自始每年都有人來放下鮮花,點上燭光,
為的是悼念那一天……

還記得那天後我們無數次的走上街頭呐喊,
無論暴雨天、艷陽天都沒有間斷,
雖說這些聲音已隨著歷史慢慢的消逝……

還記得每年的那天我們相約在銅鑼灣的一片草地上,
高唱「歷史的傷口」,
為何在那片草地上再聽不到那令人動容的歌聲……

還記得我們曾激昂地叫喊我們不會忘記,
但此刻各散東西,流散異鄉,
三十多年後的今天我們還會記得那天嗎?

那天一眾的同路人來到自由大學的紀念碑前,除去了一些雜草,
放下鮮花,點上燭光,讓那歷史的傷口得以被撫慰,
那刻並沒有激情的口號,
只有安靜地禱告紀念,
讀出上主公義的話語,
唱出那讚美的詩歌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

深盼有一天歷史會給你們一個清白,
或許那天是黎明到來的時候……

步步為營才不會得意忘形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7/03/2023

傳道書九章12節說:「原來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定期。魚被惡網圈住,鳥被網羅捉住,禍患忽然臨到的時候,世人陷在其中也是如此。」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3節亦提醒我們:「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因此,居安思危不單是教會和信徒,也是社會和所有市民應有的態度,特別是在人心難測,處處紅線和陷阱的年代。

一直以來,教會群體認為自己做的是天國的/屬靈的事工,與地上的/屬世的政權只會有屬靈爭戰,殊不知自己在公司法和稅務條例、建築物和消防條例等等,很多時都未能滿足法律的嚴格要求,根本不用宗教或政治理由,都有可能墮入法網,本期《燭光》希望能提醒大家快快為教會做「健康」檢查。至於家長,亦須留意在現今的社會風氣下,一些幼童耳濡目染,對性的問題一知半解,可能會遇上一些騷擾別人而不自覺,被人侵犯而懵然不知的情況,特別在這個強調讓子女在成長中多些自我探索的氛圍下,父母既要鼓勵子女學習選擇,亦要教導他們學習服從和考慮後果,如何平衡需要更多智慧。

此外,當網絡世界邁向元宇宙、人工智能不斷融入日常生活,沉浸式體驗成為了感受事物的新模式,這個世界愈精彩,但我們亦愈容易迷失在不同的名字和不斷改變的範式中,科技的發展令想追上潮流的人疲於奔命,拿捏不準,恐怕成也科技、敗也科技!知道自己的名字,知道自己是誰,知道自己應該如何選擇,知道自己身邊有何機遇與陷阱,是學會面對這個複雜世界的基礎,步步為營才不會得意忘形。

身份認同的包袱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17/03/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人擁有多重身份

處身於這個陰謀論、虛假訊息滿天飛的年代,筆者曾經寫過不少文章,從邏輯和證據方面去反駁謬誤的言論,此外,我亦曾經指出過,許多時候人們擁抱某些值得商榷的立場,是基於個人心理和性格的因素,而不是理性的考慮,但更加重要的是,當某些論據挑戰到集體身份認同的時候,鮮有人會跟隨證據而改變立場,因為這樣做等同於否定了安身立命的自我定義。

自出生以來,不同人會擁有不同的身份,我是某家族的成員,我是某學校的學生,我是某公司的職員,我是某教會的信徒,我是某品牌的用戶,我是某國的公民……等等,這些身份都有不同的優先次序,有些無關痛癢,有些是次要,有些則關連到深厚的傳統和龐大的社群。

轉換電腦用戶身份是輕而易舉

先說說一些不大重要的身份,在電腦用戶中有些人是蘋果麥金塔(Macintosh)的粉絲,有些是微軟視窗用戶。當筆者是學生的時候,有位教授是麥金塔的忠實追隨者,而事實上在那個時候麥金塔的科技和用戶使用介面都勝過微軟視窗,他到處向人宣揚麥金塔的好處,將微軟視窗批評得一錢不值。但後來微軟視窗和英特爾(Intel)晶片的技術逐漸追上來,最後他作出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他說:「麥金塔的價錢昂貴,而且軟件很少,我不會為了運作Adobe Photoshop快幾秒鐘而買麥金塔。」類似情況亦出現在電腦網路作業系統,由1980年中期至1990年代中期,Novell Netware是電腦網路作業系統的龍頭,它的市場佔有率高達90%,比爾蓋茨當然不會坐視,1993年微軟推出Windows NT Server,平心而論,Novell Netware在功能和穩定性方面都遠勝Windows NT Server,但用戶認為將整個電腦網路放在同一平台會比較好,結果大部份用戶都改用微軟產品,許多資訊科技專業人士的身份由Netware認可工程師轉為微軟認可工程師,筆者就是其中之一。在大多數情況下,用戶都沒有情緒上的掙扎,因為這些身份並沒有附帶著對原本社群的濃厚認同感。

末世論是反對環保的原因嗎?

然而,當某些做法或者立場牽涉到身份認同的時候,往往人們會便自欺欺人,真實的決定是基於情緒,但為了維護這個決定,卻搬出牽強的藉口。舉例說,大部份美國福音派領袖和信徒都懷疑氣候變化和反對環保措施,根據2014年皮優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調查,一半受訪者認為全球暖化是人類活動所造成的,非福音派基督徒相信這說法的百分比由40%至77%不等,但只有28%的白人福音派信徒接受這看法。一個流行的解釋就是:基督教相信末世論,既然世界最終會被毀滅,那又何苦要挽救地球呢?德州農工大學教授羅賓.維爾德曼(Robin Veldman)看不出兩者有甚麼必然的關連,她指出:福音派信徒熱衷於參與政治,特別是支持共和黨,如果人們相信末世將會來臨,那又為甚麼要參與政治和改變社會呢?在他們眼中,環保主義與自由主義是掛鉤的,政治上的自由派等同了神學上的自由派,故此,支持環保不符合自己的身份。

2012年,奧克拉荷馬州參議員吉姆.英霍夫(Jim Inhofe)斥責氣候變化是騙局,他說,神在高天掌權,認為人類活動可以改變氣候是自大和令人憤怒的說法。2017 年,密歇根州眾議員蒂姆.沃爾伯格(Tim Walberg)針對氣候變化的議題說:「身為基督徒,我相信上帝這位創造者要比我們偉大很多,我有信心,若果真的有甚麼問題,神可以為我們解決。」表面上這是十分屬靈的高調,可是,如果他們真心相信無論人做甚麼,神仍然掌權,神可以解決任何問題,那麼兩位議員又何苦在議會上用盡努力去推動自己的政治理念呢?索性交託於上帝吧!全國福音派協會政府關係主任蓋倫.凱里(Galen Carey)在 2014 年的一次會議上一針見血地指出:許多福音派反對減緩氣候變化的措施並不是基於宗教理由,而是政治理由,他們害怕政府會通過環保措施削減了自己的自由。自立國以來,自由民主是美國人無上的價值,共和黨反對大政府,提倡小政府主義,因為龐大的政府機器會限制人民的自由。美國人就是追求自由的人,環保主義觸動了他們的神經。

法律不能改變人心是反對槍管的原因嗎?

維護第二修正案(人民擁有槍械的權利)也是美國福音派和共和黨的核心價值,無論發生了幾多次大規模槍殺案,很多主張「尊重生命」(Pro-life)的福音派教牧和信徒卻堅決地反對槍械管制。在2019年7月底至8月初,美國在一個星期之內分別在加州、德克薩斯州、佛羅里達州發生了三宗大規模槍殺案,造成了35人死亡、多人受傷,德克薩斯州達拉斯市超級教會牧師羅伯特.杰弗里斯(Robert Jeffress)隨即表示:「法律很重要,但它只能夠控制邪惡,而不能消滅邪惡,只有基督才能夠改變人心。」既然如此,為甚麼美國福音派希望最高法院裡面的保守派大法官佔多數,從而令美國法律向自己的政治主張傾斜呢?

瑞恩·伯奇(Ryan Burge)是東伊利諾伊大學政治學教授和浸信會牧師,他發現政治取向比宗教信仰更能顯示一個人對槍枝的看法。傳統基金會在兩年前發表文章反對回收槍械,文中的結論是這樣:「如果政府期望沒收和平公民的槍枝,政府應該會發現大多數美國人都不願意遵守這措施,就像在1775年一樣。」最後一句可說是畫龍點睛!在18世紀末期美洲殖民不滿意英國政府向他們課稅,自己卻在英國國會沒有發言權,1775年美洲殖民者發起了獨立戰爭。美利堅獨立正是槍桿子出政權,美國人得以自由就是當年民兵揭槍起義的結果,二百多年來這種自由無上的觀念已經印入了美國文化的基因。槍械管制就是否定自由,就是否定美國人的身份。

結語

讀者可能覺得我太針對美國人,平心而論,這種維護身份的態度是普世性的,這包括中國人在內。例如現代醫學已經發現,經常吃白飯這類澱粉質食物會導致癡肥和高血糖,故此筆者和太太是「無飯夫妻」,但許多華人仍然堅持這種飲食習慣,理由之一是:「中國人不可以不吃飯。」勸人放棄米飯,是挑戰文化認同。

我曾經以半開玩笑、半認真的口吻對人說:「如果人們看待任何事物都好像看待電腦軟件、硬件一般,世界上許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小石城九勇士」的啟迪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30/11/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11月25日是今年美國的感恩節,每年這個時候是數算上帝恩典的日子。我感謝先賢,由於他們在過去披荊斬棘,故此今天我可以享受好像是理所當然的自由和權利。我所指的先賢並不是革命家或者思想家,而是九名看似弱不禁風的小孩子。

趁著感恩節假期,太太和我出外遠遊,旅程的其中一站是阿肯色州的小石城,1957年9月,這個本來不見經傳的小鎮,竟然出現了聯邦軍隊和地方國民警衛軍對立的局面。在通過民權法案之前,美國南部實施種族隔離政策,黑人和白人不可以在巴士、餐廳、廁所和其他公共場合一起,黑人和白人的學童也不可以一起上課。1954年美國最高法院宣佈廢除種族隔離政策,1957年有10名黑人學童到阿肯色州小石城的中央高中學校註冊讀書,這所學校的全部師生都是白人,於是乎小石鎮群情洶湧。其中一名黑人學童的父親在鐵路局工作,他害怕自己的家庭會受到迫害,並且懼怕會失去工作,遂將孩子轉到一所黑人學校。

其餘九名小孩子繼續勇往直前,史稱為「小石城九勇士」(Little Rock Nine),在開課那一天,過千名白人堵塞在街上抗議示威,阿肯色州長甚至召集國民警衛隊,去阻止黑人學生進入高中。隨後阿肯色州長會見艾森豪總統,佯稱自己「有意去做對的事情」,其實他只是含混其詞,企圖蒙混過關。最後,艾森豪總統調動了1,200名聯邦軍隊,從而保護「小石城九勇士」進入學校讀書。然而,聯邦軍隊並不是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可以保護他們,白人學生在軍隊沒有隨行的地方欺凌那些黑人學童,包括語言侮辱、身體攻擊,一名黑人學童甚至被人在臉上潑了酸,而且他們被禁止參加課外活動。有一次一名黑人學童被毆打時大罵對方是「白人垃圾」,結果被校方開除。白人師生興高采烈地相告:「一個走了!還有八個!」

「小石城九勇士 」說有些白人對他們很好,他們將對方的名字記下來,隨後對照記錄,將重複的名字刪去,最後發現總共有35個好人,而整所學校有二千多名師生!我無法想像他們每一天心理和身體承受了幾多痛楚,他們大可以「息事寧人」,選擇退學,然後在全黑人學校過著正常的校園生活,但他們情願留下來,以螳臂擋車的姿態,去挑戰整個不公義的體制!

在小石城中央高中附近有一個全國歷史紀念中心,歷史紀念中心提供導賞,好讓遊人從這段慘痛的歷史中吸取教訓,太太和我參加了導賞團,從導賞員口中我們聽到了一些歷史書沒有記載的細節,以下是其中一個故事:

在新冠肺炎大流行之前,導賞團可以進入小石城高中學校參觀,有一次一名白人老婦在學校的一個女廁前面停下來,突然之間,她俯伏在地上,跟著歇斯底里地痛哭,過了一陣子她站起來抹乾眼淚,然後走到導賞員面前,她說:「幾十年前,在這個廁所裡面,我親眼看見一大群白人同學對一名黑人學生拳打腳踢,雖然我沒有參與,但我只是呆呆的站在那裡,我甚麼也沒有說,甚麼也沒有做。畢業之後,我再沒有回到小石城中央高中,我很怕再回到這個廁所,我為自己的無動於衷而感到羞愧。」

導賞員說完這個故事之後,他再補充幾句:「黑暗勢力可以張牙舞爪,是因為很多人選擇袖手旁觀,你可以改變世界!」我並不是不同意導賞員的說話,然而,我不會厚責這位老婦人,當時她只是一個十來歲的中學生,我相信這是她第一次見到這種暴力場面,她有可能去保持冷靜而作出道德判斷嗎?

也許,最能夠勾起我反思的地方是人性的敗壞,在二次大戰期間,美國站在道德高地去領導反法西斯戰爭,並且設立了紐倫堡軍事罪行法庭,去審判納粹黨的種族主義者;美國南部有10個州被統稱為「聖經地帶」(Bible Belt),「聖經地帶」充滿著濃厚的基督教文化,大多數居民都參加教會,阿肯色州是其中之一。可是,在以上氛圍底下培養出來的小石城孩子,卻可以泯滅人性地霸凌自己的同學。

二次大戰之後,很多人都追問:為甚麼宗教改革發源地的德國,竟然會淪為極端主義的溫床?為甚麼本來善良的人民,會在一夜之間變成劊子手?1963 年耶魯大學心理學家斯坦利.米爾格拉姆(Stanley Milgram)為了解答這些問題而進行了一連串實驗,他證明了平常人可以因為服從權威而做出邪惡的事情。其實,即使沒有米爾格拉姆1963年的實驗,人們也可以在1957年的小石鎮事件中找到答案,本來應該是天真無邪的小孩子,在經年累月受到家長、教師、牧師的洗腦之後,也可以做出令人不可思議的事情。

一方面,我為「小石城九勇士 」散發出的人性光輝而感恩,但另一方面,我也為到那二千幾名師生揭示出的人性軟弱而感到顫慄。今年的感恩節,竟是一個百感交集的日子!

守護是我們的天職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誰會珍惜當你還擁有,將要逝去總想挽留……」電視劇《阿信的故事》的主題曲在人生的不同階段聽,相信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雖然許多事物無論我們多麼努力也是無法挽留,也會逝去,不過,當我們仍然擁有的時候,學會珍惜、努力守護才能夠令自己無愧於心。

當前香港變化很大,許多我們一直擁有的漸漸逝去,令人無限傷感,其中包括一直以來,作為自由社會標記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近期政府一連串的修例、行政措施和方向的改變,例如針對查冊、「起底」和假新聞,令新聞界逐漸踏入了佈滿地雷的區域,隨時非死即傷。面對這些威脅新聞自由的變化,除了新聞界之外,其實所有信徒和市民都應出一分力去共同守護,因為沒有新聞自由,傳媒不能發揮監察權貴的重要功能,受害的最終只會是市民。除了新聞自由之外,值得我們關注和守護的當然是我們的下一代,教導和協助他們保護自己的身體、私隱、對天生性別的認知,避免他們受不良事物的影響而出現沉溺行為,無論是網癮、賭癮,或以不健康的態度接收資訊,也是家長、教師、牧者和青少年工作者的責任。

縱然一些美好的事物如何或何時會逝去,很多時都不是靠著我們個人的意願和意志就可以改變,但今期《燭光》想提醒大家的是:不要因為我們的大意或掉以輕心而提早失去我們本來應該和值得擁有的事物。上帝給人類的第一個召命,就是要我們負責任地守護我們身邊珍貴的事物。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創世記二章15節)

與小女兒談自由

郭麗明 | 本社前督導主任,香港理工大學榮譽社會工作學士,香港中文大學基督教研究碩士。曾在香港從事社會服務,及在美國基督教機構和教會服侍。現為退休人士,業餘農夫。
01/09/2020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記得當時還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小女兒,有一天放學回家告訴我:她今天在閱讀堂時睡覺。我好奇想知道她如何睡覺?她說坐在一旁睡覺,不用閱讀圖書。當時,我已覺得有點奇怪這好像與香港的教育方式不同?老師不會責罰不聽指令的學生嗎?可以容許學生做不做自己不喜歡做的「份內」事?由於小學的課程和要求都比較簡單和輕鬆,又臨近暑期,我覺得沒有需要特別對她的選擇作出太多的評價,只認為是老師或學校的彈性安排。

之後因為搬屋,小女兒必須轉去另一間學校升讀小學四年級。開學不久,有一天她放學回家時非常雀躍地告訴我:「老師說我們有自由(liberty),可以有自由選擇自己鍾意或不鍾意做的事情。」我好奇地問:「所有事情都可以自由選擇嗎?」她得意地回答:「當然啦!甚麼都可以;鍾意吃甚麼就吃甚麼、鍾意做功課就做、不鍾意做就可以不做……」然後滔滔不絕地發表她的自由論。最後,她還決定不做某功課,因為她深信自己有自由作這個選擇。

於是,我又好奇地追問:「老師有沒有告訴你自由選擇會有後果的呢?比方說,某個學生決定不做功課、不準備考試、不參與課堂等等,雖然老師尊重他的選擇,但他卻會損害了自己的學業。」她想了一想……我們的自由談就擱在這裡。

事後,我也想了一想,我的一個朋友,她常常提及她的女兒對學業態度的選擇也差不多是這樣。她的女兒常常說:「我並不在乎(I don’t care)」;把我的朋友給氣死,因為她女兒自由地做了自己的選擇。起初我以為是個別老師或學校的教學原則;慢慢我發現這可能是自由社會的一個特質。一向也聽聞美國是一個非常自由的國家;人們鍾意自由、鍾意「有得揀」。在日常生活中充滿選擇,讓人可以百分百體驗自由的實在。例如你可以在眾多不同的電力公司中選擇你喜歡的供電公司;然後再在其內選擇眾多不同款式的電力計劃。可是,我從沒有想過在學校裡也可以那麼具體地體驗自由。

另一方面,我驚訝學校在教導學生甚麼是自由時;卻不同時地告訴他們是需要為自己的自由選擇而負責;甚或分析其深遠後果!那麼,只懂享受「高度」自由而不理後果;而不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學生,他們未來會造成甚麼的社會問題?例如會否增加了社會成本?

再者,一個幾歲大的小學生在自由「無上限」的情況下,能否懂得作出「有限制」的適當選擇?學校應否也讓學生知道要以尊重別人的自由為自己選擇自由的基礎?例如,有學生選擇偷取同學的財物;同時卻使他人的利益受損。這不僅是事敗後要受法律制裁;而是這偷東西的同學是在侵害別人擁有自己財物的自由。即使沒有事敗,這偷東西的同學仍是把自己的自由建基在別人的不自由之上。

倘若學校要教導學生甚麼是自由,應否也告訴學生在運用其個人自由時,可從不同向度去考慮;而非只教學生自由是憑自己的個人喜好為唯一向度?例如,運用自身自由時,會否與自身利益有衝突、與別人利益有衝突、法律有衝突、與家庭和社會規範(social norm)有衝突、以及與自己的信仰有衝突等等?事實上,從不同的向度去考慮作出自由選擇;當然也會帶來不同的結果。

畢竟,學校、同輩、傳媒和社會等每天都在灌輸不同的倫理道德價值觀給我們的孩子。所以,作為家長,我們不能掉以輕心;願我們能一起參與子女們個人成長根基的建立工程,這遠比單單關心他們的學業成績重要。

慢慢地談戀愛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5/09/2019

我作了一個夢。

在夢中,我看見外婆打開一本相簿,用纖細而靈巧的手,緩慢地一頁又一頁翻著。我從未見過這樣年輕的外婆,她的臉龐肌膚緊緻,束著一頭微曲及肩的秀髮,散發著亮麗的光芒。她穿著一條企領的連身碎花裙,正細心地看著相簿裡頭的黑白照片,流露著若有所思的神情。

我發現那是一本存放著家庭照片的相簿。那些相片的外圍留著白色外框,這個框好像把當時的情感凝聚起來,保留在照片內。相比現代普通一部智能手機都可以存放成千上萬的相片和短片,這些在相簿內的照片所捕捉的生活故事更加有味道。生活於數碼世界的現代人,隨手舉起手機便拍下身邊的各種事物,數碼相片或許一直存放在手機裡,或許轉過頭就被刪掉了,有誰會花心思把相片精選出來,小心存放在相簿內?

夢境之中,突然我眼前的畫面變了,我處身於一個公園,公園有不少途人,不論男女都穿著相當誇張的闊腳褲。當人在走路時,褲管就好像兩把正在移動的扇子,吸引著我的視線。咦?那群穿著闊腳褲的女孩子之中,有一個很像我的阿姨。其中一個女孩子,正在和遠方的幾位男孩打招呼,男孩中有一位長得特別高、笑起來有梨渦的,他不就是我的姨丈嗎?從阿姨和姨丈的神態看來,他們那時並不算熟,但似乎已對彼此有了好感。

我在想:姨丈你還在等甚麼?直接問阿姨拿電話號碼吧,然後二人單獨約會,一吻定情,豈不更快更直接?反正到最後你們都是一對的!在朋友聚會中,他們淺淺的微笑,加深了對彼此的印象。阿姨和姨丈之間彷彿由一條長長的紅線連繫著,他們各自拉著線的一端,隨著時間過去,彼此感情漸漸增長,二人亦慢慢靠近,並由朋友們見證著他們的戀情,逐漸萌芽。整個過程可能很漫長,但二人卻十分享受戀愛在一點一滴滋長。我的乾急,相對他們的不急不忙,實在很滑稽。在夢中與年輕的阿姨跟姨丈碰面,令我想起《慢慢喜歡你》這首歌的幾句歌詞:「慢慢喜歡你,慢慢的回憶,慢慢的陪你慢慢的老去,因為慢慢是個最好的原因……」

對戀愛充滿憧憬的朋友,會不會很想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嗎?其實,二人由遠漸漸走近,透過時間增進對彼此的認識,有了這樣的基礎才走在一起,這樣談戀愛,來得更細水長流。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5-9-2019

選舉其實並不神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11/2018

  過去幾年因為爭取行政長官普選的問題,香港社會陷入了很大的撕裂,在雨傘運動好像無功而還,再出現人大就宣誓釋法和政府DQ了幾位議員,對民主運動帶來了沉重的打擊,也令不少人加深了無力感。筆者支持建立一個公平公正,透過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向市民問責的制度,不過,筆者並不贊成將是否有普選,視為香港有沒有希望的指標,因為,即使有普選,並不代表一定可以選出一些優秀及無私的行政長官和議員,而沒有普選,並不代表我們便只能任由統治者魚肉。

  沒有任何制度是完美的,因為有人的地方便有問題,以公平民主方式選舉產生的管治者,當然應該比世襲的昏君或以武力奪權的獨裁者來得好,不過,當社會出現危機、經濟情況欠佳的時候,選舉亦容易成為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群眾的不滿情緒,推動極端政策的機會。希特拉經選舉產生固然不在話下,而以向全世界推銷民主為己任的美國,亦會選出特朗普之流的人物,大家便應明白,民主制度固然重要,但人民的素質同樣重要,社會不會因為有了民主制度就會成為烏托邦,有積極培養人民的素質,社會的發展才有希望。

  經歷過香港多年來的選舉,以及觀看其他國家不同的選舉,大家應可以發現,所謂選舉其實並不神聖,很多時只不過是人力、財力、策略和宣傳的比併而已,加上香港在比例代表制之下,只要對準幾個百分點的選民,贏取他們支持,基本上毋須理會其餘九成多的選民。於是,究竟議員是反映大眾還是小眾的意見?有時的確耐人尋味。

  走筆至此,未知大家會否對選舉和投票有點意興闌珊?其實,大家最需要改變的也許不是對選舉的參與,而是對選舉的期望。筆者多年來都留意選舉的情況,也積極投票,其中一個重要的信念就是:投票不是要選出最好的議員,而是要阻止最差的當選。因為,既然有選舉,就必定有人會當選,投票除了是對一些理念相近的候選人表達支持,也是要對看不順眼的候選人說不。

  作為基督徒,我們明白人性的軟弱和限制,不會亦不應將對未來的期盼,過份投放於選舉帶來的改變。《聖經》沒有為最理想的政治制度提供任何模式(可能根本就沒有),《聖經》能為我們提供的只是一些管治者應有的態度(例如應賞善罰惡,使作惡的懼怕;以及既不偏護貧窮人,也不看重有權勢的人,總要公平待鄰舍等),至於這些原則如何在政治現實中體現,不能單靠制度,也要靠當事人的態度。

  有人說選舉令人謙卑,因為無論候選人是何出身,在拉票時總要放下身段,聆聽群眾的意見,或是假意、或是真心地作出種種的承諾。當然,「失憶」也是不少人當選後的常有表現。不過,一些意見和想法,曾經提出總比完全沒有機會提出過好,而且有白紙黑字、聲音影像為證,當事人就算無心兌現承諾,也總要做點功夫安撫選民,以免下次選舉時被人算賬。因此,有選舉總比沒有選舉好,而要求候選人問責的人數愈多,他就愈要花多些心機做一場好戲。

  在目前香港政治陣營只籠統地分為建制和泛民時,若在全港性選舉,大家仍然有機會在自己支持的陣營內,選擇在不同光譜下的團體或個人,原則上可以盡量選擇與個人理念較接近的候選人。但在個別區域的補選,形成了單議席單票制的情況下,而自己較為支持的候選人卻沒有參選,有時的確令人十分煩惱,有投也不是,不投也不是的矛盾。其實這也是時候去反思,投票究竟所為何事?

  投票最重要不是選擇最好的人,而是要阻止最差或與自己理念不符的人當選。而個人的理念往往不只一個,在候選人眾多的政綱裡面,我們要排好優先次序,按個人的判斷,究竟香港當前最嚴峻或需優先解決的是甚麼問題?是政制、房屋、教育、創新科技、婚姻家庭、還是倫理道德問題?投票從來涉及一籃子的考慮,不要輕易被一些簡化了的議題所蒙蔽,選民是要努力做功課去審視各候選人的。投票不單是期望社會變好,也要阻止社會變壞。

上帝的公義與恩典

吳庭亮博士 | 加拿大信義會新生堂 傳道
13/11/2017

最近看了一個賣思樂冰的故事,很有意思。店主在賣思樂冰的時候,會使用一支木棒,把思樂冰推平,使每一杯思樂冰都是一樣的,但是遇到小朋友的時候,他就會把思樂冰堆得滿滿。其他人看見就覺得很不公平,為什麼小孩子的思樂冰會是堆得滿滿的,大人的思樂冰是平平的。店主說:給你們的思樂冰都是一樣的,十分公平。然而給小朋友的思樂冰,我會堆高,這是我的主權。前者是公義,後者是恩典。

未信主的時候,我認為上帝是不公義的。為甚麼?上帝給人自由去選擇相信祂,然而,相信的人有永生,不相信的人便滅亡,這豈是公義的上帝所為?

信主後,愈來愈經歷一件不容置疑的事實,是人並沒有自由。不是上帝不給予人自由,而是因為人的罪,被罪捆綁,被魔鬼掌控,人已失去了自由。

上帝給予人生命,本應是仁愛、和平、喜樂的豐盛生命,這也是人所渴求的生命。然而,因為種種原因,不論是慾望、面子、抵不住誘惑等等,我渴望的我不去做、不去說、不去想,我厭惡的倒去做出來、說出來或在心裡思想。

如果上帝只有公義的話,祂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讓我面對罪的後果。罪的後果是死亡,再沒有上帝所賜的生命了。但是,因為上帝的愛,祂藉耶穌基督預定了救贖計劃,叫所有相信的,能得著新生命:一個脫離罪的生命、一個有神同在的生命、一個被聖靈充滿的生命。

信主前,我好像是選擇相信上帝,於是成為基督徒;成為基督徒後,聖靈叫我知道,神顧念我這個該死的罪人,是天父揀選了我,呼召我成為祂的兒女,給我豐盛的生命。這完全是上帝的恩典。幸好上帝不單是公義的,也是滿有恩典的,我可以用甚麼來回應天父的愛呢?

同性婚姻 司法、立法與人民的博弈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7/09/2015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6月26日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全美五十個州都要容許同性戀者結婚,並享受與異性婚姻同等的千多項聯邦福利和權利,同性戀運動可謂達到空前成功。

今期《燭光網絡》將帶您認識全球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如何為全球同性戀運動揭開序幕,分析不同國家通過同性婚姻的歷史背景、原因及其宗教背景。然後,我們再看看美國最高法院對同性婚姻裁決的理據,詳細了解判辭中支持及反對方的論點,五位法官按他們對自由詮釋,認為當初制定憲法的人未必能全面理解自由的真義,故他們授權下一代對憲法所保障的自由有新的學習。因此,隨著新一代人對自由的意義有新的啟迪,以往未被發現的自由亦應得到憲法的保障,判同性戀者的結婚權受憲法保障;而四位持反對意見的法官則認為同性婚姻既沒有在憲法內明言,又不是植根於歷史與傳統,故它不是一種可繞過民主程序而獲得保障的基本權利。美國及香港都是三權分立的地方,美國法庭對同性婚姻判決所激起的千層浪對香港不能說毫無影響。此外,我們輯錄近年香港不同人物對同性婚姻的言論,使大家可以更立體認識同性婚姻在香港的最新討論、發展及挑戰。

今個暑假,最受大人和小朋友歡迎的電影,非《玩轉腦朋友》莫屬,但這套電影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版本,因不同地方的社會、文化、歷史、傳統及價值不同,作出十多項微調。面對席捲全球的同性戀運動,傳統的一男一女婚姻制度正受嚴厲的挑戰,香港是否一定要跟隨歐美國家近年的做法,將西方那套意識形態直接植入,抑或可以有一套新思維,創造一條適合香港人走的路?

離開「凡事都可行」的魔咒

─— 褪網信仰反思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03/2015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這句「萬能Key」,多年來都是不同教會、機構提醒大家網絡世界的危機,要小心使用互聯網的絕頂金句。因為這金句夠百搭,易解易用,既不會得罪人,又可以將訊息帶出。但在應用時,若淪為禁止人上網的「教條」,未免將聖經過於簡化。我們有沒有想過,當甚麼都只是「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實際上甚麼才是有益處和造就人?信徒使用互聯網,有沒有更多更好的信仰參考根據?

有釋經書形容由「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和合本》)作開始的哥林多前書十章23節至十一章1節為一個小段落,其重點在於「基督徒在不牽涉道德問題的事情上享有實質的自由,但在做任何事之前,必須先考慮到對其他人的影響」。[1]

WhatsApp「絆倒人」的迷思

如此推演下去,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如果有肢體因為你打機受傷害,你就應為不絆倒人的緣故停止;同理,如果有人因為你在WhatsApp的言論太快太多跟不上而感到受忽略,你也應該因別人的緣故而改變你的使用習慣。十章31節更將日常生活與榮耀神掛鈎,彷彿是解說的「絕招」似的:總之你認為你的生活(例如使用手機的習慣)能榮耀神就可以了。

於是,教會肢體認為以WhatsApp討論事奉而「絆倒人」是沒有問題的,但青年人討論手機遊戲、互相借用角色因不是榮耀神,只要有導師提出意見,紀律較嚴的教會會要求解散群組。這種「當有人提出問題,就須要因著『不絆倒』他人而改變」的想法,一不小心就成為操控他人的理由,而最後的指向亦是空洞的。

「凡事都可行」的經文原本指向信仰中給予我們的是實質自由,但實際應用不當時,卻淪為更大的限制,令人婉惜。青少年人亦難以從聖經中找到甚麼亮光去處理互聯網的世界。

為此,我們嘗試透過聖經來學習如何,小心使用互聯網的訊息。以下例子只作分享,我們相信有更好的經文可以配搭應用,令肢體在使用互聯網時成為更合乎上帝教導的信徒群體。

  • 雅各書一章19-20節:「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網上世界,太多即時的訊息透過不同的社交網絡及通訊程式傳來傳去,弊處是訊息未必清晰準確,需待確認證實;甚至難以用三言兩語說清楚,缺少面對面的溝通,容易引起不合宜的回應。

這經文正好提醒我們,當大家太習慣網絡的即時回應文化,當在虛擬溝通時出現誤會、怒氣,更要慢慢的回應。避免只能快快的「聽」、容忍不到慢慢的「回應」。此外,我們也鼓勵不倚賴這些通訊程式,多用面談達至更好的溝通。

  • 路加福音十章38-42節:「馬大和馬利亞」

智能手機的方便,往往很容易使人變得像馬大一樣,事務太多,心裡忙亂,再加上程式的「提示」功能,讓人產生很多不必要的慾望,引誘你延遲完成重要並應做的事。此段經文最大的提醒是:即使透過手機與肢體聯絡,又或是透過網絡建立事奉團隊來為主作工,但同時亦不能忘記留心聆聽主的道,與主親近的關係是不能奪去的上好福份。

  • 創世紀二章1-2節:「歸回安息」

根據經文,我們看到主權在神。神說工作便工作,神說停止便停止;安息就是創造的一部份。這種安息或暫停工作的意思是一種能從工作中自由進出的自由,是一種既肯定工作但同時又能抽離工作回歸自己的自由。[2] 所以,將生命主權交給神,我們才可歸回安息。事實上,世界上太多人因為害怕失去工作、朋友,所以緊抱手機,不願意回到主的身旁,但唯有交還生命主權,才能歸回安息。

 

【WhatsApp的比喻】[3]節錄--神學是粉紅色的秋 theologia autumnitas rosea est

不少網友也透過改編聖經,將網上世界的一些現象生動地描述出來,令人有深刻的反省。以下為一例:

2耶穌就用比喻教訓他們許多道理。在教訓之間,對他們說:

3「你們聽啊!有一個send WhatsApp的人send了WhatsApp。

4 WhatsApp send了之後,有一個剔的,沒有開機;

5有兩個剔剔的,send得最快,

6日頭出來,因為沒有read,就沒有reply了;

7有兩個藍色剔剔的,send了,也read了,卻沒有reply;

8又有兩個剔剔的,又即時reply了,後來大家彼此繼續有三十個,六十個,甚至一百個 msg;

9又說:「有手機的,就應當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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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時的翻聖經習慣

過去:紙本聖經

現在:電子聖經

不少教會曾因崇拜時能否用手機閱讀聖經而曾引起爭論。從閱讀習慣來說,使用傳統聖經的確比較容易找到相關經文;用手機按來按去,要翻閱多處經文的話,並不容易。但手機聖經勝在不佔重量,即使完全不記得聖經目錄也可以找到相關經卷,而且可以即時比較不同的譯本,有另一種優勢。可手機聖經也有缺點,如果該程式要連線上網才可以使用的話,容易令人乘機連上不同的社交網絡,當中如果有人傳訊息的話,用家很容易不由自主就分心起來。

所以,不同的教會都有不同的政策去處理,目標也十分清楚——就是在崇拜時專心聆聽上主的話語。
 

 


[1]克雷格‧布魯姆伯格著,尹妙珍譯,2008,《國際釋經應用系列哥林多前書》,(香港:國際經濟協會)。

[2]趙崇明,〈教會談安息日的神學意義〉,《縱橫焦點》,2003年3月,網址:http://www.cmacuhk.org.hk/version3/mag/mag_monews_39/mag_monews_focus_39b.htm

[3] 神學是粉紅色的秋,〈Whatsapp 的比喻〉,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theologia.autumnitas/photos/a.231478417061599.1073741830.195140547362053/275980572611383/

 

包容不同聲音才是真正的多元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3/2015

同性戀運動以多元、人權、自由及平等為口號,近十年在西方社會取得顯著成果,各地相繼推行同性婚姻、同性領養與同志教育的政策。支持同性戀運動已成為「政治正確」的事,若對此持不同意見,其良心自由和言論自由會經常受到威脅。

不少西方國家已制定了《性傾向歧視條例》,逼使當地持守一男一女婚姻觀念的小商戶在經營與婚姻相關的行業時,一是面對永無休止的訴訟,一是放棄行使良心自由的權利。不止在營商層面,個人的言論亦有機會面對嚴重的打壓。

著名品牌D&G的創辦人Dolce和Gabbana兩人都是同性戀者,但他們反對同性婚姻、同志領養和人工授孕。他們相信家庭唯一的模式是傳統一男一女的模式,而且沒有人工授孕及代孕,一切依照自然法則運行,這是不能改變的事情,所以他們不論異性或同性伴侶的人工授孕手術都反對。

個人言論某程度受到法律的保障,而他們的言論本身亦不涉及歧視言語,所以政府不會作出介入。但如此政治不正確的言論,當然受到同志群體的反對,亦發起了對該品牌的杯葛活動。在杯葛人士眼中,該品牌霎時間由流行時尚變成過時俗氣。

杯葛人士當然有言論自由對D&G作出批評,但這卻與他們高舉多元自由的旗幟不相符。昔日同志群體無可否認是弱勢社群,但今天他們已經壯大起來,甚至漸漸形成一個霸權,要持不同意見者消音。

他們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莫非同性戀運動口中的多元,只是單方面傾側於支持他們立場的多元,而不能容納任何反對他們的其他多元聲音嗎?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9/3/2015

全方位捍衛新聞自由 必須爭取編輯自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3/2014

筆者由89年6月開始在香港電台擔任記者及新聞節目主持有10年之久,見證著六四事件以至回歸前後的歷史轉變。而轉職明光社將近15年,仍一直擔任記者團契顧問及報業評議會執委,不少心力也放在推動傳媒教育和傳媒監察,與大部份香港人一樣,十分珍惜香港多年來所享有的新聞及言論自由,因為一切都不是必然的。 

明報突然撤換總編輯劉進圖*,以及商台即時解僱節目主持李慧玲,引起業界及不少社會人士關注香港的新聞及言論自由是否不斷收窄,中央及特區政府是否透過不同的途徑,令一些在輿論上有影響力的反對者消音。其實,除了極權政府之外,就算號稱尊重民主、人權和自由的社會,其政府、政黨、財團和不同的民間團體、甚至教會,都一直透過不同的方法去影響輿論,我們毋須亦不能反對他們想影響輿論的意圖,要關注的應該是他們用甚麼手段,以及我們自身為了捍衛新聞及言論自由可以「去到幾盡」。

利益最能影響傳媒

香港是一個著重自由的資本主義社會,影響傳媒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利益,而得到或失去某些利益同樣可以令一個傳媒人心動。因此,不少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和在社會上具重大影響力的人士,皆透過給予獨家訪問或消息,去籠絡傳媒機構和記者,因為獨家訪問政要和風雲人物,以及可以率先報道一些重要消息,對傳媒人來說都是不易抗拒的誘惑。有時為了討好對方,便會有意無意地避重就輕,小罵大幫忙。

另一方面,對於依賴廣告維生的傳媒,不刊登廣告(或以抽起原定廣告作要脅)、拒絕接受訪問或拒絕擺放(針對免費報章),以封殺傳媒的收入來源及其吸引讀者的賣點,也是容易令傳媒機構考慮妥協的殺手鐧。當然,更直接的方法就是收購有關傳媒,然後撤換不識時務者,招攬懂得揣摩上意的人,以建立自己的班底。其實,現時不論左中右的報章和傳媒機構,幾乎皆落在立場鮮明或有明顯利益考慮的財團或富豪手中,作為傳媒老闆在與中央及特區政府,以至不同界別人士交往時,往往也可以獲得一些無形的利益及禮待(如人大、政協的銜頭),這也是一些傳媒機構不斷虧蝕,但仍有人願意不斷注資的原因。他們的目的不是做「傳媒人」,而是做「傳媒話事人」。

建立編輯自主的文化

香港一直以來無法建立的就是編輯自主的機制和傳統,老闆干預新聞日常運作的情況司空見慣,不單傳統左派報章受到背後的黨組織影響。不少暢銷報刊(包括強調支持民主自由的報刊),其老闆不單直接干預日常新聞的運作,在一些關鍵時刻(例如選舉及政制的諮詢時)更會跳到台前指指點點。由於老闆有影響前線新聞運作的傳統,於是統戰了老闆,就可以收編該傳媒機構。當老闆為了取悅中央或特區政府而要令一些反對政府的聲音消失,與老闆為了自己的政治立場和個人目的,將傳媒當成推動個人理念的工具,公器私用,對新聞自由和編輯自主的傷害,其實是大同小異的。

因此,要捍衛新聞自由,我們最需要建立的應是編輯自主的文化,總編輯只應按新聞專業的判斷,去決定日常編採的方針和策略,如何判斷新聞的重要性、版位大小及回應方法,老闆根本不應置喙。傳媒不是為老闆個人服務的,老闆(投資者)的角色應該是決定該傳媒(報刊)的基本定位,例如讀者群(包括年齡、教育背景和社會階層等)或風格(例如嚴肅、輕鬆、諷刺、甚或是否用方言俚語等),老闆當然可以期望有盈利,有更多人刊登廣告(這是市場及推廣部門同事的職責),但編輯部與老闆和市場部皆應互相獨立,不會直接干預對方的日常工作及決定。

編輯自主若受脅  傳媒工作者應出聲

老闆若果一旦不合理地干預編採的工作,記者和編輯應該挺身舉報及反對,才是真正的捍衛新聞及言論自由。可惜,一直以來香港的記者皆未能團結,成立強而有力的行業公會(很多記者皆沒有主動加入香港記者協會),亦有老闆明示或暗示員工不准加入記協或其他記者專業團體,令記協無法成為一個足以和傳媒老闆抗衡的組織,既不能就編輯自主建立一個權威的論述,亦不能有效監察傳媒和記者的專業操守,捍衛傳媒的公信力。當出現一些老闆干預前線新聞工作的時候,亦沒有能力為記者行家挺身而出。於是,形成了記者敢於挑戰任何權貴──除了自己老闆的悲哀。今次明報和商台事件,最值得注意的不是某一個人的職務是否可以調動,而是傳媒工作者能否團結起來,一起要求老闆和管理層增加透明度及回應員工的合理訴求。

新聞自由的未來,不是繫於個別的傳媒工作者身上,而是繫於我們能否建立一個客觀、公正、按專業判斷而不是長官及老闆意志作為編採方針的傳媒生態,無論任何人在位都必須遵守。市民大眾最需要支持的不僅是個別的傳媒人,而是向老闆公器私用,將記者當作「馬仔」和「打手」的心態說不。

 

*2月26日劉進圖更被兇徒用刀襲擊

 

孩童亂吻 家長關心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9/12/2013

最近有一段小學生於快餐店激吻的片段於facebook上載,引來不少討論。有些人認為很平常;有些人則認為他們看電視太多,於是便有樣學樣;又有些人認為作為他們父母的必定很憂心,甚至有人指男童有機會需負上法律責任。無論討論的內容是甚麼,但有一件事很值得我們反思,到底兒童性教育要教導甚麼?
 
與孩子進行性教育,家長必須留意他們正處於哪一個成長階段,按照他們的認知及需要作出教導。正在成長的兒童及青少年,對於急促成長的身體有一定的好奇,他們會渴望瞭解和探索,並會透過與他人互相觀察、接觸而累積對身體的感覺及認知。父母可在子女探索的過程中,把握每一次的機會進行教導。
 
身體的任何接觸都有其意義,愈親密的身體接觸表示愈深入的關係。要禁制正在成長的子女談戀愛是困難的,但父母有責任讓孩子知道每一個身體接觸都有其含意,他們必須為自己定下身體接觸的底線,身體的親密程度必須與感情的關係及婚姻的承諾互相配合,避免不恰當的接觸,使關係變得模糊不清。當現今的孩子對戀愛及性的界線模糊,父母更要先與孩子一起建立防護的屏障,到合適的時候才稍稍放手讓他們輕嘗愛情的滋味。
 
少男少女對戀愛總是有無限幻想,很多時因著電視、電影、動漫的浪漫情節而想像自己的約會情況,甚至會按照媒體所傳遞的一套愛情觀、約會觀而與異性相處。試問當他們所接觸的媒體,大部份都告訴他們要以滿足自己的情慾需要為大前提時,他們又如何能辨識甚麼是合宜而禮貌的兩性相處?父母要教導兒童及青少年真正約會的意義,是為了彼此認識,互相交流,健康的愛情關係是建基於兩個人的友誼上,而非肉體的滿足上。
 
正如短片中的兒童,是否能夠理解接吻所表達的情感及意義?還是只是認為接吻這個親密的身體接觸是必需於戀愛關係中出現?作為兒童的父母,有責任讓子女明白當身體發展漸漸成熟,但心智發展尚未與身體發展同步時,過早及過多的親密身體接觸會令兒童對親密關係有錯誤的認知。父母需提醒年幼的子女在與人相處的過程中,要保持適當的身體距離,拖手、擁抱、輕撫、接吻都不合宜。如果對方是戀人,就更加需要讓子女知道:學懂在關係中尊重自己及對方的身體,要知道對方與你建立親密關係並不只是為了滿足你的情慾需要,所以要為自己及對方設立身體界線。
 
父母要知道青少年的思想和注意力大都會集中於當下的生活,很少會考慮以後的光景,所以要教導他們,自由是有限制的,任何行為都會帶來後果:擁有自由的同時,同樣要學習承擔責任與後果。父母要瞭解孩子對親密的定義和標準,以及他們與異性交往及約會時可以接納的行為親密程度。幫助孩子反思真愛的表現是尊重及負責任的行為,而不是以激烈的情慾接觸作表達,並讓他們認識戀愛與婚姻的意義是甚麼。
 
正如這段短片,估計當中的少男少女並沒有想過自己的行為會被人錄下,放在網上瘋傳並評論。家長要教導子女,他們有「自由」談戀愛、有「自由」在戀愛中進行親密行為、有「自由」旁若無人地在公眾場合接吻,但該行為所帶來的後果及影響未必是他們能預計及承受的。所以當子女說他們有「自由」時,家長有責任去教導子女要在合適的年齡、合適的場地,並要在預計後果後,善用他們的「自由」而不會使自己或所愛的人受到傷害。
 
其實,父母本身的關係和對孩子的關懷與教導十分影響兒童及青少年對婚姻的看法,若孩子不能感到家庭的溫暖,就會向外尋求愛的感覺。所以當父母要與孩子進行性教育時,要檢視婚姻與家庭關係,能否讓孩子在家庭中體驗到不同層面的情,及不同類別的親密。如孩子能在家庭中體驗穩固的關係、情和愛,發展健康的自我形象,便較不會向外胡亂追求被愛和肯定的感覺。鼓勵各位家長,趁著孩子正在成長,把握機會教導他們如何看待與面對自己在成長中的身體,和對親密關係的渴望。

從「任食」思考無限與有限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4/03/2013

香港人,對「無限」的消費,有很多迷思。近日有茶餐廳為了對抗地產霸權,居然出動「30蚊放題任食」一奇招。當大家聽到「任食」兩字後,茶餐廳即日要派籌予排隊的顧客,業主亦乘機大叫加租。店東說除盡成本後並沒有賺多,還呼籲食客盡量有良心,不要浪費食物,否則會賠本。
 
香港人對「無限」有一種很特別的情意結,似乎也就只有香港這地方甚麼也有「任食」,而且平有平的「任食」,貴有貴的「任食」。在日本,真正的「放題」並不是甚麼都食的,只是「任食」某一種類型的食物。而且日本人是一個很自律的民族,最後不會像某些香港顧客,瘋狂點了一輪不同食物,最後吃不完要丟掉。
 
除了食物,香港人對「無限」在不同方面也有情意結,例如手機上網,講求無限數據。他們彷彿覺得一件事在一個規劃中不設任何限制,就是真正的自由。但所謂無限任食,從來都是有限:從食材到做法都有限;部分食物往往未必包括在所謂的「無限plan」中,要另外付錢再買;手機上網亦如是。結果,無限變成了一種招徠,只要將一件事「無限化」、「任用化」,那怕就是「無限量七折」、「貸款任借,不設上限」……只要最後講清楚條例,之前的「無限」和「任用」其實都是一種「有限」,「無限」其實只是一個宣傳字眼。
 
這種「無限」和「任用」的宣傳操作,捕捉的正是香港人覺得沒有限制就是最好的心態,這是一種自由絕對化的觀念。我們對言論自由的渴求,對民主自由的渴求,也同樣在使用相同的概念,一種近乎「無限」、「任用」的概念。
 
其實說到底,只是「不要讓我感到有限制」的想法。那種悲哀是,就連那種「沒有限制」,也只是一種「感覺」而已。因為香港人心底裏很明白,其實甚麼都有限制。任食,人也知道自己會眼濶肚窄;數據任用,某一個限度之後,數據傳輸速度會變慢。

因此,我們內心知道,世上很多的所謂核心價值,如民主和自由,其實都是沒有「無限」和「任用」的。我們明白世界在操作上的限制,但也請堅持原則,知所進退,不要讓那些「無限」、「任用」的修辭轉移你的視線,動搖你的意志。
 
所以,如果有天有人告訴你,你會有真正的民主及普選時,那麼,請你問自己幾個選擇食放題時會問的問題:「何時有得食?可以食的時間有多長?餐牌有甚麼可以選擇?質素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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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14/3/2013

林煥光在維護誰的「良知」:論同性戀道德爭議和維家團體遭受到的歧視

洪子雲博士 |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17/01/2013

過去維護家庭團體基於道德理由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一直被人批評及標籤為「霸道」、「歧視同性戀者」、「恐同症」、「不理性」及「精神有問題」等。平機會主席林煥光甚至明言不立法就是「違反國際法及集體良知」,他大概認為反對立法的人都是埋沒「良知」的。這類的標籤不單是妖魔化道德上反對同性戀人士,更是將他們的道德關注轉移開去。
 
今天若有人說:「我接受唔到同性戀,我請家傭,唔想我小朋友接觸呢樣事」,支持立法的人士就會說:「如果以上一段說話,同性戀給替換成黑人、盲人、醜樣怪,大家覺得有沒有歧視成份……即使不引來官司……也活該給大眾大大鄙視一下」[1]。支持立法者往往喜歡引一些道德中性的例子作推論,使立法看似是理所當然的。但對於反對立法人士,同性戀並非道德中性,甚至是有道德問題;所以維家團體會引「婚外情」等作推論,並非說「同性戀=婚外情」,只是讓大家明白對於道德上反對同性戀的人來說,將一些不道德的行為以「反歧視立法」的方法去處理是難以接受的。
 
同性戀有違自然
為甚麼維家團體認為同性戀不道德? 他們過去只是簡單說:因為同性戀行為是違反自然。這說法略為簡單,需要進一步闡釋。基本上在同性戀者之間,不論是男男或女女,他們都無法完成自然的性交行為。用今天的術語說:同性戀行為是違反自然生態秩序,扭曲自然人性,亦違反了以婚姻家庭作為自然的社會單位。
 
其實從倫理學史的角度看,我們今天很多的道德價值都是源於對自然人性的理解,例如自由主義學者柏林(Isaiah Berlin) 、貢斯當(Benjamin Constant)和羅素(Rousseau)等都認為人類的自由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得到保護,否則就是低貶了人性。而今天人權的理念部份亦是源於17、18世紀由自然法理論所引伸的自然權利。
 
於同性戀議題上,著名倫理哲學家康德(Kant)亦認為同性戀行為是違反人性。有學者認為康德倫理學中亦有自然法的成份。《世界人權宣言》亦視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而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甚至世界各大主流的傳統宗教亦都反對同性戀。不過自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性解放運動之後,不少人將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傷害原則應用到倫理學上,即認為某行為只要是雙方同意而又不傷害他人就在道德上沒有問題。如此的應用不單有違自由主義者彌爾(J.S. Mill)的原意,在實質應用上亦會衍生諸多問題。
 
或許很多人不同意以上的看法,筆者也並非要在此為同性戀的道德性下結論,只是希望帶出維家團體於道德上反對同性戀不見得是出於恐懼和不理性的。可是,今天反對同性戀的人士所受到的歧視和妖魔化的程度絕對比同性戀者有過之而無不及。
 
傳媒報道偏頗
今天主流的報章於同性戀議題上差不多都是一面倒支持同性戀的,對於維家團體所提的理據報道篇幅少之又少。而且,報道內容常著眼於不停地重複炒作同性戀者被歧視的個案,但卻對逆向歧視的例子近乎隻字不提。就算少有地有報道提及反對者的論點,都是斷章取義地抽取個別句子扭曲報導,如:「同性戀就是肛交」或「同性戀=吸毒」。
 
同性戀與吸毒當然不同,女同性戀者間亦不可能肛交,這些都是常識,試問反對者又豈會只提出如此的理據去反對呢?諷刺的是2005年同性戀者William Leung申請司法覆核肛交案的時候,夏正民法官同意William Leung律師所提的意見,認為肛交是男同性戀者間唯一的性交方法 (”for gay couples the only form of sexual intercourse available to them is anal intercourse” (Leung TC William Roy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24 August 2005, #134))。當時同運團體都熱烈歡迎有關裁決;而今天當蔡志森於城市論壇提出「反對同性間的性行為,特別是肛交」時候,陳志全議員便起哄說他將同性戀等同肛交。之後《蘋果日報》就以「明光社硬將同性戀等同肛交」作標題,[2] 並在往後兩星期都不斷以文章批評蔡志森「將同性戀等同肛交」是如何不理性、反智云云。傳媒甚至多年來不停以「道德塔利班」、「恐同症」、「仇恨團體」、「魔鬼邏輯」等負面字眼標籤明光社及其他維家團體。而在互聯網上的辱罵就更為恐怖。
 
維家團體過去從未發動任何自殺式襲擊,更未曾於遊行中衝擊警方防線,也沒有拋粟米班塊、飛蕉或「爆粗」,過去他們都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去遊說公眾。若將他們講成為恐怖組織這豈不是妖魔化異見人士及煽動公眾對他們的仇恨?試問有哪個同運團體或同性戀者受到公眾的歧視和辱罵比明光社及蔡志森更嚴重?
 
今天批評同性戀已成為一個禁忌,不少反對同性戀的人士都不敢「出櫃」,於傳媒圈子和大專學界的情況尤其嚴重。我們可以預計一旦《性傾向歧視條例》成功立法,一句反對同性戀的說話都可能被告。[3] 然而,支持性解放人士卻可公然並大肆地侮辱維家團體,可見林煥光要維護的只是某些人的「權益」,完全漠視維家人士的道德良知,對同性戀異見人士不公平,對道德上反對同性戀的人必做成寒蟬效應,亦會違反個人的宗教及良心自由。
 

 
[1] 林夕,〈我唔請,咪告囉〉,《蘋果日報》,2012年12月7日,E9。
[2] 〈明光社硬將同性戀等同肛交 何韻詩一聽歪理怒火中燒〉,《蘋果日報》,2012年11月12日,A8。
[3] 輪椅博士馬碧容於九六年一月廿六日乘的士,但司機拒絕幫她將輪椅搬上車尾箱(因他也有腳患),幸好有途人幫忙。在差不多抵達目的地時,司機出言不遜,說:「你坐輪椅大晒呀,你唔行得大晒咩,我隻腳都曾經做過手術!」之後馬氏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司機歧視傷殘人士,最終法庭宣判司機犯了「騷擾」罪,賠償輪椅博士一萬元。筆者並不認同司機的態度,但司機的說話相比今天很多辱罵政府和明光社的說話都算小巫見大巫,但單單一句說話就可以被罰,可見歧視法是非常嚴厲的。

給倫理和價值觀一點空間盤旋

在高舉自由和人權等大道理之後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24/05/2010

良好意願,沒有倫理和道德的制衡,是兩刃的劍,既能幫人,但也害人。

在時下很多的社會運動中,不論是反高鐵,土瓜灣塌樓重置,到永利街保育,同理與公理之下,社工,案主,每個層面的持份者,個個都有道理,有理說不清。當社會問題並不是非黑即白,看來公義,又可能不公平時,是不是「攪手」們來一個大快人心的社會運動,就能簡單地解決問題?又或是當一些自由、人權大道理至上,偏偏又和我們心中那些說不出但又實實在在的倫理、道德、價值觀相衝突的時候,簡單以「是非題」解答是不是太過草率?

當這些「是非題」需要多加思考時,請給予自己和別人一個機會:當改良變成革命,神性變成唯我獨尊的一言堂,對事件本身和整個社會的發展並不帶來好處。

讓我們都給倫理和價值觀多一點空間盤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