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與西方的去基督教化──論美國宗教自由恢復法的爭議
27/01/2016
2015年年3月,美國印第安納州(Indiana)通過了宗教自由恢復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 RFRA),但生效後幾日就受到猛烈抨擊,指控條例會包庇歧視同性戀者的行為。
2015年年3月,美國印第安納州(Indiana)通過了宗教自由恢復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 RFRA),但生效後幾日就受到猛烈抨擊,指控條例會包庇歧視同性戀者的行為。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6月26日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全美五十個州都要容許同性戀者結婚,並享受與異性婚姻同等的千多項聯邦福利和權利,同性戀運動可謂達到空前成功。
免受歧視是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的核心原則,也是基本人權。政府須按歧視的範疇和嚴重程度,制定合適的措施或法例,以保障任何公民免受歧視,並得到平等對待。
平等機會委員會舉辦論壇,諮詢公眾對該會未來三年策略計畫的意見。過去半年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儼然成了性小眾的代言人,不單經常出席同志團體的活動,更公開發表了不少平等得過了火位的言論,令人深以為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