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燭光網絡 74期)

和而不同??如何合乎中道地與同性戀者同行?

燭光網絡 74期 (p.1)
20/09/2010

在《論語》〈子路篇〉,孔子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意謂君子既可以與他周圍的人保持和諧融洽的關係,但他對任何事情都必定經過獨立思考,不會隨便認同;而小人則不重視原則,容易認同別人,卻不能與其他人保持和諧的關係。

同性戀是一個具爭議性的議題,很多時大家未能平心靜氣、合情合理地討論,有些基督徒只強調愛而不理會同性戀是否違背神創造的心意;另一些基督徒卻只看見同性戀行為的爭議,而忘記了同性戀者和自己一樣,也是神所愛的罪人,需要我們關心同行。隨著社會風氣轉變,越來越多同性戀者願意「出櫃」,我們應發現身邊的親友、同事、同學,以及弟兄姊妹中,會有不同類型、但同樣需要我們關心的同性戀者,如何將同性戀議題看得合乎中道,是我們必須正視的一個課題。我們立場應該堅定,但態度需要溫和。

認識.接納.尊重 ── 如何與同性戀者做朋友

燭光網絡 74期 (p.2)
20/09/2010

有沒有人確實知道世界上有多少同性戀者?有的說百分之三,有的說百分之十,不論正確答案如何,也不影響一個事實──社會上有不少同性戀者。學校、公司、教會、家庭之中,都可能有同性戀者存在。既然同性戀者就在我們身處的圈子中,我們無可避免地會與他們接觸,而且更應該主動地學習如何與他們相處。那麼,我們可以如何與同性戀者做朋友呢?
 
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創辦人兼總幹事程翠雲女士因工作關係,有機會接觸到不少同性戀者,她在明光社舉行的十三周年研討會「合乎中道——如何與同性戀者同行?」中,與參加者分享如何與同性戀者做朋友。
 
「為何交朋友竟成了課題?」程翠雲對此感到有些奇怪,但這卻是一個事實。她曾與青少年談及與同性戀者交友的經驗,她發現儘管青少年熟悉同性戀的話題,也不認為同性戀是什麼一回事,但他們與同性戀者交談時也會比較小心謹慎,擔心言談間有意無意地傷害到他們;而且會刻意保持距離,以免令他人誤會。看來,與同性戀者做朋友真的有些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給同性戀者多點愛

燭光網絡 74期 (p.4)
20/09/2010

基督徒面對同性戀者,往往會手拿聖經,一段段的教導,配合著懲罰,以為有了規條,加上審判,他們就會「改過自新」變回異性戀者。精神科醫生康貴華在明光社十三周年研討會中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事實並不如此。要與同性戀者相處,要時間,要心思,更重要的,還是愛。
 
做精神科醫生超過二十年的康貴華醫生(人稱「康醫」),行醫期間聽過很多不同的故事,當中不少是同性戀者的家人和兄弟姊妹的心聲。他說:「當中有一班因同性戀傾向有掙扎、痛苦,希望有改變的人。他們有部份甚至會如常返教會。他們有掙扎,但卻不敢表露自己的身份。」

信仰給同性戀者的盼望

燭光網絡 74期 (p.6)
20/09/2010
何志滌牧師分享內容:

「信仰為同性戀者帶來盼望。」這不是一句疑問句,而是一句肯定句。中國基督教播道會同福堂堂主任何志滌牧師真誠地與會眾分享他在牧會期間,如何看見同性戀者因著信仰而重拾盼望,在信仰群體中得著關懷以及被神的能力改變。

兩個失敗的見證

何牧師多年前認為信徒都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未有想過信徒仍會是同性戀者,以致他未能好好地處理同性戀者的問題。因此,當何牧師知道某個同工是同性戀者時,他除了驚訝,便不知道可以說什麼、做什麼,默默地容讓那位同工自動請辭。另一次,他知道一位將要受浸的信徒是同性戀者,他掙扎是否要等待這位信徒完全改變後,才容許他受洗,最後,這位信徒離開了教會。何牧師明白要成為「新造的人」,的確不容易,而他亦在聚會中公開承認這不是信仰的問題,而是他的問題,他不曉得用信仰關心他們,與他們同行。

合乎中道

燭光網絡 74期 (p.8)
20/09/2010

一段同行的關係總是由認識開始,繼而成長於愛與接納之中。在明光社十三周年的研討會上,四位講者本著豐富的經驗,從同性戀者的期盼談到信仰如何為同性戀者及他們身邊的人提供出路,幫助過百名參與者從認識開始,踏出與同性戀者同行的第一步。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於研討會上指出,同性戀已成為一個不能迴避的議題,教會的弟兄姐妹亦必須關心及正視。當天晚上的參加者以家長、教師、以及教牧同工為主,他們在問答環節中踴躍提問,以下是一些重點節錄:
 
提問1:
我有接觸到一些同性戀者是自我形象很高的,他們有固定的性伴侶,有他們團體的聖經學習小組。他們所擁有的東西似乎很美滿。對於這一類的同性戀者,我們應該怎樣與他們同行及為他們代禱?
 
康貴華醫生
在這一刻可能他並不覺得有什麼需要,他可能從一個很好的角度看自己。但在同性戀者當中,相對異性戀者,他們所面對的困難其實不少。
 
何志滌牧師
聖經說聖靈的工作,是為罪、為義、為審判,叫人自己知罪。我們經常強調我們沒有這個資格去審判人,但我們相信聖靈在適當的時間,會在他們生命上有不同的教導,神的話是有能力讓生命改變的。
 
提問2:

同心同行荊棘路

燭光網絡 74期 (p.10)
20/09/2010

究竟有沒有人會願意了解,面對同性戀掙扎的基督徒的內心世界?同性戀者家人的感受又是怎樣?何解有些人會堅持服侍同性戀群體,成為同行者,陪他們走一條充滿挑戰的道路?希望以下的訪問能讓讀者更明白他們的心路歷程。

同性戀掙扎者的心底話……

 5位面對同性戀掙扎的姊妹從不同途徑找到了新造的人協會(下稱「協會」),例如教會或輔導員轉介、朋友介紹,亦有於上網尋找生命更新小組,她們有共同目標,願意一起成長。當中有一位已參加協會接近5年,其他姊妹亦成為同路人超過了一年。
 
對於一個月兩次的小組聚會,她們均表示小組有一種不能言喻的吸引力,她們不約而同地感受到一份被接納和包容的愛,有組員打從心底分享:

「十分感受到組員為了我能脫離罪而高興,為我跌倒而流淚,這份關係是不會在其他地方找到的!」

「同行的感覺就是我行幾遠,她們就行幾遠……」

14歲中學男生可自決肛交?

燭光網絡 74期 (p.12)
20/09/2010

【案件編號:HCCC147/10】
一名14歲中學男生在網上聊天室結識35歲的失婚教師,迅即成為戀人,相約於商場廁格互相口交手淫,更在酒店開房慶祝情人節。校方社工X於2008年11月因發現事主跟男同學玩耍,而且態度親暱,得悉事主是同性戀者,至去年2月,事主向X查問同性戀者的性生活,X先勸事主不要性交,因容易染病,但兩星期後事主已表明曾與戀人肛交,當時X不覺事態嚴重故沒有跟進。同年10月,事主向學校教師直認曾經性交,老師認為事態嚴重,帶同事主報警。
 
涉案男子早前於高院承認三項與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法官斥他利用男生的無知或用金錢利誘他作不道德行為,重判他入獄30個月。[1]
 
 

關心,由認識開始

燭光網絡 74期 (p.14)
20/09/2010

1.甚麼是性傾向?

性傾向是指人在「性和愛」方面明顯地持續受某一性別或某一形式的吸引和感到渴求。對象是異性,為異性戀;對象是同性,為同性戀;對象是同性和異性均可,為雙性戀。

2.性傾向何時形成?

性傾向是在11至14歲開始形成,14至20歲之間,性傾向仍是浮動的,可以受環境影響而改變。心理學家更發現,在青少年中期(14至17歲)有短暫的同性吸引或同性性經驗,並不一定演變成長期的同性戀傾向。

3.世界上有多少同性戀者?

根據最新的研究顯示,不同的地方大概有百分之二至四(2%-4%)的人是同性戀者。不管同性戀者的人數有多少,我們都應該尊重他們的基本權利,大家應以互相尊重的態度去討論,切勿惡意攻擊那些支持或反對同性戀的人士。

堅持關心 勝於自責

燭光網絡 74期 (p.15)
20/09/2010

本社自今年3月起設立同性戀諮詢熱線,盼望能幫助受同性戀問題困擾的青少年及其家人,撥開迷霧,不會因一個問題而影響整個生命。以下節錄一位來電者的故事與讀者分享,讓大家對熱線服務有更多了解。
 
為保障來電者,其姓名及內容細節已稍作修改。
 
來電者──C太太(Q).接聽者(A)
 
Q: 我的女兒是同性戀者,今年25歲,現有一同居女友……女兒生活非常忙碌,因此接觸機會較少,不知可怎樣幫助她。其實女兒於多年前已結婚,與丈夫於中學時期認識;大學畢業後便立即結婚,但蜜月旅行回來後卻用實習太忙為藉口,與丈夫分開居住,後來才得知她已與另一女子同居,並得悉她們有親密的關係,現不知可怎樣助她才好?
 
A: 肯定妳是十分關心及愛妳的女兒,鼓勵妳縱使少聯絡,但也要保持關懷的態度,期望在多一些的接觸之中,妳能了解女兒多一點;在需要時,妳可嘗試鼓勵女兒找專業人士傾談。最重要是按捺自己,不要發怒,避免因情緒而影響母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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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極可能就在眼前 ── 台灣青宣後記

燭光網絡 74期 (p.16)
20/09/2010

1600多位來自台灣當地、中國、香港、澳門、東南亞,甚至歐美澳洲的大學生相聚在台灣中原大學,參加由台灣校園福音團契舉辦的第十一屆青年宣道大會,在七日六夜的大會中一同學習、分享、見證、立志,為實踐上帝的國,預備自己的心,為未來踏上宣教路作好準備。

本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受台灣校園福音團契邀請擔任第十一屆青年宣道大會的嘉賓講員,在大會第三天的宣道課程中與人稱「厲姐」的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秘書長厲真妮傳道,一同與學生分享「同性戀運動對宣道的挑戰」。

台灣的同性戀運動比香港的走得更快。2004年台灣頒佈《性別平等教育法》,當中有條例規定「學校應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之性別特質及性傾向」,所以在台灣校園內只可推行完全認同同性戀的性教育課程。[1]但台灣的基督徒學生並沒有因此而接受同性戀運動提倡的觀念,反而十分關注同性戀運動對社會、文化和教會帶來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