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守住作為一個信徒的底線
香港已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不少過去我們一直奉行、認為理所當然的做事方式和社會規律,並不是逐步轉變,而是話變就變,例如明明看到一些制度在倒退,卻要睜大眼說這叫做完善!明顯已進入以長官意志為對錯標準的年代,要學習重新定義甚麼叫馬、甚麼叫鹿,然後說服自己鹿即是馬、馬即是鹿!在這個時候,不少人因為難以或者不想適應新的轉變,所以選擇或者被迫離開香港,移民甚至走難去到世界各地,這是香港人的悲哀!不過,大部份的香港人和信徒畢竟仍然是會留在香港的,如何面對政治社會環境的重大轉變,是教會和弟兄姊妹不能迴避的課題,若果只抱著鴕鳥政策,或者只是說一切交託給神,而不做一些應變計劃或者演習,恐怕當挑戰忽然降臨的時候,大家會措手不及。
面對一個愈來愈集大權於一身,而法律的紅線又不清晰,龍門可隨意移動的新常態,大家會有擔憂、甚至恐懼是很自然的,不會輕舉妄動也可以理解,但若果我們因此而甚麼也不敢做,恐怕亦不是一個愛神愛人的信徒應有的表現。在這種充滿挑戰的時候,其實最好先反思自己作為一個人、再加上作為一個信徒,我們的底線究竟在哪裡,先撇開我們有甚麼一定要做不說,起碼要不斷提醒自己有甚麼事是自己一定不應該做的。
首先,不應順從人要順從神。信徒不單愛神、也愛人如己,因此,很自然會愛自己的家庭;愛自己所身處的社會和鄰舍;愛自己的國家;甚至世界上所有的人。不過,這一切的愛都不能超越我們對神的愛,若果任何組織、政權、甚至父母和配偶,若果要我們聽從他們而不聽神的教導,做一些違背信仰的事,將一些人或者組織當作偶像,超越神的地位,我們是無法遵從的。例如在一些國家,若果法律要求所有人認同同性婚姻,或者否定人原生的性別,改為以個人的主觀感覺去決定性別,教會和信徒縱使被罰,也是不能妥協的。
第二,不應加入指鹿為馬的行列。有些事若果不方便公開反對的,大家起碼可以保持沉默,若果因為所負責的崗位或者在職務上必須回應的,也可以避重就輕,大原則就是:「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不應該明知是假也說成是真,加拉太書六章7節話:「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我們種下的若果是謊言、是虛偽,又怎能期望會得到真理同真相呢?自欺欺人通常只得一個結果,就是大家都會一齊上當,誤己誤人。
第三,不應動輒互相攻擊。特別是不要因為意見不同而攻擊別人的人格,或以陰謀論抹黑其他團體。有些基督徒有時很容易犯一個毛病,就是太快將一些問題上綱上線至真理的層面,而不願意再聽取其他人的意見,並且將自己對一些社會政治問題的分析,以及個人的取態當作唯一的真理,再將與自己持不同意見的弟兄姊妹視作衰人、壞人、甚至是魔鬼的代言人。而既然對方邪惡,除了不用再聽對方的意見,更應該大力去抨擊、甚至消滅,並且將自己攻擊對方的言論和行為視為護教和忠心。於是,要打擊教會,根本不用政權出手,由得各教會和機構自己內鬨,「鬼打鬼」就可以了!
第四,不應出賣弟兄姊妹。在上世紀國內的三自愛國運動和文革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時候,最常見的現象就是彼此出賣。有些人是為求自保,所以指控其他人;有些人是人云亦云,當有人出來指控某些教會領袖是現行反革命;亂搞男女關係;勾結外國勢力;盜竊國家資財等等,起初大家也可能不相信,但當一傳十、十傳百,大家便會有點半信半疑,若果有幾個人自願或者被迫出來指證,再加上愈來愈多人捕風捉影,加鹽加醋,在當事人的日常言行中找出一些可疑之處,大家便會開始懷疑空穴來風,未必無因,最後心安理得將有關人士定罪,希望弟兄姊妹小心不要步猶大的後塵。
第五,不應強求昔日的光輝。人到無求品自高,作為基督徒,我們最重要的是討神喜悅,而不是祈求來自其他人的讚賞、恩惠和追求個人的榮譽和福祉。過往在英國殖民地的年代,由於基督教是國教,教會享有特別的地位和優待,有利於傳教和服務社會,但在回歸之後,大家應有心理準備過往享有的不少在政策上的優待將會過去,甚至可說現在才變已是有賺了。教會團體過往在教育、醫療和社會福利等等皆有不少的參與,有相當充分的自由,但由於大部份資源皆來自政府,大家必須有心理準備,未來在資源、空間和人手的運用上將會面對愈來愈大的阻力,以及限制。甚至教會作為免稅團體面對的限制也會不斷增加。是時候大家不要過份留戀昔日的光輝,應有心理準備需要愈來愈多依靠本身而不是政府的資源,因為愈依賴政府,便愈受制於政府的政策,惟有無求,才有更大的自由度,上帝的工作,上帝自會有供應。
最後,希望以詩篇二十篇7節互勉:「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