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將美好的兩性差異視為惡事
一些歷史上重要的改革、甚至革命,往往都由良好的意願開始,可惜的是當發展下去的時候往往因著人性的軟弱、以及自以為是而不斷異化,漸漸遠離了初衷,甚至偏離了基本的常識和常理。正如女權運動的確幫助婦女取得不少平等合理的待遇,不過,若以平等之名而漠視男女之間一些天生的特質、在體能、情緒、生理構造上的差異,而用一刀切的方式去抹煞男女之間的不同,爭取一種僵化的平等,例如在招生、招聘時訂立僵化的人數比例,將任何對兩性差異的描述都視為性別定型,彷彿說女性一般比較溫柔細心、男性比較豪邁剛強;女性體質一般較男性弱、男性比較喜歡刺激的運動都一定是錯的、甚至有害的,結果卻將神所創造美好的兩性特質和可以互補不足的美意漸漸破壞,並且漠視男女兩性在婚姻和家庭中的不同角色,最後更意圖以平等和人權之名,徹底消除男女兩性的差異和合理的差別對待,而一切以人的自我為中心,美其名為性別自主,其實就是性別混亂。
究竟未完成專業考試可不可以自稱為醫生或律師呢?未完成入籍手續可否自稱為某個國家的公民呢?不喜歡自己只得4呎11吋的男士,可否在身份證要求填上6呎高呢?參加拳擊比賽可否自報體重?參加選美自報三圍數字?報考大學自報DSE成績?當然還有買保險自報年齡、競選議員自稱擁有某些學歷等等。大家聽起來都會覺得荒謬及不合理,但偏偏在性別這一更明顯、清晰的範疇,卻有人認為毋須遵照任何客觀的標準、毋須任何醫學診斷,可以完全按當事人個人的意願而決定,並且希望透過立法或法庭的判決而強迫所有人認同和遵循,根本就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假借人權自由為名而侵犯其他人的人權和自由。在追求人權和自由的時候,若果矯枉過正、任意搬龍門,只會好心做壞事、適得其反,成為其他人質疑人權和自由是否被濫用的理據,得不償失。
大家可以同情和關心一些有性別認同障礙或性別焦躁人士的需要,給予他們在醫療和輔導上的支援,並且在日常生活上提供一些方便,例如增設更多單人、不分性別的洗手間、更衣室和沐浴間,以及接納他們因為心理上的問題而會有與一般同性別人士不同的表現,亦不應作出任何欺凌,不過,卻萬萬不能指鹿為馬,要求其他人明明見到一位男士,卻要稱呼他小姐;明明見到一名女士,卻不敢用任何有性別指向的稱呼,避免被對方投訴;明明見到一名男士在女性更衣室赤身露體,卻不能大驚小怪,否則會被控歧視!
這是個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的年代,最荒謬的不是有人提出這種違背常識和邏輯的訴求,而是不少有識之士竟然都趨之若鶩,認為這樣才是追上潮流、尊重人權自由應有的表現,殊不知卻成為間接扼殺其他人的人權和自由的幫凶。在性別議題上最基本要做的是大家回到初心,明白由人類之初到現在,性別按著出生時的生理狀況,本來就是十分客觀清晰而毫不含糊的,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男女平等最重要的基礎不是剷除或忽視彼此之間先天的差異,相反的是應學會尊重和欣賞彼此的差異,被對方一些自己未必有的特質所吸引,懂得如何互補不足,發揮更大的協同效應,男女兩性不是敵人或競爭者,而是重要的伙伴,在建立家庭的時候,更加是最親密伴侶,夫妻之間的相處最重的不是誰勝誰負,而是彼此相愛,願意為了對方而犧牲自己,將兩性關係看得合乎中道。任何違反神造男造女的創造原意,自以為是地改變男女兩性的正常差異和特質,最終只會為自己和其他人帶來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