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互動、分享、自由的Web 2.0

──信仰文化Vs新互動年代
莫乃光    |   香港互聯網協會 主席
19/05/2009

Web2.0是什麼?大概很多人都聽過像Facebook、YouTube、Flickr、Twitter,1甚至各社交網絡和網誌(Blog)平台,都被稱為Web2.0應用,但究竟它們共通的地方在那裡?
 
首先要指出的,是Web2.0並非指一個技術標準,雖然Web2.0應用不少會包含相似的技術組件,但更重要的是在於一種與之前網絡應用不同的使用方式,甚至在轉變的用戶態度。作為一個形容技術和使用者習慣轉變的術語或概念,由Web1.0至2.0的變革是進化演變的過程,是當我們發現一些微妙變化發生了之後,回頭一看,才留意到這些異處,才嘗試為新的應用概念定義。所以,Web2.0的出現,雖然不經預先設計,但演進也非偶然。
 
這個「一覺醒來」的歷史時刻,是來自O'Reilly Media的Dale Dougherty在2004年提出一系列的新互聯網關鍵應用原則,Web2.0這名稱,亦於這時正式面世。若然要簡單地把Web2.0的核心概念說出來,筆者會集中於三個重點:互動、分享、自由。
 
主客易位:用家主導的網絡年代
 
互動(interactive) : 說Web2.0重點在於互動也不是說Web 1.0就沒有互動元素,說的是程度上和主導地位上的變化。互聯網上萬維網(World-Wide Web)普及初年的互動,一般只在於如在網頁提供表格,用戶依著格式回應,一來一回的互動,比較如今天Web2.0的社交網絡的互動程度有別,主導地位也從網站移到眾多用戶手上,變得更多元化。
 
分享(sharing): Web2.0的主角,名叫用戶創作內容(UCC, user created content),或用戶製造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由文字網誌,以至用戶上載圖片和視像等各種內容,目的很明顯都是為了與其他人分享;用戶互相分享與商業網站分發內容的主要分別,是無償的,只求互相在分享中得到認同和滿足。
 
自由(free) : 用戶自發創作的內容,自然百花齊放,自由無界限。英文字free除了自由這意義外,也有「免費」這解釋,的確Web2.0用戶互相免費分享內容,除此之外,Web2.0的各種應用和服務,大多是免費給用戶使用,而建立Web2.0應用的基礎技術,也多是所謂開放源碼軟件(open source software),都是免費和開放給用戶們自由利用的。
 
打破框框:發放資訊不再是有權者專利
 
結果,早年互聯網的概念和模式,不少都被倒轉過來了。還記得當年常言道「內容為王」(content is king),本來以為擁有內容的傳媒機構,由報章、雜誌至電視、電影公司,應該處於必勝之地吧?錯,他們一面仍然無法找到面對侵犯版權挑戰的妙計,另一方面雖然內容依然為王,但用戶的內容的整體影響力、瀏覽量比傳媒或商業內容往往有過之而無不及,而最有影響力的網上媒體,並非擁有大量「好內容」的紐約時報、時代華納、CNN或香港電台等,反而是基本上沒有自己的內容的Google、YouTube以至各大網誌平台!
 
網絡內容的影響力由從上而下轉為由下而上的最佳例子,是大家可能已經常用的維基百科(Wikipedia)維基百科互動、自由,完全的免費分享使用,內容來自任何用戶都可以參與的編寫、修訂內容或條目;沒有高高高在上的總編審核,理念是利用整個社群互相監察內容的真偽,維護內容的準確、完整、豐富,是「真理愈辯愈明」的成功體視。研究數據顯示,維基百科內絕大多數錯誤內容也在數小時內得到其他人改正或刪除,沒有權威博士們當編輯、顧問的維基百科,內容的錯誤率沒比大英百科多。
 
教會挑戰:從「由上而下」到「自由互動」
 
那麼,這Web2.0「新」世界,為教會和信眾帶來了什麼挑戰或機會?雖然很多教會和基督教機構都已建立了網站等互聯網服務或平台,多數仍處於所謂入門網站(portal)或Web 1.0階段,集中於存放和分發資訊,大多仍是單方向為主,只提供有限的互動功能。但當我們身邊的世界已漸進至Web2.0階段,教會的目標群體,包括信眾甚至未信的,當然最熟習的年青人甚至愈來愈多的成年互聯網用家,已經可能對教會提供的網上服務有更高的期望。教會等若要更有效地利用互聯網作牧養、傳道甚至接受奉獻,不能忽視網絡應用習性的轉化。
 
固然,這並不代表教會或基督徒必定要建立「自已」的網誌平台、像YouTube的教會影片分享網站,或如Facebook的基督徒社交網絡服務,但教會和基督教機構又如何與時並進?筆者不能也不應過分指點,但可建議不要把這過程過分視作一個技術問題,反而應該思考如何面對和能否、應否在哪方面採納Web2.0的互動、分享和自由理念。在選擇一個應用範圍為例,比方說考慮會否以Twitter或即時通訊(instant messaging,如MSN等)辦個虛擬查經班,技術運作問題是一回事,但更重要的可能是,傳統教會由上而下的架構,怎樣才可變得接納較自由的討論分享,甚至容許較非主流接受的內容存放而不被刪除?
 

 
筆者相信,互聯網不可怕,像神透過人手創造的一切事物一樣,是可以在人手上為善也可為惡的工具,而且,無論我們怎樣想,互聯網也不會消失無形,避也避不開,也一如人類歷史的各種媒體和技術,由印刷至電話,由收音機至電視,人們當初都很懼怕,甚至視為極壞的影響,結果,人都戰勝了它們,互聯網也不會有異。人性和神的旨意,必得成全。
 

 
1.編按:現時關於Web2.0及3.0的使用特性和範圍,還未有清晰的界定,有人以互聯網媒體,如使用電腦、或是手機上網界定2.0或3.0,又有人以網絡技術,甚至互聯網文化作為界定準則。Twitter網站則兼有兩者的使用特色,視乎情況,會被界定在Web2.0或3.0的互聯網產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