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性道德亮紅燈
燭光網絡 7期 (p.3)
隨著新報紙加入報業競爭行列,傳播界黃潮的氾濫似乎正步向災難。這番言論絕非出自道德主義者的危言聳聽,而是在歷史上有跡可尋的。
人類學家約翰尤溫曾研究四千多年來八十個文明社會的興亡史,結論是,在性生活上「出亂子」的國家或社會,都無法生存下去。環顧今天香港影響性倫理很大的傳媒作風,不乏假借報道名義散播性開放思想,大唱出版自由推介賣淫場所,高舉言論自由鼓吹風流快活。市民的道德標準與操守受報刊每天影響而每況愈下是難免的;長此下去,上述學者所說的歷史悲劇或大有可能重演於此時此地,性道德下滑之快已亮起紅燈了。
香港快將成為「黃禍」的重災區了。西方的性文化發展至今,在普羅大眾生活中可說是「開放而不隨便」;香港的性文化從後趕上,卻是奔向「開放而隨便」的險境。何解?
君不見大部分香港男士每日捧讀的暢銷報刊都夾有大量挑動情慾的圖文;香港女性天天穿著的都不乏滿足男士慾望的服裝(流行如窄身的、透視的都照穿無忌)。上述兩例在西方是難成氣候的,因為性縱然是開放,但性是不會隨隨便便地展示人前;二、三級的圖文很少出現在街邊攤檔上、一般報章內,女性對自己胴體亦懂得「收放自如」,這明顯是意識到「性」是怎麼一回事而給予適當(你可以不同意)的表達。
香港的危機乃在於大眾隨便地談性看性,性被意識為沒有本身價值,只淪為公眾的附庸品。
以下筆者嘗試就香港現時幾方面的情況,作些分析與建議。
一、必須修訂「三點不露」的法例
現行的不能露點法例已僵化失效,坊間暢銷報刊早已鑽通這方面的法律漏洞,天天刊登一絲不掛的少女照或透視裝束的模特兒照,連寫真集的裸照亦轉載如儀。面對政府的「不露點」條例,就以「打格仔」一招有效地應付了。其實,當心智未熟的青少年接觸到該等挑逗性照片時,只會被誘惑去發掘那打格仔的神秘部分,促使他們早日沾上成人書刊。政府不應閉門造車,自訂另一套報刊法例就是;而須廣納民意,公開諮詢,務求對應時弊。
二、報紙行分級制無礙出版自由
近年報紙日趨雜誌化,若此路線不改,政府應考慮引入現行的刊物分級制以適用於報章媒體,讓消費者識別產品內容及保護未成年青少年。
雖然面對新聞、出版自由的大氣候,但只要不是針對報紙的新聞部分,而是副刊或贈閱版那類成人題材方面,應該是一個平衡各方面權益的上策。明顯地,現時報紙的成人版內容多不涉及新聞自由,應予監控,如封以膠袋或在頭版上半部印上有關分級制度的字眼。強制報人承擔出版自由下的責任是絕不過分的事。
三、在性方面設立保護兒童法例
作為一個國際都會,香港在保護兒童法例方面仍未有就十八歲以下兒童在性方面的裸露作出限制,頗為落後。
現時國際間的性犯罪已將興趣轉向兒童,而西方國家正急謀法例與政策應付之,反觀香港只在發展高科技與資訊自由,實應同步預防目前流行的藉高科技從事兒童色情活動的猖獗。否則在此消彼長下,香港勢將成為孌童癖者的天堂。
最近公布過去十年本港的兒童受性侵害的數字倍升,提醒人們這一代正將性快樂建築在下一代的身上。立法者不能再袖手旁觀了。
四、女性傳媒人應先尊重女性
兩性平等運動已歷多年,但似乎不少本地女性仍視女為男的花瓶與玩伴,處處追求迎合男性的口味。從選美文化到偷窺文化的盛行,顯示女性尊嚴日損。香港採訪記者以女性居多,但從報道題材及訪問內容來看,仍喜以性作招徠(如報道女藝人有否穿內衣褲、何款內衣褲般無聊),不知是因為男性上司的要求或為迎合男士的口味,其實很多男士不喜歡這類無聊報道。最近某膝蓋特寫廣告令人反感,調查顯示,男性也不認同幾位女創作人有辱兩性的「傑作」,提醒女性傳媒人理應爭取提升自己性別的形象了。
五、市民有責任表達「不能接受度」
回歸後的港人更重視政府順應民意,而性道德的立例就更靠賴廣大市民的表態。忍受會被視為默認,發聲才是健康的表現。
市民應爭取表達對某些性方面題材的不能接受程度,透過電台接聽節目、政府投訴熱線、報紙讀者園地、議員辦事處等,有勇氣地表達華人不慣於公開表達的性方面意見,好讓立法者知道市民的底線,傳媒人了解群眾的喜好,從而作出符合大眾意願的事。表達-實是每一個市民的責任。
以上前三方面是政府的責任,後兩方面是民間的本分。各方面實應同步並進,才能挽救瀕臨解體的社會道德力量,道德的重建不應低於經濟的重建。
明報